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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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210
颗粒名称: 律师事务所
分类号: D916.5
页数: 2
页码: 348-349
摘要: 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原名东营市利顺律师事务所,核定编制5人,经费由县财政拨付。1999年6月28日,经省司法厅批准,东营市利顺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

内容

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原名东营市利顺律师事务所,核定编制5人,经费由县财政拨付。1999年6月28日,经省司法厅批准,东营市利顺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2001年4月,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改制的有关精神,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与县司法局脱钩改制工作开始运作。2001年7月27日,经县编办[2001]3号文件公布,改变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国办所的性质,组建个人合作律师事务所,县财政不再给该所拨付人员工资及经费。2003年7月1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新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新的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成立后,规模较大,机制灵活,人员素质高,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依法办案,热情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体制及工作机制】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实行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律师协会)双重管理的体制。新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是由六名律师出资建立的合作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合作律师的报酬按律师事务所章程进行分配。
  【律师工作】2003年,共建立法律顾问点11家,参加刑事辩护11件,民事代理42件,经济、民事代理15件,代写法律文书467份,办理非诉讼法律案件383件,解答法律咨询960人次,索回欠款97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03年垦利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展现了全县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业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垦利年鉴》(2004)的出版将进一步坚定全县上下加快发展、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鼓舞广大干部群众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士气和斗志,促进垦利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内外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垦利、关注垦利、研究垦利、支持垦利提供了全面、系统、翔实的权威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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