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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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071
颗粒名称: 招商引资
分类号: F283
页数: 6
页码: 179-184
摘要: 垦利县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招商局牌子)与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年底干部职工16人,其中行政编5人,事业编11人。内设综合办公室、考核奖惩部、联络推进部三个行政部(室)和企业服务部、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室二个事业部(室)。2003年底,全县共引进已投产(营业)和注册在建项目324个,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4.36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0.62%、13.25%,可折算抵顶招商引资任务16.67亿元,比去年增长12.18%,完成全年任务的161.84%。其中市外投资项目247个,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2.07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4.22%、11.55%,可折算抵顶招商引资任务14.67亿元,比去年增长15.88%,完成市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444.55%。引进境外项目7个,实际到位境外资金2582.85万美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7.19%,完成市下达境外招商引资任务的172.19%。在投产及在建项目中,计划固定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219个,占项目总数的62.57%,计划固定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7个,占项目总数的30.57%。园区招商引资取得丰硕成果,共引进工业项目69个,到位固定投资4.94亿元。其中过千万元的项目48个,占工业总项目的27.4%。
关键词: 基本建设投资 招商引资

内容

综述垦利县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招商局牌子)与垦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年底干部职工16人,其中行政编5人,事业编11人。内设综合办公室、考核奖惩部、联络推进部三个行政部(室)和企业服务部、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室二个事业部(室)。2003年底,全县共引进已投产(营业)和注册在建项目324个,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4.36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0.62%、13.25%,可折算抵顶招商引资任务16.67亿元,比去年增长12.18%,完成全年任务的161.84%。其中市外投资项目247个,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2.07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4.22%、11.55%,可折算抵顶招商引资任务14.67亿元,比去年增长15.88%,完成市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444.55%。引进境外项目7个,实际到位境外资金2582.85万美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7.19%,完成市下达境外招商引资任务的172.19%。在投产及在建项目中,计划固定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219个,占项目总数的62.57%,计划固定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7个,占项目总数的30.57%。园区招商引资取得丰硕成果,共引进工业项目69个,到位固定投资4.94亿元。其中过千万元的项目48个,占工业总项目的27.4%。
  优惠政策【政策制定】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本县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垦利县实际, 在征求了财税、工商、国土、公安、建设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政策。2003年11月,县招商委全体成员会议对《招商政策》进行了讨论研究。本政策适用于外来投资者在垦利县行政区域内投资新建流转税和所得税留成部分属地方财政收入的企业, 以及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
  [财政扶持政策】 (一)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40%的资金扶持。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二)新办工业企业,自盈利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7年内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三)兼并或投资原有工业企业的,扣除原有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新增税收部分,享受(一)、(二)款规定的扶持政策。(四)新办政府鼓励发展的商业、服务业、娱乐业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且年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自营业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资金扶持。(五)新建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连锁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投用后,5年内给予投资单位经营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六)到本县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化厂房,以租179垦利年鉴赁方式对外招商的,给予投资单位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实际缴纳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自租赁经营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资金扶持。(七)投资港口、码头、学校、医院、市政设施、旅游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自盈利年度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A)原在垦利县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油田企业整体迁入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的,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新增县级收入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油田企业或个人在县开发区工业园内投资新建企业,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享受(一)、(二)款规定。(九)在上述政策规定限期内,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新建企业,可同时享受比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更加优惠部分的财政扶持政策。
  【建设用地政策】 (一)对引进到开发区的工业项目,可协议出让的土地,视项目投资规模、科技含量等因素,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优惠。(二)在县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工业标准化厂房项目,依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参照上述政策执行。(三)土地使用者应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开发区内的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与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收费政策】 (一)在园区内投资新建企业,注册登记只收取工本费和工商登记注册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生产经营中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二)在园区外投资新建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过程中只收取工本费、工商登记注册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县级行政性收费前3年免收,第4年到第10年按下限征收;县级事业性收费10年内减半征收。
  【落户政策】凡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经本人申请,可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城镇居民户口或户口迁移手续;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企业,聘用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专科学历以上的人员,可办理城镇居民户口或户口迁移手续。企业在县城投资,且在县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有关证明在所属居委会落户,企业可建立集体户口,放宽审批条件。企业在乡镇的,企业可建立集体户口,放宽审批条件,各乡镇负责落户。
  【其他政策】 (一)投资者在用水、用电、供暖、就医和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与本县县城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子女入托、就学按区域就近的原则,不收借读费。(二)凡投资额较大或带动作用较强的投资者以及贡献特别突出的科技人才,经本人同意,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或名誉职务。(三)垦利县区域内的原民营企业整体迁入县经济开发区的,新增税收部分享受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扶持政策;在县经济开发区内新建并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政策兑现】 财政扶持政策的兑现,由纳税人申报,招商办组织认定,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定期、集中兑现扶持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具体办理;建设用地政策的兑现,由招商办组织认定并出具证明,开发区内的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其他的由土地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落户政策的兑现,由招商办出具证明,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软环境建设【调整充实县外来投诉中心】2003年8月11日,经县委十届第12次常委会议通过,成立垦利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隶属县纪委、县监察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县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办公室合署办公,编制7名,含投诉中心办公室人员3名(垦编发[2003]6号文件)。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主任。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03年,县行政审批大厅接待项目咨询5800余件,办理各种手续及其他事务8190余件;在兑现基本优惠政策同时,为50余名外来投资者子女办理了人托、就学手续,解决了投资者的后顾之180招商引资忧。
  【兑现税收返还情况】2003年共为24家外来投资企业办理了税收返还手续,共返还税款249.72万元,已累计为36家外来投资企业返还税款1252.10万元;为外来投资者办理农转非户口1200多名。
  【开展"100家企业评议县直职能部门”活动】2003年8月28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100家企业评议县直职能部门”活动意见的通知》(垦办发[2003]33号)。从2003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评议活动中主要评议与企业存在管理、服务、执法关系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情况。2003年,县国税局、县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办公室、县招商局、县农信社、县农行分别列全县前5名,被县纪委表彰为 “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实行行政效能监督投诉卡制度】2003年5月25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使用行政效能监督投诉卡的通知》(垦政办发[2003]31号)。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统一制作了《垦利县行政效能监督投诉卡》,印发到各单位所有股室和岗位,由工作人员将行政效能监督投诉卡发放到每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做到人手一份。对外来投资者要重点发放。行政效能投诉卡每月汇总一次,填写《垦利县行政效能监督投诉卡发放汇总月报表》,报县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县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行政效能监督投诉卡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该项制度的实行,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转变了服务观念,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
  【整治建筑搬运装卸市场】2003年4月14日,中共垦利县委召开了整治建筑搬运装卸市场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第2期)。会议对县城周围建筑搬运装卸市场管理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专题会议召开以后,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协调,形成了规范的管理格局。县委督查室加强了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园区都成立了治安队伍,对强装强卸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建立了有序的建筑搬运装卸市场。下半年,针对建筑搬运装卸市场岀现反弹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整顿治理。通过加强建筑搬运装卸市场的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市场运作秩序。
  【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情况】2003年9月11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垦办发[2003]12号)。10月,垦利县纪委岀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垦纪发[2003]14号),该实施意见对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对软环境工作的监督提出了具体方案。
  【投诉受理】全年县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求助110起,受理投诉案件5起,办结率100%,有效地防止了服务承诺不兑现及各种损害外来投资者利益行为的发生。
  招商活动【参加东营经贸洽谈会】2003年10月,垦利县组织参加了东营经贸洽谈会。洽谈会期间,共邀请来自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参会客商124人。其中,境外客商83人。经贸洽谈会上,全县共签约项目43个。其中,合同29个,合同金额27.1亿元人民币;协议14个,协议金额5.9亿元人民币。共签约境内项目30个,其中合同22个,合同投资总额21.8亿元人民币,协议8个,协议额2.85亿元人民币。签订境外项目13个。其中,合同项目7个,合同投资总额6645万美元,协议6个,协议投资总额3803万美元。
  【对韩招商】 高度重视对韩国的招商引资工作。3次组团赴韩国进行境外招商,结识了国外大批企业家和知名人士,拓宽了招商渠道,达成了一批投资意向。2003年6月,我县组成了由阎继方、刘燕、石卫红和石油大学韩国语翻译申辉林组成的5人招商队伍赴韩招商,走访了韩国釜山、光州、汉城3个城市,此次赴韩招商共结识了40多名韩国工商界知名人士,结识了4家有意向到中国发展的韩国企业,较好地宣传了垦利,拓宽181垦利年鉴了招商渠道。8月,为参加东营经贸洽谈会,由陈泽浦县长带队的招商团赴韩联络项目,此次赴韩招商主要是邀请客商参加东营经贸洽谈会,同有意向到垦利投资的客商进行了较深层次的洽谈。为落实好东营经贸洽谈会签约项目,11月,垦利县由韩奎祥带队的招商团赴韩国进一步推进落实所谈项目,促使其尽快转化升级,落户垦利。2003年,境外招商实现了新突破,由韩国客商投资的东营三进纸管包装有限公司已投产运营,东辰集团与韩国摩托尼斯公司合作的电机项目已开始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其中一期投资4000万元,年底到位外来资金337.6万美元,2003年12月底完工。
  考核认定【考核认定组织及具体职责分工】由县招商办组织,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审计局、县科技局、县监察局、县纪检委等部门联合组成招商引资考核小组,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的考核认定工作。每年两次对申报开工投产的项目进行考核,对项目投资、引荐人及奖励进行确认。
  【方法步骤】 (一)考核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考核认定前,县招商办拟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搞好考核前的培训,使全体考核人员都能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及考核依据,明确标准和要求。县招商办提前三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被考核单位提报需考核认定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有关材料。(二)集中考核认定。采取分工审阅项目材料的方式。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严格把关,一条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考核认定小组不能决定的事项,要逐级请示上报。(三)进行现场核实。对需要现场核实的项目,组成现场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认定,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主要了解外来投资企业(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情况,现场查阅和核对账表、凭证、实物等有关资料、认定固定资产实际到位情况,并做出书面记录,小组成员分别签字,外来投资企业盖章,形成现场认定底稿。
  【考核认定办法】 参照市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2003年11月,县招商委全体成员会议研究确定了《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一)招商引资的范围界限。
  1、引进的资金。主要指从县域外引进的以地方政府管理和受益为主,用于地方固定资产和社会事业投资的无偿资金,包括实物、贴息、上缴财政的货币资金,有偿资金年内与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差额等。2、引进的项目。主要指市域外投资者在垦利县行政区域内办理国税、地税登记证,新建流转税和所得税留成部分属地方财政收入的企业,以及投资地方的公益性项目和从县区间引进的加工制造业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下的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0万元以下非工业类项目(境外投资的项目可计算在内)。3、引进的技术。主要指引进的以技术作价并注册登记为股权部分的投资。4、中央、省和市驻垦利垂直管理单位在县开发区及乡镇工业区内,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建设,注册为独立法人,且流转税和所得税留成部分属地方财政收入的企业。
  (二)招商引资任务的计算1、引进资金。
  (1)通过职能行为向上级机关争取超过本市其它县区数额的资金和项目投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投资部分,以上年度争取资金数额为基数,超出基数部分全额计算招商引资任务。
  (2)向外争取缴县财政由县政府统一调控的无偿性资金,扣除上缴预算外政府调控资金任务数后,按超额资金的三倍计算招商引资任务,有偿性资金按年内与银行贷款同期利息差额的两倍计算招商引资任务。
  (3)金融机构为我县招商引资企业的贷款,年内新增贷款合同期限超过半年的,按贷款额的40%折算本单位招商引资任务;为招商引资企业核销不良贷款的,按核销不良贷款额的40%折算本单位招商引资任务。
  2、引进项目。引进的外来独资及合资项目,按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计算招商引资任务。对无不动产投资的项目及海洋捕捞、海洋运输项目,按自纳税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地方税收的15倍计算招商引资任务。
  (1)引进的工业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3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1:1.3的比例折算招商182引资任务;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1:1.5的比例折算招商引资任务;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按1:1.7的比例折算招商引资任务。
  (2)引进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包括桥、涵、路、闸、畜牧小区、设施渔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械设备的实际投入资金,不包括整平土地、沟渠所支岀的土方费用)以上的,根据其规范材料所核算的固定资产数按1:1的比例折算招商引资任务。
  (3)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加工制造业项目,按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3的比例折算招商引资任务。
  (4)列入省级以上部门高新技术项目计划的项目,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的高新技术项目,以及取得发明专利的项目,按项目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1.7的比例折算招商引资任务。
  (5)引进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投资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营业执照后,年内无实际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的,按合同外资额的10%抵顶招商引资任务,项目投资到位后相应扣减按合同外资额抵顶部分;年内有实际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的,按实际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2的比例计算招商引资任务(不包括境外任务指标内完成部分)。
  (6)外来投资合同项目建成后再投资部分,包括原项目扩产、增上新项目、成立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合同约定二期项目超期建设的,按实际到位外来固定资产的20%折算招商引资任务。
  (7)引进的其它招商引资项目,按1:1的比例计算招商引资任务。
  3、引进的技术。以技术作价并注册登记为股权的,按外来技术折资入股额1:1.7的比例折算招商引资任务。
  对引进的同时符合两个以上折算条件的项目,按最高比例折算招商引资任务,不重复折算。对折算的招商引资任务,仅限于年底计算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
  (三)招商引资引荐人的认定。
  招商引资引荐人分为第一引荐人和第二引荐人。第一引荐人是首位将外来投资者介绍到我县考察的单位和个人,第一引荐人由外来投资者、技术权利人认定;第二引荐人是指本县承担招商引资任务,通过协助第一引荐人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引荐人的资格由第一引荐人确认;不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社会人为第一引荐人,我县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二引荐人,考核认定任务时,可视作第二引荐人为第一引荐人。引荐人对引进的资金、项目、技术须到县招商办办理登记,填报《垦利县招商引资引荐人登记表》,并提交如下材料: 引进资金、项目、技术证明,按投资类别不同,提报相关的认定材料;外来投资者对引荐人的确认证明;引荐人的身份证明;乡镇招商办的证明。(四)招商引资任务的认定。单位和个人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的,可登记第一引荐人和第二引荐人各一名,引荐人在办理登记时一次性确定,不得更换和登记其他引荐人。
  重点项目简介【东营力诺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始建于2002年4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医用包装玻璃生产基地,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已通过了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品外销到日本、东南亚等国家。项目总投资1.2亿元,占地160亩,拥有亚洲最大、占地面积30000多平方米的综合性医用玻璃材料生产车间。一期建有1炉2条生产线。2003年7月30日,二期项目举行了投产典礼。二期新扩建了2炉8条生产线,新增固定投资3500万元。二期项目投产后,年产玻管2万吨,管制小瓶5亿支,安甑6亿支,成为我国医药包装材料行业上的又一新的亮点,将会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我县经济的发展。
  【中韩合资BLDG电动机项目简介】东辰集团经过科学严密的调研、论证,2003年5月16日与韩国(株)MOTONICS公司签署了电机生产的合作协议。双方协议共同出资,在东辰集团工业园区注册兴建东营东辰摩托尼斯电动机有限公司作为BLDC电动机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总投资3亿元,一期投入5000万元人183垦利年鉴民币,用于公司注册、基础建设,其中注册资金1400万元。
  BLDC电动机(无整流式直流电动机)是利用电力半导体消磁,代替现有直流电动机所具有的整流子,而直接控制电源的无整流直流电动机。与现有的感应电动机、直流电动机相比,BLDC电动机具有高效率、低耗能和高转矩的特点,使电机实现小型化和轻量化。随着产业技术的发展,应用领域的推广,BLDC电动机所具有的特性使其更趋向于高精密化和多性能化,从而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是适用于21世纪信息技术产业、通信业所需要的核心动力机械。到2003年底,项目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山铝粉磨站水泥生产工程是由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在董集工业项目区建设的年产70万吨的水泥生产项目。该项目经垦利县政府批准,选址在董集工业项目区内,位于博新路以北、园区拓新路以东、新科路以南,占地面积130.84亩。2003年5月28日,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并破土动工,开始建设。该项目一期工程由山铝水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建设总面积1741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主要工艺是通过粉磨生产线对熟料进行深加工形成水泥产品,投产后可年创产值2亿元,实现利税3000万元。该项目二期工程2003年底进行了详细规划,预计总投资3700万元,建设年产30万立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年产10万平方米高档新型建材项目各一个,建设35KV变电站一座。该项目的落户,带动董集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何宝民、曹玉秀)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03年垦利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展现了全县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业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垦利年鉴》(2004)的出版将进一步坚定全县上下加快发展、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鼓舞广大干部群众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士气和斗志,促进垦利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内外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垦利、关注垦利、研究垦利、支持垦利提供了全面、系统、翔实的权威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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