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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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06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
分类号: F421.3
页数: 2
页码: 168-169
摘要: 菏泽工业发展较早的是家庭纺织业,明末清初菏泽人民就利用本地种植的棉花从事纺纱织布,织锦是其中最主要的传统产品。清末,菏泽的手工业工厂逐年增多,规模也逐渐扩大。这些小手工业,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性很强,已成为当时不可缺少的生产部门。
关键词: 工业经济 私营工业 个体手工业

内容

菏泽工业发展较早的是家庭纺织业,明末清初菏泽人民就利用本地种植的棉花从事纺纱织布,织锦(现称“鲁锦”)是其中最主要的传统产品。
  清末,菏泽的手工业工厂逐年增多,规模也逐渐扩大。当时南关有两家铸铁炉(实际是一家的生意分为两个厂),有专业工人20余人,产品有铁锅、鳌子、犁铧头等。作坊有酿酒厂、粉坊、油坊、糖坊、染坊,它们多散布于农村和集镇,与农业有密切联系,定期生产,农闲季节比较活跃。小手工业有印染、首饰楼(一般称银匠楼或银匠铺)、小打炉、铜匠、铁匠、木匠、竹匠、张罗、旋锭子、缚扫帚等。这些小手工业,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性很强,已成为当时不可缺少的生产部门。纺织业有编席、编筐、编囤、编篓、编粪箕、锅圈、锅帽、苇
  笆、罩滤、草帽、簸箕、筛子等,多为家庭副业,专业较少。纺织业有土布、织绸、手帕、手巾、罗底、带子等,多为家庭副业,除土布城内设有专行,商人大宗收购贩卖外,其余多为自产自销。
  中华民国成立后,荷泽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新型工业工厂开始产生。1913年(民国2年),王鸿一等人创办“曹州善后局”(第一任局座办为宋尧臣),招收长期工人百余人,主要进行木作和编织业生产。他们生产的发网是菏泽重要的出口产品。
  30年代,菏泽的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裕菏火柴厂、南华电厂、毛同兴手工卷烟厂相继集资创立,工厂有了相当规模,仅裕菏火柴厂即有男女工人130人。
  40年代初由于战争,菏泽的工业品,特别是日用工业消费品如烟酒等更是贫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菏泽的消费工业的发展,先后有大川酒店和怡和、曙光、北大、新中、益丰、天丰、东鲁、慧丰、公盛、亚东、隆盛、元太、恒太等卷烟厂先后建立。它们总计有资金2.96128250亿元(法币),折小米44・3785万斤,有工人388人。至荷泽解放前夕,由于社会、经营等多方面原因,荷泽市仅剩下10家小型私营卷烟厂和一些工业作坊。
  建国后,人民政府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帮助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克服困难,恢复生产。1949年10月,马子杰、张树梓、刘传卿等人的恒大、信丰、北大、振大、怡和、曙光6家烟厂和30余家烟摊在人民政府支持下合股集资创办了菏泽恒大火柴厂服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大火柴厂”);其他烟厂生产也日趋活跃。政府对它们扩大加工订货和产品收购,减轻了对它们的营业税的征收。私营工厂象雨后春笋般出现,一些手工业者纷纷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合作社,建立起工厂的雏形。如制革互助组、制裘互助组、制鞋互助组、服装合作缝纫部,戏装和首饰艺人组织的美术社、刻字社、针织合作社等,后来都由“社”改建成了“厂”。至1954年10月公私合营前,菏泽已有私营工厂(社)45家,年产值达252万元,1956年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私营工厂大部分公私合营,私股资金按资金的50%或40%定息,支付给私方人员。从1956年起,定息为期7年,至1963年又延期3年,到1966年10月停发。定息停发后,原公私合营企业转为国营企业,合作社企业成为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即行消失。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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