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关于原县外贸公司破产有关遗留问题专题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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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5》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7487
事件名称: 2004年关于原县外贸公司破产有关遗留问题专题会议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15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4年9月29日
结束时间: 2004年9月

事件描述

关于原县外贸公司破产有关遗留问题专题会议9月29日,副县长王吉能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会议确定:(一)原县外贸公司破产变现资金1373480元,已支付1315730.79元,剩余57749.21元,处理破产遗留问题尚需开支13849元。审核入帐后,剩余资金上缴县财政。(二)原县外贸公司办公楼已处置给县富利贸易公司,处置资金30万元,已到位资金6万元,未到位资金24万元。未到位资金收回工作由县外经局牵头,原破产清算小组具体负责,分别于2004年10月10日前,2005年4月10日前、2005年10月10日前、2006年4月10日前分四次收回,每次收回6万元。未到位资金收回后,上缴县财政。(三)上述款项上缴县财政后,实行专户存放。关于对审计部门按审计上缴收入一定比例拨付业务经费有关问题专题会议12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聂建军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县政府从2005年1月1日起,按审计部门审计违纪金额中上缴地方财政收入的税收部分的10%支付给审计部门业务费。会议确定,上述资金拨付形式,由县财政列支处理。县审计局对其审计出的违纪金额上缴情况,先提交相关征收部门进行审核,并由征收部门出具证明;县审计局凭征收部门提供的证明、收入缴款书复印件、审计意见书及审计决定,向县财政局提交拨付业务费申请;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按追加支出预算的程序追加预算,拨付资金。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5

《利津年鉴2005》

《利津年鉴》(2005年卷),记述利津县辖区内2004各行各业的基本情况和重要信息,为方便实用,部分资料适当上溯或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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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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