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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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185
颗粒名称: 地方税务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3
页码: 333-335
摘要: 2003年,垦利县地方税务局有正式干部职工83人,本科学历12人,专科学历59人,中专学历12人。
关键词: 国家税收 地方税务

内容

2003年,垦利县地方税务局有正式干部职工83人,本科学历12人,专科学历59人,中专学历12人。在2003年9月之前,设办公室、税收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划会计股、监察室5个股室,2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征收分局);派出机构有6个基层分局(永安、黄河口、垦利镇、高盖、胜坨、郝家分局),9月之后,垦利县地方税务局按照市局的安排进行人事机构改革,机关由股室改为科室,机关设8个科室(办公室、监察室、法规征管科、税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人事政工科、综合治税办公室);两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征收分局);6个基层分局(永安、黄河口、垦利镇、高盖、胜坨、郝家分局)。担负着全县4374户各类纳税业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垦利县地税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两个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地税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市级规范化行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市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建局10年多来共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4亿多万元,增长了11倍,占地方当期财政收入的60%以上,2003年,地税收入突破亿元大关,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税收收入】2003年,按照县政府和市局下达的税收任务指标,坚持早、严、勤、紧的方针,强化征管,堵漏增收,大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指标。2003年共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0090.78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107.78%,比上年增收2033万元,增长25.23%。其中,中央级完成1531.62万元,比上年增长12.88%,省级完成1091.10万元,比上年增长23.12%,县级以下完成7468.05万元,完成政府调整(7212万元)任务的103.5%,比上年增收1653.33209垦利年鉴万元,增长28.44%。建局以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组织税收收入创历史最高水平。
  【税收管理】2003年,不断探求管理理念,推行管理创新,在队伍建设方面实行了“三分两定一追究”岗位目标管理机制,“三分”即分岗位、分人员、分职责;“两定”即定管理目标、定考核标准;“一追究”即对达不到目标管理要求的实行责任追究,将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激活了内部活力。
  在税收管理上,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区制度,划分税收执法责任区域,明确各分局及各职能科室执法责任,全面推行了“三类三级一规范”税收执法管理模式,建立起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协作有效、衔接紧密、运转协调、监控严密的税收执法运行机制。自行设计并启用《垦利县地税局税收执法责任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直观地、系统地、全面地反映责任区的税收征管质效。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环境和税收服务,解决了税收执法主体混乱,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过程中违规、过错行为追究措施不健全,“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全面推行发票改革,实行“一机双奖”制,“一机”即对从事服务、娱乐、建筑等行业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双奖”即实行发票即开即奖和发票违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发票改革起到了以票管税的作用。
  【社会综合治税】2003年,为了强化税收征管,改变由税务机关单一治税模式,借助外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启动内力,创新管理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地方税源监控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县政府以垦政发[2003]14号文件下发了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及地方税源控管工作的意见》,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县、乡、村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全县共成立各级综合治税专职机构8个,配备相关人员557人。按照 “科技加管理”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科技兴税”战略。把信息化建设与税收管理及综合治税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在内部管理上的人机结合,税源管理上的全程监控,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依托信息化技术向纵深发展。在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无线联网的前提下,又新购置了63台计算机,实现了人手一台计算机。自行设计并开发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信息的采集、传递、督办、落实、反馈、统计、对比、查询等功能,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监、管、查体系,实现了社会涉税信息效果的最大化。启用了《东营电子控税信息系统》软件,它是一个集监控税收征管、分析税源变化、量化征管指标于一体的信息应用软件,其特点是形象、直观、可操作。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政府出台了《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务督查,每年分两次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形成了以“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新征管格局,多年来“税源不清、控管不力”的局面得到了明显改变,堵漏增收效果显著。2003年,全县各级社会综合治税网络机构提供各类涉税信息22189条,征收地方税款1047.8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62.16万元,增长18.31%。2003年度,被东营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度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 “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
  【公车改革】2003年,对7个基层分局车辆进行了改革。辞退临时工司机12名,将现有的车辆估价公开拍卖,根据各分局管辖的面积、户数等因素核定用车费用,上封顶,结余留用。通过车辆改革,费用开支比改革前压减幅度42%。公车改革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税务稽查】稽查局从大局出发,创新思维,大胆工作,一是更新观念,逐步淡化稽查数量,引入稽查质量指标,推动税务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二是建立了分类稽查制度,2003年,先后对金融保险业、建筑安装业、减免税企业等实行了专项检查,提高了稽查的工作效率。三是建立税务稽查预警制和税务案件公示制,全年共计稽查纳税业户56户,入库税款268万元,罚款85万元;受理查处举报案件12起,入库税款28万元,罚款16.2万。
  【税收宣传】 为了让基层有更多的时间抓税收征管工作,2003年,宣传工作做了大的调整,由原来给各分局分配上稿任务改为210财政•税务由县局机关统一组织,一个窗口对外,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由各分局向县局提供素材,明确了各单位宣传信息工作的任务目标和重点,2003年共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税务》、《大众日报》、《地方税务》、《东营日报》等新闻媒体用稿339篇(件),其中国家级54篇,省级219篇,市级66篇,在《东营日报》刊发了头版头条,实现了全市税务系统《东营日报》重量级上稿零的突破,被县委宣传部授予“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取得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授予“宣传工作优秀单位”。2003年税收宣传月以吕剧团编排税收大戏,在全县有关乡镇、工矿区进行了巡回演出为重点,起到了寓教于乐的宣传效果。
  【行风建设】2003年,垦利县地税局在税收工作中坚持一手抓收入,一手抓廉政,廉政工作常抓不懈。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目标,层层签订了《家庭助廉公约》,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实行与单位、干部职工评优树先和工资奖金挂钩的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每季一考核。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将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务登记证办证、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办税结果、税收执法的种类、标准及依据等事项进行公开,实行“阳光税务”;结合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了宗旨教育、艰苦奋斗教育、警示教育三个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了党风廉政建设录像片,积极引导地税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宗旨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结合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学习先进找差距,解放思想促发展活动”主题教育,在全体税务干部中组织开展了查摆和大讨论,解决了干部职工“权如何使,法如何执,人如何做”的认识问题。在全县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地税局名列前茅。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03年垦利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展现了全县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业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垦利年鉴》(2004)的出版将进一步坚定全县上下加快发展、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鼓舞广大干部群众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士气和斗志,促进垦利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内外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垦利、关注垦利、研究垦利、支持垦利提供了全面、系统、翔实的权威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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