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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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078
颗粒名称: 城建监察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310-310
摘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关键词: 城市建设 城建监察

内容

2003年,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主要落实以下执法监察: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二是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暖、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对城市供气安全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三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四是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进行监察。至年底,全县共持有《行业执法证》 城市监察人员19人。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03年垦利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展现了全县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业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垦利年鉴》(2004)的出版将进一步坚定全县上下加快发展、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鼓舞广大干部群众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士气和斗志,促进垦利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内外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垦利、关注垦利、研究垦利、支持垦利提供了全面、系统、翔实的权威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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