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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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543
颗粒名称: 关于在全县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分类号: F272.93
页数: 5
页码: 51-55
摘要: 《利津年鉴》1999卷中对中共利津县委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民主管理 管理制度

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办发[1998]9号文件、鲁办发[1998]3号文件和东发[1998]14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县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工作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实行村务公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是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农村各类矛盾,保护和发挥农民积极性,保持社会稳定的有力措施。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使农村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和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引导农村干部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正确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政策,按章办事,做好工作。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正确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推行村务公开为基础,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基层政权, 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全县农村社会全面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一)村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主要包括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兴办经济项目、财产管理和财务收支、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提留统筹方案及其他农民负担(包括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集体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资奖金和功绩过失情况、电价核定及电费收缴、农副产品征购及奖售物资分配。另夕卜,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必须向村民公开。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并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充实公开的内容,真正做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以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的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村民小组不准设立独立财务,村内集体收支都归村财务管理。县统一印制财务公开榜,乡镇农经站要直接到村协助村两委进行财务公开,并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公开榜。在财务公开栏内不准用“其它”项目来代替有关开支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村务公开的方式、程序。村务公开以张榜公布方式为主,同时还可辅之以会议、广播、明白纸、公开信等方式。各村都要在本村适当的位置,建立固定的公开栏。村务公开前,先将公开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审核通过,再向全体村民公开。每一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坚决予以纠正。
  村务公开的时间。重要事情及时公开,日常村务可以定期公开,每季度公开一28次。财务公开必须每月一次。有些时限较长的事项,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布一次进展情况。每一项较大事项完成之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建立村民民主活动日制度,全县统一时间为:1月20日—25日,7月20日—25日。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都要通过公开栏和村民民主活动日形式进行。
  (二)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组织。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活动中的最高决策形式和直接民主形式,具有议事、决策、立约、监督等权利。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一种补充形式。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应定期召开村民会议;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可定期召幵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村民推举产生,一般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共青团、民兵和妇女组织代表以及村级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民主理财小组是由村民代表会议推举产生的村级财务监督组织,由不是村“两委”成员的村民代表组成,负责对村级财务各项收支项目进行审查和监督。村里的收支项目都要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盖章,方可报乡镇农经站审核入帐。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村财务审核会议,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民主议事内容和程序。议事内容以村务公开为重点。凡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都应先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求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而由几个干部自行其是的做法。
  民主监督。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应由党员大会并吸收部分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的主持下,每年进行一次。评议中,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都要进行述职,以在此基础上,由评议者评出称职或不称职,由乡镇党委考核认定。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要进行组织调整。
  民主选举。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其他需要选举产生的村级组织负责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无故拖延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选举中,要做到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公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尊重选民意志,任何人不得指定选举某人或不选举某人,任何人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拉选票。要坚决杜绝各种“贿选”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5日—7月15日)采用电视、广播、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明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上来,为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7月16日—9月底)主要抓好清理财务、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三个关键环节。
  1.清理财务清理财务的范围主要是村级合作经济组织1995年1月到1998年6月间的财务活动。凡1995年以来(有的可上溯到必要的时间)没有进行财务清理或虽已进行清理但不彻底的村,都必须进行。一是清理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村提留乡统筹费、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集资款、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及其他收入。二是清理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村干部工资及奖金、招待费支出、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上交乡统筹费及其他支出。三是清理各项财产。主要包括现金、国债、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及其他资产。四是清理债权债务。主要包括农户往来、内部单位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银行(信用社)贷款及其他债权债务。
  清理工作分三步进行。(1)县委成立清理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部分精干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培训工作人员,将对全县农村财务进行全面清理。(2)各乡镇都要组建清理财务工作组,进村协助村“两委”搞好清理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可以采取封帐清查的方式。在坚持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金和帐目统一纳入乡镇农经站管理,实行村财和村帐“双代管”。对村会计进行培训、考核,对不适合做会计工作的要予以调整。村会计由乡镇政府聘任,持证上岗。(3)由乡镇、县自下而上组织检查,不合格的限期补课,严禁走过场。凡是到1998年10月底以前不能按规定实行财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要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并通过法律程序提议罢免村委会主任的职务。
  2.健全组织各村都要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按总人口的5%左右或每5—10户推举一名代表的比例,由村民推举产生。村民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一定的议事能力,年龄上要注意老中青结合,并有一定数量的妇女代表。
  从不是村“两委”成员的村民代表中推举出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行使对村级财务各项收支项目的监督权利。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
  3.完善制度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会制度,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年终总结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制度,财务公开、财务监督制度,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等等。总之,凡是需要公开的村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制。各项制度建立以后,要严格按制度办事,不得随意更改,更不允许违反制度规定。村民代表会议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张榜公布。需要改进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公布于众并认真执行。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10月1日一10月底)10月底前,由组织和民政部门牵头,联合纪检监察、政法、宣传、人事、农业等有关部门,对全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取自查、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存在问题的,由乡镇负责限期整改。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乡镇,党委书记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予提拔使用。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要注意不断巩固、完善、提高,长期坚持下去。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由组织、民政、纪检监察、政法、宣传、人事、农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组织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协调各级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对乡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掌握正确开展村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民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监督村民自治章程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农村制度的建立、运转、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政法部门要把“三五”普法和“双基三化”、宣传部门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基础工程纳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农业部门要搞好农村财务、农民负担、农村承包合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情况列入干部工作考核体系,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各乡镇要把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纳入全方位目标管理的范围。乡镇党委、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指导工作,同时要搞好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总抓手,切实抓紧抓好。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提高认识,积极工作,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凡是有驻村工作组的村,工作组要积极协助村“两委”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其工作情况作为对工作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县直各有关部门,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各级人大要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进行视察督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分类指导,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推动全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利津年鉴》(1999年卷)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用分行业记事的办法,系统地记载各行业、各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实况,所用资料为1998年度,与《利津年鉴》(1998年卷) 相衔接,保持了历史资料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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