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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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11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商业
分类号: F712.9
页数: 12
页码: 233-244
摘要: 清初曹州升州为府后,商业逐渐兴盛起来。外地商人陆续来菏,商户逐年增多,于是菏泽城内很快形成了一个新的商业中心。据清末民初统计,菏泽城内计有布庄13家、文具店7家、百货杂品商店73家、石油烟草4家、饮食业150余家。
关键词: 贸易建设 商业建设

内容

清初曹州升州为府后,商业逐渐兴盛起来。外地商人陆续来菏,商户逐年增多,于是菏泽城内很快形成了一个新的商业中心。据清末民初统计,菏泽城内计有布庄13家、文具店7家、百货杂品商店73家、石油烟草4家、饮食业150余家。当时的经营方式,一是座商,即有门面、有字号的商店;二是行商,即用小推车载运本地土产品到外地换回杂品再返销本地;三是挑货担,走街串巷卖货;四是挎大篮子,即中、老年妇女登门串户,经营针头、线脑。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实行经济封锁,城乡的物资交流中断,商业市场被严重破坏。小商户破产,大商户有的缩小了门市,有的时开时闭,有的被迫歇业。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反动派占据菏泽,对商户敲诈勒索,加之战争连年,交通阻塞,市场非常萧条。1948年菏泽解放,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一面大力扶持商号的恢复和发展,一面帮助摊商恢复经营。至1949年建国前夕,菏泽城内有百杂业24家、布匹业7家、烟摊26个、颜料业7家、五金业3家、瓷器业1家、文具店11家、饮食业18家、中西药业5家、旅店5家、照像业3家、刻字店4家、自行车修理铺8家、鞋帽店2家、干鲜果行1家、澡塘1个、理发店23个、屠宰业53家。当时的经营方式,除使用货币外,还可以以粮代币,以生换熟及代加工。
  建国后,由于国营商业和集体商业的不断发展,摊商逐渐减少。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髙潮中,个体和摊商分别加入公私合营商店或合作小组。80年代初,随着各种经济政策的不断放宽,个体商业和摊商又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街头、巷尾到处可见新设的售货摊点,并有一些行商往来于城乡之间,大大活跃了市场。
  二、集体商业
  建国初期,荷泽商业系统首先对棉布、百杂货、文具、五金颜料4类私营商业改为公私合营商业,建立了25个门市部。其中棉布店5个、百杂货铺11个、文具店4个、五金门市4个、颜料铺1个,从业人员192人。接着对私营旅店、理发、饮食、蔬菜、委托等行业进行了组织合作,建立了7个合作店,设立了59处门市部,从业人员293人。分配形式是除提取一少部分公积金和酬劳金外,大部分按劳分红。
  1955年下半年,菏泽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城内一些商户,敲锣打鼓放鞭炮,自愿加入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对已组织起来的合作店、合营店采取全行业合营的办法,实行联营联销,私营商户的资产,一律折价入店,给予定额股息;合营过来的人员,按照固定工资加奖励的办法,由合营商店支付。房屋租用和设备按市价折款。至是年10月,已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私商达1615人,占总从业人员的47・7%。至1956年底,荷泽城内集体商业有福利、旅店、饮食3个经理部(包括照像、理发、浴池、委托、旅店、饮食业),棉布、百杂货文具、五金颜料3个公私合营商店(下设25个门市部),7个合作店(包括蔬菜。下设58处门市部)。在农村,把90%以上的私商纳入各种改造形式, 并将其中40%左右改造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1958年对集体商业实行大撤大并;1966年后,将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视为资本主义,不少被取缔, 商业经济遭受严重破坏。
  1975年又建立了集体性质的菏泽县商业合作总店。几经更迭,至1985年改称菏泽市商业局综合公司,下辖批发部、五金交电、副食品、饮食、曹州百货楼、人民商场、糖果厂、贸易货栈。有职工595名,门市部26处,年营业总额达1551.5万元。
  三、供销合作社商业
  1949年,菏泽县在王浩屯区李集成立了第一个农村供销合作社,入股者60多户。这是农民自筹股金联合举办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为农民减少私商剥削,解决生活日用品有着极大的优越性,因此对本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与示范作用。1950年1月先后在王浩屯、解元集、小留、辛集建立了4个区分社,接着又在岳楼、何楼、都司、黄堤、吕陵、李庄、安兴、沙土建立了8个区分社。1950年底将全县12个区分社合并为王浩屯、小留、张营、辛集、安兴、高庄6个区分社为县社的派出机构,其任务是:除搞好营业外,主要是深入农村发动农民集资入股,发展组建村供销合作社,并帮助其开展业务,农村供销合作社入社自愿,股金相等(每股小米5市斤),选拔农民代表当社干。一般社配社干3人,大社配社干5人。社干靠肩挑、车推,徒步运货,服务于社员,服务于生产。至1950年底,全县村社发展到215个,社员1.3527万人,股金(折合小米)54.5115万斤。
  1951年,将以村建社改为联村建社。同年8月,全县将原有的215个村社,联合建立了53个村联社。后遵照中央以集镇为中心建社的方针,又将53个村联社合并为49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其中集镇社39个,非集镇社10个。
  1953年10月,经过民主整社、并社,又将49个基层社并为26个基层社。
  1954年上半年,按“以行政区划兼顾经济区划办社”的原则,把原来的26个基层社并为14个区供销社。
  1958年9月县供销社与商业局合并,将所属的基层供销合作社下放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元月,根据山东省委指示精神,下放到人民公社的基层供销社全部归商业局。从此供销社由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而基层供销社改为商店。1961年9月,供销社、商业局分设,菏泽县又恢复并建立12个基层供销社。1963年又增加李村、黄集、佃户屯3个基层供销社。1966年建赵楼供销社。这时全县已达16个基层供销社。1979年随着行政区域的变动,又增设了黄堤、白虎、吴店、解元集、金堤、皇镇、新兴、胡集8个基层供销社。至1985年全市共有24处基层社,基层社驻地设生产资料、副食品、百货布匹、文具、土产、废旧物资收购门市、石油站、化肥站、棉花收购站、酿造、糕点加工厂各1处。
  农村代购代销店的建立是对私营商业者改造的产物,是供销社网点的组成部分。1952年至1958年,县供销社大力扶植群众建立代销组,为供销社代销小百货。1955年对私人资本主义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安排代购代销店38处,代销日用生活必须品,代购小土产和废品。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因受“共产风”的影响,大队、生产队乱投资金,加之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设置比较乱,有的1华里内设店3处,有的4华里无1处。至1964年全县建代购代销店竟达307处。1965年,基层社对零售网点进行了整顿,撤销了39处问题较多的代购代销店和131名不称职的代购代销员。供销社支付资金9.172万元,将大队、生产队的投资全部退还,推行了定人员、定资金、定购销任务、定经营范围、定经营品种等方法。1967年“双代”店发展到567处,代购代销员573人。至1985年,全市“双代”店发展到798处,“双代”员903人,占用供销社资金68.8万元,每年代销总额占供销社销售总额的20%。
  四、国营商业
  1948年9月30日,菏泽城第二次解放,城内的西太恒商店属二专署后勤供应处的一部分,是菏泽第一个国营商店。经营的主要商品和物资有土布、食油、海盐、火柴、粮食及军用物资等。1950年花纱布公司、百货公司、粮食公司、油脂公司等国营商业相继建立。至1956年,菏泽国营商业企业有百货公司,主要经营日用百货、文化用品;贸易公司,主要经营五金交电和管理服务性行业;纺织公司,主要经营棉纺品和布匹;医药公司,主要经营中、西药和器材;石油公司,主要经营石油;煤建公司,主要经营煤炭。菏泽城内共设批发门市部6个、零售门市部11个,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404人。1958年,国营商业有所发展,建有生产资料经理部、生活资料经理部、百货经理部、土特产经理部、食品经理部、杂品经理部、煤炭经理部、饮食经理部、棉花经理部等,有职工762人。至1985年,菏泽有百货、蔬菜、食品、饮食、服务、综合、五金、副食品、储运、冷藏、肉联、酿造等16个国营专业公司和服务性行业,共有干部职工3661人。
  第二节商品购销
  一、管理机构
  菏泽市的商业管理机构有2个。一是菏泽市商业局,一是荷泽市供销社。
  市商业局所辖经营机构有市百货公司(下设2个批发部、8个门市部)、百货大楼(下设3个商品部、1个批发部、68个营业柜组)、市食品公司(下设24处食品站、2个加工厂、42个服务点)、市蔬菜公司(下设11处门市部)和市副食品公司(包括2个厂)。1985年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468人。
  市供销合作社所辖经营机构有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下设3个仓库、2个门市部)、市土产公司(下设6个零售门市部和副业、回收、果品、食用菌推广站、木器厂、竹器厂、综合批发部各1个)、市工业公司、市综合公司(下设综合批发门市部4个、零售门市部2个)、市棉麻公司(下设供应站1处、门市部2个和大型仓库7个)、市棉花加工厂5处。1985年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026人。
  二、产品收购
  工业产品收购:建国前,工业品多自产自销,以销定产。建国后至1978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纺织品、手工艺品、食品、日用品由百货公司、供销社采用包销、统购、订购、加工订货、选购等形式收购,以扶植工业生产。1980年以后,市场物资丰富,商业开展多渠道、少环节运转,购进了大量工业产品;部分工业产品由经销转为代销。
  农副产品的收购:建国前,荷泽的农副产品收购被商贾所垄断。细粮以小麦为主,粗粮以玉米、大豆、高粱为主,油料以芝麻为主,家畜以猪、牛、羊为主。这些商品除在本地销售外,还转运他地。建国后,国营、集体商业部门为繁荣市场,打通各埠物资交流渠道,对农副产品进行大量收购。随着粮、棉、油的统购统销,菏泽农副产品主要以猪、牛、羊、家禽、鲜蛋为主。为了调动农民交售的积极性,合理安排了收购价格与购留比例。1961年对40种产品采取了一定的奖励办法。如向国家交售一头120〜150市斤的肥猪,每4市斤奖售化肥1市斤,或每3市斤奖售粮食1市斤;超过150市斤的肥猪超过部分每3市斤奖售化肥1市斤。每向国家交售一只40斤以上的绵羊(山羊25斤以上)可奖售皮革制品和日用工业品,奖售比例一般不超过菜羊价格的20%。交售鲜蛋,奖售比例一般不超过鲜蛋价格的50〜60%。每交售桑茧1市担,奖售化肥200斤、棉布30尺、煤油4斤。1982年不再实行奖售。
  三、商品销售
  ,明、清时期,菏泽的商品多系自产自销,少数产品为摊商和座商收购。民国之后,外籍商人和城乡居民从事商业经营者逐渐增多。销售商品主要是粮食、纺织品、杂货及生活用品。销售形式一是大商号购进商品批发给小商号及摊商、流动商销售;二是由行商用小推车或木船载运本地土特产品,到外埠换取布匹及杂品返本地销售。
  建国后,菏泽商品销售从“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调整市场余缺,解决人民生活需要出发,主要由城内商店、门市部及农村基层供销社承担。商品销售方式一是批发,由城内专业公司经营。其方法是公司设样品室,零售单位看样品选购;大门市部设样品台,小商贩选购。二是零售,由国营商业、集体商业、供销社商业“双代店”和个体商业网点承担。在商品供应上,除棉布计划供应外,对一些货源不足的重要消费品,从1961年实行凭证供应。凭证商品供应种类有肉类、糖、卷烟、肥皂、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八十年代初,随着商品的日益丰富,群众购买力的增加,商品销售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不仅取消了商品凭证供应,而且由原来销售一般生活必须品,向大件、高档、名牌商品发展。据1985年统计,菏泽市销售半导体收音机7367台、各种电风扇2659台、各种电视机3212台、洗衣机657台、电冰箱281台。其他高级尼绒布料等也有大幅度增长。
  第三节饮食服务
  一、饮食业
  明代,菏泽的集镇与交通要道处均设有小饭馆、小饭铺,经营多以面食便饭、炒小菜为主。清代,小饭铺、小饭馆增多。至20世纪30〜40年代,菏泽城内的饮食业发展加快,设店营业者35家,担挑子、挎篮子、推车子从事流动饮食业者达500人。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济祥春饭店、孟家馆、宝庆饭庄等。他们经营多以菜食为主,兼营面食。当时规模最大者为济祥春饭店。该饭店建于三十年代初期,店址设在今菏泽百货大楼北边,内置餐桌10张、厨师5人、伙计30余人。在日伪统治菏泽期间,因军警欺压勒索,较大的饭店大部分倒闭。
  较大的饭店、饭馆、饭庄内多设掌柜(经理)、帐房先生(会计)、厨师、跑堂伙计。营业时间多为早晨8点至晚上8点。流动商贩有的在早晨,有的只在晚上经营。
  由于菏泽饭食资源丰富,加之长期的烹调和制作经验,形成了许多地方有名小吃。其中赵家烧饼、蒋家水煎包、朱家馄饨、武家油馍、吴家烫面包、黄家丸子、刘八烧鸡,还有砂锅水饺、红烧牛羊肉、炸粘糕、豆腐脑等,都颇有盛誉。
  建国初期,菏泽城内从事饮食业者460个经营户,于1954年组编成15个饮食互助组。经过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于1956年1月1日由荷泽饮食经理部组建成11处饭店。从此菏泽城内饮食业成为国家独家经营,年营业额60万元。至1985年菏泽有国营饭店6处职工190人。
  农村各集镇私人经营的饭店、饭馆,1966年均由农村供销社组建,由集体经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从事饮食业者日趋增多,要道处,隅首旁,无论早晨、晚上均有摊商经营,而且品种多样,兼有不少外地风味小吃也来荷经营。
  建国后,菏泽饮食行业一面继承传统的烹调方法,一面引进了一些新的饭菜品种,使中餐、西餐、鲁菜、地方菜混为一体,而色、型、味又各有千秋。经营种类,1985年已由建国前的100余种发展到600余种。
  菏泽的饭店所经营的宴席多为“三八”席,即8个酒菜、8个行菜、8个饭菜酒菜”即为下酒菜,以炒肉丝、炒肉片、凉拌菜为主,“行菜”则是以吃为主的菜,以琉璃苹果、琉璃藕、米粉肉、糖醋鱼为主;“饭菜”即吃饭时用的菜,以红烧肉、块子鸡、酥肉、滑肉、丸子、八宝菜为主。近几年的宴席则剔除了大油、大肉的传统菜谱,改过去的鸡、鸭、鱼、肉为蜇皮、海米、松花蛋、口磨等,席间并增加果汁、海米、银耳、乌鱼、尤鱼等清汤,以醒酒清口。饭菜仍保留参、鸡、鱼、肉4道味,多选用新鲜水产品和新鲜肉类进行蒸、烧、炖、熠、炒、烩等工艺以保菜色清新鲜美,不腻不厌。
  最近,菏泽饮食业不断向工艺菜和看盘发展,拼盘图案新颖,冷牵栩栩如生,食者赞赏不绝。
  二、理发、照像业
  理发,清代称“剃头”,农村多为流动理发。理发匠肩挑一担,上有凳、盆、灶和剃头工具,走街串巷招徕顾客,就地坐凳洗头、剃头、刮脸,城镇则设有私人理发铺、店、馆,较大的理发铺、店、馆门侧挂有招牌,书写“理发”字样,小的理发铺则在理发幌子上拴3绺青丝为标记。
  建国初期,荷泽城内私人理发业有21家。1956年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将个体理发业并为9个国营理发店,编号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理发店,职工54名。1958年至1976年,又招收新理发员65名,培训出一批批新的理发技术人员。
  80年代以来,荷泽各乡镇均建起许多个体经营的理发店。菏泽城内私人经营的理发店、染发店、烫发店更是星罗棋布。
  菏泽最早的照像馆是20年代末从开封迁来的光华照像馆。30年代至建国初期,又有宝光、丽芳、天真、春光、新华、光明、紫云等照像馆相继开张。
  1956年8月,菏泽城内照像业合营为国营,共分为长征、红卫、新艺、东风、牡丹、迎春等6个经营门市。在人民政府的扶持下,照像设备不断改进,职工照像技术不断提高。
  照像设备,建国前及建国初期,采用的是三角架照相机。1950年7月增设一部日本简易座机,1953年改用8吋座机带万能后背。1957年又增设1部12吋座机,是年底始用“新闻牌” 照相机。1984年增设了彩色照相机和高档机、变焦镜头,照相设备正向长条转机、彩色扩印和彩放迈进。
  三、旅店业
  菏泽自古是“商贾云集”之地,因而城区旅店、客栈到处可见。据统计公私合营前有较大型旅店29座。
  店栈设备分为3等。一等房间为单人房间(俗称小单间),室内设置有床、被子、单子、桌椅、脸盆,每天收费8角;二等房间为大房间(俗称大通铺),室内设置有床、桌子,每人每天收费2角;三等房间地面铺草,别无设置,每人每天收费1角。
  1956年对私营店、栈进行了公私合营,并新建了大型旅店。至1985年,仅城区就有大型宾馆、旅店、招待所11处。一般旅店几乎各街巷都有。有的宾馆建有高级房间,其室内设置华贵而舒适。如牡丹宾馆,高级房间内冬有暖气,夏有风扇,并有电视、沙发、棕床、被褥、毡毯、写字台、盆架、脸盆、衣服架及小用品等,每天收费8元。
  四、浴池业
  1925年,赵珠山在菏泽城内小隅首东路北开设富荣春澡塘,建厢房7座(其中有一间一座或两间一座的)设7个土坯炕为床位,每天进浴池洗澡者约70人。1945年菏泽城第一次解放,富荣春澡塘归公。建国后澡塘扩建,设50个床位,改名瑞华池。由于城市建设规划要求,1963年后停止营业。
  1966年服务公司投资15万元新建服务楼浴池,建筑面积1476・25平方米,建有男、女大浴池各1个,并设有盆池。床位300张,每天洗浴者达1000人次。
  第四节集市贸易
  菏泽市的集市明末已见记载。明末清初有白虎集、都司集、吕陵集、辛集、金堤等。后陆续增加,至建国初,全市共有集市51处,其中城区7处, 农村44处。
  菏泽的集市贸易有3种形式。一是日常集市。每逢集日,四乡农民上市出售和购买物品。一般是凌晨集市,早饭后散集,谓之“露水集”;较大集镇则为全日集。二是专业集市。如城区东关、南关、北关、水洼街的蔬菜市场,南顺城粮行,火神庙街柴草行,双河集农贸市场,南华、夹斜路工业品市场,康庄服装市场等均长年专业贸易。三是庙会集市。如城区的火神庙、泰山庙、城隍庙、济渎庙,农村的黄庙、香炉寺、龙王冯、火烧寺、长埴堆、龙王庙等,每逢香火会期农工百作即携货赶会,相聚成市。这些庙会一直保留到解放初期,后来逐渐取消。
  建国后,集市仍利用原有地址,沿用原来的集日。商业部门则利用传统市集收购农副产品,组织工业品下乡,举办物资交流会,活跃城乡市场,集市贸易是菏泽经济流通的基本形式。70年代以来,随着农副产品购销体制的改革和商品价格的开放,集市贸易日趋活跃,形式多样,规模空前。1979年全市城乡集贸市场成交额4100万元。1980年集市增加到58处,年成交额达6315.6万元。
  菏泽市1985年城乡集市和集日(续表二)
  第五节对外贸易
  1972年建立县外贸公司,主要经营畜产品及少量土产品的收购和调拨。该公司为了扩大对外贸易,增加出口商品,1973年10月从黄县引进了柳编技术;同年从东平购进了种貂, 在耿海、李八老、刘庄建立了良种繁殖场。1975年在解元集公社张良店、穆李等大队建立了长毛兔良种繁殖场。1976年从天津、德州引进了地毯编织技术,并聘请技术员27人,先后培训了本地技术员850人,从而编织地毯在荷泽广泛推开。1977年初,中央外贸部基地局批准荷泽县为全国首批饲养青山羊基地县,1978年国家外贸部、商业部和供销合作总社在菏泽召开全国山羊板皮基地县会议,青山羊板皮、猾皮收购量大增。1980年省政府批准菏泽县为红麻生产基地,1982年又批准为桐木种植基地,扩大了桐木种植面积。因此,菏泽市岀口商品逐年增加。1972年有3类13种,1985年即增加到83种,销售40多个国家和地区,收购金额由1972年的221万元增加到1985年的3780.62万元。
  一、出口商品种类
  畜产品:绵羊毛、山羊毛、兔毛、羽毛、畜杂毛、禽杂毛、猾皮、猾皮衣、猾皮褥子、猾皮杂料褥子、鼠皮褥子、山羊板皮、山羊皮褥子、绵羊皮、牛皮、水貂皮、狗皮、驴皮、骡马皮、黄狼皮、家兔皮、草兔皮、獾皮、猫皮、猪鬃、马鬃尾、猪毛、山羊肠衣、绵羊肠衣、猪肠衣。
  土产品:瓜籽、杏仁、棉花、红麻、红花、牡丹、桐木、桐木板、家具、槐米、人发。
  粮油食品:活牛、绿豆、大豆、小豆、玉米、棉籽、芝麻油、花生油、棉油、菜籽油、香辣油、酱油、菜籽饼、棉饼、花生饼、豆饼、牛羊肉罐头、芦笋罐头、水果罐头、灵芝精、腐竹、蜂蜜。
  工艺轻工品:棉短绒、棉纱、汗衫、草制品、苇制品、柳制品、彩蛋、和服、枕套、毛笔、绣花鞋、山羊毛地毯、绵羊毛地毯、草墙纸、卫生纸、手板锯、仪表、三面切书机、扑克牌、自行车转铃。
  二、重点出口商品
  1.山羊板皮:质地柔软,毛均匀细密,色泽艳丽,面平光亮,是制裘制革原料。1981年收购板皮2.3749万张,主要销往日本、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等国家。
  2.猾皮(羔皮):质松软,有波浪流云形花纹,美观典雅,是制裘衣,裘褥的贵重原料。1981年收购62.2861万张,主要销往英国。
  3.羊毛地毯:一是以羊毛纱为原料采用马蹄形扣织法而织成的华艺地毯。图案多为山水、花卉。色彩鲜艳,主要销往美国。二是以山羊毛纱为原料采用“8”字扣织而成的男工地毯。图案多为古代艺术或几何图案。色泽淡雅古朴,主要销往日本、德国、意大利、英国、法国、荷兰等国。每年出口羊毛地毯3万余平方米,为国家创外汇近千万元。
  4.草编品:草编品是以玉米、麦草为原料,编结成地毯、门帘、提篮、茶垫、坐垫、筐篓等物品。有的以本色编织成各种花纹、图案,有的用染色料编出花、鸟、鱼、虫,既可做日用品,亦可做装饰品。每年为国家创外汇30余万元,主要销往日本、荷兰、美国、瑞士、加拿大等国家。
  5.条编品:以柳条、桑条为原料编织成筐篓、盘碟等生活实用品。有黑条、白条、劈条等3种产品,工艺精致,形状奇异,颜色艳丽。每年为国家创外汇百万元。主要销往意大利、日本、美国、比利时、瑞典等国家。
  6.绣制品:主要有绣花鞋、枕袋、化装袋、和服等,工艺精巧,花样繁多。每年出口枕袋40余万对、和服万件以上,年换外汇250余万元。主要销往日本、美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
  7.桐木:主要出口的桐木为泡桐。它木质轻软,供制箱匣、乐器、救生器械、木屣等用。每年本市有大宗桐木、桐木板、桐木家具销往日本。
  8,皮毛玩具:皮毛玩具为我国首创,品种繁多,有虎、豹、马、鹿、狮、狗、猴、象、袋鼠等,会走会跳,能吼能叫,工艺精巧,形象逼真。本市每年大宗出口,创外汇百万余元以上。主要经日本、香港,转销世界各国。
  9.猪鬃:每年大宗出口,主要销往马来西亚、匈牙利、西班牙、南斯拉夫、巴西等13个国家。
  三、出口商品收购
  建国后至1972年出口商品多为畜禽皮毛。1973年土产品、手工艺术品为大量收购商品。1980年出口商品采取了多渠道收购,品种逐年增多,收购量逐年增大。1973年至1985年菏泽市出口商品收购表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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