第四章 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25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16.12
页数: 2
页码: 422-423
摘要: 为健全法制,1980年11月菏泽县政府成立菏泽县司法局,至1985年司法局设3股、2处,共有工作人员31人。建国初期,菏泽县有12个区,每4个区设一巡回法庭、区设一名民政助理员。重大民事纠纷递交法庭,较轻微纠纷由民政。
关键词: 仲裁机构 司法行政

内容

为健全法制,1980年11月菏泽县政府成立菏泽县司法局,至1985年司法局设3股(法制宣传、民调、人秘)、2处(法律顾问处、公证处),共有工作人员31人。
  第一节民事调解
  建国初期,菏泽县有12个区,每4个区设一巡回法庭(髙庄、辛集、王浩屯)、区设一名民政助理员。重大民事纠纷递交法庭,较轻微纠纷由民政
  助理员负责调解,1980年建司法局后,逐步建立健全了法制。培训出一批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基层单位,加强了民事调解工作。到1982年,各乡镇都配了1名司法助理员,各行政村和街道均成立了调解委员会。自1981年至1985年涌现出先进调解委员会131个,先进调解员226人,先进司法助理员12名。几年来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婚姻、继承、债务、农田、水利、农机具、家庭邻里等纠纷,总计22041件。
  菏泽市民事调解情况一览表第二节律师与公证
  律师1957年菏泽县成立法律顾问处,主要职责是民事代理、刑事辩护、代写诉状、法律咨询等事宜,1959年撤销,1981年又重新恢复,隶属于司法局。1985年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律师、特邀律师各1名、实习律师和律师工作者各2名,另有兼职律师7名。到1985年底已受聘担任了12个单位的法律顾问,其中2个是专业户。从1981年至1985年共承办刑事辩护121件,办结民事案件154件,代书560份,解答群众咨询4484人次。
  公证1981年3月,菏泽县司法局设立公证处。1985年有工作人员12名,另有兼职公证员101名。
  自1981年至1985年底,公证处共办理各种公证11.8297万件,其中经济方面3471件、宅基11.2172万件、民间1843件、涉外13件。
  1981年至1985年菏泽市法律顾问处业务情况统计表
  第三节法制宣传
  1980年,司法局设宣传股,利用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截止1985年,全市受教育人数达224.7万人次,并培训了4826名普法宣传员。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阅读

相关地名

菏泽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