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人民法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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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唯一号: 151331020220000604
机构名称: 垦利县人民法院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042.pdf

机构描述

垦利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干警75人。垦利县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狠抓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法院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维护司法权威,各项工作均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2001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联合授予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03年,被省髙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授予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民二庭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刑庭和民一庭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优秀妇女维权岗”,并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评中取得第一名,裴秀峰院长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一等功”。该院的自觉接受监督、开庭鉴定、信用诉讼、“执行有奖举报”、廉政建设等先进做法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报道。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03年垦利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展现了全县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业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垦利年鉴》(2004)的出版将进一步坚定全县上下加快发展、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鼓舞广大干部群众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士气和斗志,促进垦利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内外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垦利、关注垦利、研究垦利、支持垦利提供了全面、系统、翔实的权威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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