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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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0526
颗粒名称: 第八节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443-444
摘要: 东营市粮食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关键词: 计划生育 人口制度

内容

东营市粮食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市粮食局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均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1997〜2001年,东营市粮食局计划生育工作由东营市直机关计划生育办公室管理。市粮食局共管理包括直属单位在内的已婚育龄妇女703人,执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东营市市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意见》等有关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严格执行无早婚早育、无大月份引产、无计划外生育的“三无”计划生育工作标准,严格结婚登记、准生证发放程序,严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避孕节育措施率达98%,计划生育率、统计合格率均达到100%。
  2001年《计划生育法》颁布,与之配套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实施,取消生育一胎准生证制度,夫妻自行决定生育一胎的时间,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同年,东营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计划生育工作归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属地管理。市粮食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部纳入当地社区管理,按照直属单位所在社区,分别于2001年11月和2002年3月移交给辛店街道办事处、文汇街道办事处、黄河街道办事处和东城街道办事处,共移交已婚育龄妇女687人。至2007年末,市粮食局只管理局机关已婚育龄女职工及男职工家属16人。
  1997〜2007年间,市粮食局计划生育管理范围内,共出生婴儿205人,其中:男99人,女106人,男女性别比为0.93。
  2001〜2007年,市粮食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在东城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领导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认真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规划。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相应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政策,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生育高峰。积极开展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等优质服务,每年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1次,到站率100%。市粮食局计划生育率、晚婚晚育率、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100%。2004〜2007年,市粮食局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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