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垦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垦利县政府部门行政效能考核评议暂行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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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5》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6936
事件名称: 2004年5月垦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垦利县政府部门行政效能考核评议暂行办法》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14/001
起始页: 017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4年5月9日
结束时间: 2004年5月

事件描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垦利县政府部门行政效能考核评议暂行办法》(垦政办发 [2004]33号)指出:行政效能考核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地评议各部门工作绩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使政府部门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讲求效果,避免形式主义;坚持便于操作原则,确保评议工作规范有序。考核评议对象主要包括县政府各部门,中央和省、市驻垦有关单位。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5

《垦利年鉴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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