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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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0518
颗粒名称: 第十四章 机关建设
分类号: D035.1
页数: 24
摘要: 9月13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1984116号文件批复由张克秀、肖洪鼎、孙树庆3人组成市粮食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张克秀任党支部书记,肖洪鼎任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孙树庆任纪检、宣传、保卫委员。
关键词: 机关建设 行政机关

内容

东营市粮食局成立后,加强了党组织建设,为各项粮食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了组织基础。
  市粮食局机关党支部于1984年9月成立。9月13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1984116号文件批复由张克秀、肖洪鼎、孙树庆3人组成市粮食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张克秀任党支部书记,肖洪鼎任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孙树庆任纪检、宣传、保卫委员。
  东营市粮食局党组于1985年3月成立。3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东发〔1985〕19号文件批复东营市粮食局成立党组和纪检组,肖洪鼎为党组副书记,张俊才、陈海棠为党组成员。
  6月18日,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东办发〔1985〕20号文件批准启用中国共产党东营市粮食局党组印章。
  8月310,中共东营市委东任 〔1985〕39号文件决定李秋明为市粮食局党组书记。
  11月2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 〔1985〕55号文件决定陈海棠任市粮食局纪检组组长(副县级)。
  1986年9月,市粮食局有直属单位9个(其中牛庄分局、河口分局党组织关系归当地区政府机关党委管理),有2个党总支,13个机关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126名党员。
  11月20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6〕30号文件批复市粮食局所属五个单位建立党支部,宋吉亮任汽车队党支部书记,王永森任粮油购销储运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丁世云任转运站党支部书记,肖炳清任饲料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史建国任粮油食品厂党支部副书记。
  12月2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6〕33号文件批复建立中共东营市粮油储运公司总支委员会,由王永森、宋吉亮、刘天梅、丁世云、徐建功组成东营市粮油储运公司总支委员会,王永森任副书记。
  1987年1月12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7〕5号文件批复建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机关委员会,委员会由肖洪鼎、王宝泰、李怀清、王永森、刘怀志、贾有康、彭玉琮等7人组成,肖洪鼎任书记。
  11月27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7〕37号文件任命彭玉琮为市粮食局东营区分局党总支书记。
  12月4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 〔1987〕123号文件决定:李秋明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书记职务。
  1988年4月22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88〕38号文件任命颜承永为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张克秀为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副书记。
  6月6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批复市粮食局所属单位支部委员会领导成员:市粮食局劳动服务公司党支部由3人组成,王方甫任书记,李乃河、王立国为委员。市粮油议价公司党支部由3人组成,李少华任书记,耿玉培、袁重庆为委员。增补袁树村、张连顺为市粮油食品厂党支部委员。
  9月25日,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业余党校成立,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海棠兼任校长,翟兴义、王宝泰兼任副校长。
  1990年6月22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发〔1990〕27号文件增补初振荣为中东营市粮食局党组成员。
  11月,东营市粮食局召开直属机关第一次党代会,陈海棠在大会上作题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振兴粮食事业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局党组书记颜承永到会讲话,会上选举产生市粮食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992年5月20日,东营市委决定建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颜承永任书记,陈海棠任副书记,张俊才、初振荣、王建业为委员。设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陈海棠兼任书记,初玉仁任副书记,翟兴义为委员。同时撤销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纪律检查组。
  11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2〕35号文件决定:戴永昌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3年2月18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3〕6号文件决定:魏玉玲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4月19日,东营市委印发东任 〔1993〕43号文件,决定初振荣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张俊才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不再担任局工会主席职务;魏玉玲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海棠任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工会主席,不再担任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5月310,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3〕51号文件决定:颜承永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职务。
  8月31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3〕20号文件决定:陈海棠为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王建业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4年10月24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4〕86号文件决定:张俊才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11月24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4〕35号文件决定:孙三民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6年4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6〕55号文件决定:燕立志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委员。
  10月28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字〔1996〕12号文件任命许钦勇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8月2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7〕105号文件决定:戴永昌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10月1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 〔1997〕146号文件决定:韩秀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魏玉玲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1998年6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8〕137号文件决定:魏玉玲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8月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8〕187号文件决定:戴长生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9年9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9〕150号文件决定:杨忠起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2000年1月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0〕2号文件决定:李福杰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孙三民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1年4月10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1〕78号文件决定:李福杰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燕立志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初振荣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陈海棠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2年8月2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2〕100号文件决定:戴长生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12月27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2〕149号文件决定:缪钦然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2004年9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4〕106号文件决定:韩秀梅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2005年3月30日,中共东营市委〔2005〕东任〔2005〕67号文件决定:胥和堂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2007年12月21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7)140号文件决定:薄官和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书记; 李福杰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至2007年底,东营市粮食局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市粮食局党委所属1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其中6个党支部原单位已经改为个人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有党员158名,其中83名党员为待业人员(或家属)。党员具体分布情况:①市局机关党支部31名;②市局老干部支部11名;③东营分局党总支48名(分局机关党支部12名,收储中心党支部9名,供应中心党支部5名,老干部党支部10名,燕山路粮店党支部8名,基东粮店党支部4名);④市粮食储备库党支部14名;⑤鼎新工贸公司54名。
  市粮食局党委十分重视党建工作,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局党委委员任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工作与粮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经常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联系协调,积极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得到上级部门有力指导。重要决策和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局党委经常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建立党员活动室、电教室,配置专项设备,保障了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出现缺额,按规定及时进行增补。局党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按照计划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适时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评选表彰。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对党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民主讨论研究,并及时向党员通报。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及基本知识的教育,使其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人事科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各基层党组织指定专人每季度向市局党委上交党费,每年向局党委报告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现状,局党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规定时间、数额收缴党费,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党费使用按照规定管理,不与行政费用混在一起,单独立户存入银行。党费使用严格程序,报销单据齐全。主要用途是购买党建方面的学习教材,订阅《党员干部之友》和《支部生活》等。定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监督。及时规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认真完成党组织统计。2007年市粮食局党委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优报表单位”。
  历届党组(党委)书记、副书记、成员(委员)情况见表14—1。
  东营市粮食局党组(党委)领导干部名录表14-1
  续表第二节东营市粮食局党委非常重视机关和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加强机关和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粮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一、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东营市粮食局党委在粮食企业全面走向市场经济的时候,为了探索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组织成立了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
  1993年6月29日,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成立暨一届一次理事会议在市粮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上通过研究会章程,选出理事29思想建设人,常务理事11人,市委副书记张万湖、副市长滕化迎任名誉会长,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初振荣任会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世德和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原市粮食局长颜承永为顾问。
  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名誉会长、顾问、会长、秘书长名单理事(以姓氏笔画为序):丁仁美王永森王建业常务理事(以姓氏笔画为序):王永森刘兴文初振荣初玉仁李承贵陈海棠张爱新高秀兰崔士军翟兴义魏玉玲名誉会长:张万湖滕化迎顾问:周世德颜承永会长:初振荣副会长:魏玉玲陈海棠秘书长:王永森副秘书长:李承贵1993年11月19日,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在市粮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首次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理论研讨会。这次研讨会共收到来自全市粮食系统的研讨论文18篇,针对粮食价格放开后粮食企业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如何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了多方面的研讨。局党委对此非常重视,局领导全部参加会议,市委宣传部长周世德到会讲话。
  1994年8月27日,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召开第二次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理论研讨会。
  1995年9月26日,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召开第三次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理论研讨会。
  1996年9月3日,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召开第四次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理论研讨会。
  1997年11月29日,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召开第五次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理论研讨会。
  五次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理论研讨会共收到论文180余篇。这些论文针对粮食企业在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如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搞好企业文化建设,作了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的研究和探讨。这些论文选题准确,论述深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行性,为粮食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顺利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1993〜1995年,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被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称号;顾效舜、王永森、肖炳清被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1995〜2001年,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被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社团”称号。
  1996-2001年,东营市粮食企业思想文化研究会被山东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山东省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称号;顾效舜、周学舜、王永森、肖炳清、贾有康被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二、思想教育活动1996年4〜5月,东营市粮食局在局机关开展“思想、纪律、工作、作风”四整顿活动,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1999年8月10日〜11月1日,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市粮食局历时3个月,顺利完成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三讲”办公室和市委巡视组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参加 “三讲”教育,取得明显成果,达到预期目的。
  2000年4月10〜30日,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粮食局进行“三讲” 教育“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进行整改。
  2005年2〜4月,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粮食局党委在局机关党支部、局机关老干部党支部、东营粮食分局党总支(含6个支部)和市粮食储备库党支部的100多名党员中,集中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突出创粮食事业佳绩这条主线,圆满完成各项教育任务,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得到进一步锻炼,先进性得到真实显现,粮食事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全局职工群众真切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带来的明显成效。从3个阶段的民主测评大会的结果来看, 党员群众对粮食局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满意率分别达到100%、100%和97.9%。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粮食局党委十分注重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山东半球面粉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玉身锐意改革,献身事业,积劳成疾,于2005年2月5日因病去世。高玉身自1998年担任任广饶县面粉厂(山东半球面粉有限公司前身)厂长和2000年担任山东半球面粉有限公司总经理以来,团结带领全体员工本着“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干事创业,廉洁勤政,拼搏奉献,使公司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2004年公司日处理小麦能力达到1000吨,实现利税1200万元,成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跨入全国面粉加工十大企业行列。高玉身以坚强的党性、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模范地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生动地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的榜样。高玉身先后被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省、市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粮油企业家。3月3日,市粮食局党委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岀向高玉身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他以企业为家的精神,把全部精力和热情投入到本职工作中,推动全市粮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学习他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以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惟一标准;学习他勤俭持家的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性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从3月初开始,在全市粮食系统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向高玉身学习活动。5月20日,《新华社内部信息特供》以《高玉身:用奉献奏响的生命绝唱》为题刊发高玉身的先进事迹。6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及时作出向高玉身学习的决定。6月17日,中共东营市委作出追授高玉身“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6月28日省委书记张高丽批示:“请进一步了解一下高玉身的感人事迹,并研究是否可以作为学习的典型”。7月19日,省委作出向高玉身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向高玉身学习。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将先进性教育与学习典型相结合,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学习业务相结合,干部职工队伍的状况发生可喜变化,一是思想观念不断更新,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二是鼓足了干事创业的劲头,各项粮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四是学先进、做表率,共产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2007年2〜8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粮食局开展“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活动,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的内在要求,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粮食部门站在新起点实现新突破的根本保障;使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明显进步,作风明显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明显增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倡树“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8个方面良好风气进行,重点解决在思想上作风上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不适应的6个问题。教育活动分4个阶段——学习动员,统一思想阶段;征求意见,查摆分析阶段;制订措施,集中整改阶段;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进行。教育活动的主要收获和成效是经历了一次思想的大洗礼,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了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了粮食事业的科学发展。
  多年来,市粮食局党委始终注重思想建设。每年都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半年自学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采取学原著、聘请专家辅导、观看电教片、讨论交流等形式学习理论。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粮食业务、市场经济、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等知识,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修改完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同时设立党员活动室(电教室),配置专用设备,为更好地学习创造条件、奠定基础。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局党委书记、副书记每年为党员干部至少上1次上党课或至少作1次形势报告。2006年、2007年局党委书记李福杰分别以《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自觉做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和 《改进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题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008局党委书记薄官和以《领导干部要做转变作风的表率》为题为党员干部上党课。
  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经常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注重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他们与在职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听专家辅导报告、上党课等; 利用“老人节”座谈会及春节走访等时机与退休党员交流沟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向他们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使退休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
  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落实党组织关心困难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县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并分别在基层单位建立联系点,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经常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自觉依法办事。落实“一岗双责制”,认真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干部职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2007年为1名困难党员申请救济金1000元。
  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服务承诺制度,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促进机关内部团结和谐,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2008年初,市粮食局机关修订完善46项规章制度,制定新的目标考核办法,每月进行1次督查,推动机关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三节精神文明建设自1983年市粮食局成立以来,历届局党组、党委髙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大力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为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市粮食局实施“党政一把手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的措施。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办事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各年度都制定《市粮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和 《全市粮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办法》,市粮食局主要领导与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状,局党委会、局办公会定期听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使精神文明建设步入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为了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工作,市粮食局制定了详尽的《东营市粮食系统岗位职务规范》,共分12类188个岗位,对每个岗位都规定了任职条件、职责范围、工作权限、工作程序和标准、违约责任等5项标准。该规范对不断提高全市粮食行业规范化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使广大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的公德意识、文明程度、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90〜1991年,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东营市粮食局“全市十大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优胜行业”称号。
  1991年3月,东营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粮食局“先进集体”的称号。
  1991年5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市粮食局“199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称号。
  1992〜1994年,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东营市粮食局 “双文明单位”称号。
  1995-1999年,东营市粮食局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 “市级文明单位”。 .1990〜1999年,市粮食局王永森被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1995年10月,市粮食局办公室编发的信息——《东营市粮食局采取有力措施打好扭亏增盈攻坚战》,被国务院办公厅和内贸部采用。其主要内容:
  1.对落后企业挂、靠、帮、促;
  2.工资和效益挂钩;
  3.将外欠资金、挤占挪用资金作为一条硬指标收回;
  4.压缩费用开支;
  5.把政治、经济手段运用到扭亏增盈工作中来。春节前,市粮食局办公室编发的信息——《东营市粮食局及早行动,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粮油供应工作》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
  2007年,市粮食局紧紧围绕“确保一个稳定、做好两项储备、完善三大体系、抓好四项工程”的总体思路,以 “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载体作用,扎实推进“和谐粮食”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创建了活动阵地,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优先考虑,优先安排,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及时向市文明办报告,得到上级的支持。加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认真落实《市粮食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市粮食局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日和分散学习的有效形式,深入贯彻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参加市委党校政治理论学习班4人次,参加公务员自选式培训21人次,参加上级业务培训1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结合全市开展的“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市粮食局制定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并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树的8个良好风气的要求,重点从“破旧、克满、戒躁、纠散、反奢、防片”等6个方面进行深刻剖析,通过查摆分析,学习交流,思想观念得到转变,学习氛围得到增强,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显著提高。
  二是提高素质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力求实效上下功夫。认真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加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倡树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开展文明楼道、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机关、和谐小区,增强了大家爱护家园,争当文明市民的意识。市粮食局先后获得“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市级平安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等称号。年初,市粮食局在住宅小区56户居民全部成为文明户的基础上,经过住户推荐、评选等形式,有6户被评为五星级文明户家庭。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提高效率优化环境年”活动,围绕“目标、职责、制度、考核、监督”机关建设管理五要素,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在认真执行《市粮食局机关规范化管理文件汇编》 《行政执法责任制资料汇编》和“十项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对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超时默认、AB角工作制等进行修订完善,完善了粮食局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服务承诺制度体系,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全市粮食系统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49家,在办理过程中做到规范、高效,得到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制定《东营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将政策法规、办实事项等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东营市粮食局互联网站进行改版升级,网站自开通以来累计访问量近16万人次,点击率名列市直部门第5位。行风热线接到2个求助电话和2个政策咨询电话,全部得到及时答复,处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求建立组织,落实队伍,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活动,有效地促进了职工家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多年来市粮食局无一例未成年人失足犯罪事件发生。
  三是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市粮食局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东营”建设活动。按照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意见,结合粮食局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参与全市性的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修订完善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程、行政处罚程序等规范性制度,对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进行评价和考察。全年开展4次粮食执法监督检查,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推进“藏粮于民”机制建设,农户科学储粮示范工程顺利完成。2007年5月18日,全省粮食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暨农户科学储粮“百镇千村万户工程”现场会在广饶县召开,总结推广东营市农户科学储粮经验,省粮食局现场奖励广饶县400套科学储粮示范仓。全市树立科学储粮示范村4个,直接受益农户700户,科学储粮技术的推广使用,既为农民减损增收提供物质支持,又构建了市、县、农户三级储备粮食格局,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企业联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农业种植模式,全市发展订单小麦2.67万公顷。以山东半球集团为主体,以连锁经营为纽带,在全市城乡建立直销店、专营店、加盟店200家,建立农村粮油连锁店400余家,被商务部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筑城乡放心粮油销售渠道,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扎实推进“平安粮食”建设,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本着绿色、环保、生态的储粮理念,储备粮食14万吨,其经验被省粮食局和国家粮食局总结推广,东营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已经跨进全国先进行列。2007年1月15〜16日,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到东营市进行调研,对全市粮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07年4月国家商务部将东营市粮食储备库列入国家储备糖库,成为全国唯一非储备糖库储存储备糖的单位,首批1.5万吨储备糖已全部入库。
  市粮食局与局直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群防群治网络,严格规范机关值班制度,加强督查力度。“五五”普法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粮食系统内无一违法违纪、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发生,无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和聚众赌博等不良现象。开展扶贫救助活动,2007年市粮食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献爱心捐助活动3次,捐款1.4万元。包村帮扶工作成效显著,投资近10万元帮助所包村实施自来水户户通工程和文化大院建设,村级绿化得到明显改善。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市组织的健步跑和个人篮球投篮比赛等文体活动,五一、国庆节前夕,组织扑克、象棋、乒乓球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按时完成献血任务。
  2007年,东营市粮食局被市文明办和市红十字协会联合表彰为“红十字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建设厅表彰为省级花园式单位,连续2年一次性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市粮食储备库被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第四节党风廉政建设一、纪律检查组织情况1985年3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东发〔1985〕19号文件批复市粮食局成立党组和纪律检查组。11月2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85〕55号文件决定陈海棠任市粮食局纪检组组长 (副县级)。
  1992年5月20日,市委东任〔1992〕21号文件印发《关于建立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党委、纪委的通知》,批准建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陈海棠兼任书记,初玉仁任副书记,翟兴义为委员,同时撤销东营市粮食局纪律检查组。
  1993年4月19日,东营市委东组任字〔1993〕43号文件决定:魏玉玲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97年10月1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7〕146号文件决定:韩秀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魏玉玲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2004年9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4〕106号文件决定:韩秀梅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2005年3月30日,中共东营市委〔2005〕东任67号文件决定:胥和堂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东营市粮食局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任职情况见表14—2。
  东营市粮食局纪委(纪检组) 领导干部名录表14-2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陈海棠 纪检组长 1985.11〜1992.05陈海棠 纪委书记 1992.05〜1993.04魏玉玲 纪委书记 1993.04〜1997.10韩秀梅 纪委书记 1997.10〜2004.09胥和堂 纪委书记 2005.03〜二、纪律检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997年5月14日,市粮食局在粮贸大厦召开全市粮食企业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全市粮食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初振荣讲话,市纪委副书记赵幂出席会议并讲话。
  多年来,市粮食局纪委紧紧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07年,以开展“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重,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有效地促进粮食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廉洁勤政思想防线。
  (一)健全学习制度,保障学习效果。严格执行学习制度,组织市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坚持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并有针对性地布置专题开展分散自学,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
  (二)开展教育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围绕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倡树8个良好风气的要求,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上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突出抓好 “破旧、克满、戒躁、纠散、反奢、防片”6个方面的工作。通过集中学习、深入查摆分析、集中整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10项制度,机关作风明显改善。
  (三)创新教育方式,营造良好环境。改进学习方式、方法,组织干部职工、领导干部家属观看警示教育片,主要领导为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召开县级干部家属座谈会,纪委书记以“守护家庭美满幸福的‘保廉医生,”为题上廉政教育课。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和集中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通过正反两方面学习教育,强化全员素质,从思想上筑牢廉洁勤政、拒腐防变防线,为做好新时期粮食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强化责任制建设,将责任内容、目标要求、责任追究、“五个不准”和“八项要求”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纪委书记与科室长和直属企业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同时强化责任考核,将廉政建设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重点考核监督。通过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班子的行为,起到很好的约束、监督作用。制定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机关公务接待规定》《机关办公电话管理规定》《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操作行为,堵塞管理漏洞。落实《东营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提高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落实监督机制,营造廉洁勤政环境。局党委始终注重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严格把握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格执行干部人事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任人唯贤,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所属企业市粮食储备库中层干部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让全体职工参与竞争方案的修改和完善,并让2名职工代表担当评委(共7个评委)。整个竞争上岗工作体现了职工的意志和要求,得到全体职工的拥护和认可。在资金开支上,严格执行集中支付的各项规定,实行预决算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执行各项程序、标准,避免经济漏洞和人情关系的影响,保障了工作正常开展,促进了廉政机关建设。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严格工程建设招、投标,建设廉洁工程、“阳光”工程。在储备库扩建工程、市局办公楼维修工程中,实行“一项工程,两个方案”,严把预算关、质量关、廉政建设关,从施工队伍、监理队伍的招标,到所需建材的采购,全部实行公开、透明管理,领导不打招呼,不递条子,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在财务报销方面,坚持会签制度,每一笔经费支出都由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纪检书记等4人会签后报销。在住房、乘车以及通讯工具等方面严格执行市里的有关规定,车辆购置实行政府采购,领导乘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办公电话实行定额管理,超支个人自负。领导班子成员对家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要求,约法三章,使其自觉遵纪守法。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纪律,做到廉洁勤政,勇于奉献,维护了粮食部门的良好形象。
  第五节综合治理市粮食局历届领导班子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治工作)都非常重视,把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粮食”工作结合起来一起抓,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东营市粮食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粮食”领导小组,设综合治理办公室,局长亲自担任组长,亲自调度和研究解决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分管副局长靠上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粮食局党委对综合治理和“平安粮食”工作实行季度例会制,对重大问题随时开会调度,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1983~1992年,市粮食局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生活服务站,服务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1992年成立保卫科,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996年保卫科撤销,综治工作由生活服务站负责。2004年5月撤销生活服务站,综治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为确保综治工作顺利开展,市粮食局每年年初都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一办五队”(综治办、巡逻队、治保队、帮教队伍、普对队伍、调解队伍)等组织机构进行充实调整。
  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完善责任体系。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机关各科室、局直各企业层层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在每年下发的《东营市粮食系统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对在工作中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单位治安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东营粮食行业形象的重大事件的单位,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市粮食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将实行一票否决权,取消该单位评先树优资格。各基层单位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详细规定各自职责,建立网络管理组织,并以图板形式上墙公布。
  东营市粮食局历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粮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2000年2月〜2002年2月组长:李福杰副组长:燕立志成员:齐更训李桂民李善俊彭刚刘文敏高秀兰刘兴文姚念聚杜召庆万友祥吕光民孙继忠
  (二)2002年2月〜2005年6月组长:李福杰副组长:燕立志成员:齐更训李桂民李善俊彭刚刘文敏刘兴文杜召庆刘兴武
  (三)2005年6月〜2007年12月组长:李福杰副组长:胥和堂许钦勇成员:李善俊刘文敏付兴芬崔建军齐更训刘兴武孙冠祥杜召庆
  (四)2008年1月〜组长:薄官和副组长:许钦勇成员:孙冠祥齐更训刘兴武杜召庆二、完善保障制度和应急体系,建立“平安粮食”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市粮食局每年都制定下发《东营市粮食系统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平安东营”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意见》《市粮食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为顺利开展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粮食”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可能引发重大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将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按时上报《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及领导包案情况表》,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对于排查出来信访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力深入基层化解矛盾,把不良苗头化解在系统内部,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早、处理得好。
  将综治工作与社会调节相结合,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节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粮食、和谐粮食的目标,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各项矛盾纠纷,对解决重大矛盾纠纷搞好专项督查,落实责任科室和督办科室,形成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良好局面,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落实重点部位“人、技、物”三防,保障粮食安全。东营市粮食储备库是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的重点单位,市粮食局对其重点武装。2005年粮食储备库完善防汛配套工程体系,新建泄洪水库17600平方米,蓄水量35200立方米,与库区其它3处蓄水池通过排水沟连为一体,水面总面积达到29562平方米,蓄水总量超过6万立方米。当每小时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下时,通过强排泵站可实现安全防汛。整个库区的地下消防管网通过消防泵站与水库相连,可满足消防应急需要。投资30余万元安装红外对射周界报警系统、彩转黑监控系统和电子巡更系统,建立主控室,实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保卫网络。同时健全了《防汛抢险》《安全消防》《虫害应急处理》《特殊情况下储备库职能发挥》等4项应急预案,并通过实战演练,极大地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实战抢险能力,完善了储备粮的安全应急体系。
  三、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做“三好”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法律法规教育,“管好自己的人”。市粮食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参加法律知识答卷等活动,坚定了做好稳定工作的信心。各真属单位结合粮食系统特点,狠抓破产改制企业内部职工稳定和涉军人员的稳定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落实到人等各种措施,有效化解矛盾,使各破产单位职工和涉军人员没有出现上省、进京上访事件,无违法违纪等犯罪现象。
  二是加强值班安全保卫工作,“看好自己的门”。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3名保安人员,安装了红外线监控系统,在宿舍院设立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车辆按时入库。局直各企业也都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次市综合治安检查,市粮食局都是一类单位。
  三是全市粮食安全工作健康发展,做到“办好自己的事”。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例,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06年6月通过省政府验收。各项综合治理、粮食安全、防火防盗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实现了“系统安全、稳定,无综治案件”的目标。
  第六节信访工作市粮食局信访工作,直接受理全市粮食系统职工的来信来访。粮食部门历届专(兼)职信访干部在局党委和局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正确对待和处理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为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做出积极努力。
  1983年,市粮食局成立时,将信访工作并入局办公室,作为局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延续至今。
  1995年10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信访条例》。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市粮食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配备信访干部,负责日常信访工作。每年都定期开展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以情接访、分级处访、依法信访、综治息访”的原则,提高信访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从1998年开始,粮食信访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和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处理信访事务,逐步形成信访大格局。
  2002年,制定《东营市粮食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信访工作分工到人,明确责任,包案处理。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2000~2007年间,定期开展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定《东营市粮食局信访问题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重要时期局领导深入企业排查情况,随时处理信访苗头,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根据排查情况和存在问题,结合有关政策重点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对关系职工个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拟定可行解决办法,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赢得职工的理解和信任。
  2003年,市粮食局调整充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名副局长分管信访工作,局党委会和局办公会每月至少研究1次信访工作,分管领导直接接待群众来访和批阅群众来信。制定《东营市粮食局关于建设信访工作 “网底工程”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信访督查、回访和调研3项制度,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4年,结合当年开展的机关规范化建设活动,重新制定《东营市粮食局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程序和接待场所,认真实施“上访双向责任书” 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2005年,市粮食系统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单位负责人公开接访日制度,每月10日、25日,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岗到位公开接访,直接处理信访事件。
  2006〜2007年,市粮食局把抓信访保稳定作为构建“和谐粮食”的重要环节,将信访工作与社会调解相结合,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东营市粮食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搞好专项督查,强化信访案件办理力度。
  粮食信访对象主要是两部分,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部分职工因企业改革带来的利益问题引发的上访;二是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志愿兵等涉军人员要求改善自身待遇问题引发的上访。
  粮食部门在计划经济时期和推进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生产发展,保障粮油供给,稳定社会秩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1983〜1992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这一时期,粮食系统没有出现信访案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东营市从2003年开始放开粮食市场,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2004年10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改革,彻底与计划经济体制告别,国有资本原则上全部退岀,和其他粮食经营者公平进入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原国有粮食企业破产、改制,下岗、失业职工增多,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显现出来,信访人访事件逐渐增多。市粮食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行政,规范改制,有情安置,着力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维护了稳定的大局。
  2004〜2007年,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中,集中上访比较突出。如广饶县在确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方案过程中,基层粮所分歧意见较大,部分职工到省、进京上访。市粮食局和县政府领导及时接访、处访,讲明政策,统一思想,最终确定了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改制方案,得到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东营区粮食分局收储管理中心改制为东营鑫旺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时,部分职工盲目攀比和提出过分要求,先后多次到市委大楼、省政府和北京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后,市粮食局主要领导亲自接访,稳控事态,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班子成员分别组成工作组到有关粮所与职工尤其是与上访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以真心实意解决问题的态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职工的思想工作,稳定职工情绪。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东营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作出《关于对东营鑫旺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对职工上访反映的10个方面的问题依法、科学地进行解答,澄清事实,讲明政策,化解了矛盾,保障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改制企业职工遗属曾多次来市局上访,反映企业改制后财务剥离的抚恤费年限短而且补助标准低的问题。信访工作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企业改制时,按照一定年限和标准,做了资产扣除,由改制后企业按月发放。对于个别信访者确有特殊困难的问题,本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精神,变通处理。如一位异地居住的东营区改制企业职工遗属,其子从2003年开始多次来信催要遗属补助,由于企业无力负担,其主管部门一东营区粮食分局在2003~2006年多次垫付遗属补助费,并派专人赴遗属住地看望老人,妥善解决了矛盾,使信访人非常满意。
  计划经济时期粮食系统安置的军转干部和退伍志愿兵较多,随着一些企业的改制破产,上访者不断增多,在住房、待遇等方面提出许多要求。为做好这部分人的稳定工作,市粮食局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同时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展节假日走访慰问和救危解困活动,随时掌握上访动态,多次有效地避免了进京、到省等大规模上访事件。
  至2007年末,东营市粮食局共处理信访案件32件,立案率、处结率和复信率均达100%,无陈案、积案。
  第七节后勤管理1983年东营市粮食局成立时,生活服务站是局机关内设七个职能科室之一,具体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2004年5月撤销生活服务站,后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一、办公用品管理1983~2007年,市粮食局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管理,一直本着保证供应、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1.分类管理。把办公用品分为分为两大类一日常办公用品和微机耗材用品,分类存放和管理。日常办公用品包括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墨水、胶水、回形针、打头针、装订针、稿纸、文件夹、档案盒等,微机耗材包括打印纸、复印纸、碳粉、硒鼓、墨盒等。
  2.计划编报。年初由各科室编报年度办公用品使用计划报生活服务站,由生活服务站和财务审计科审核汇总后,参照往年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全年计划,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3.购置。日常办公用品由生活服务站和财务审计科年初统一购置,微机耗材实行询价竞标采购。
  4.领用。办公用品购入后,由生活服务站和财务审计科共同验收,并分别建立购置台账。生活服务站设立领用台账,专人负责,分科室登记。如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扩充办公用品范围时,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领导批准。科室领用办公用品须到生活服务站登记,严禁将办公用品挪作私用。因人事调动和工作需要时,工作人员都办理办公用品的交接。
  二、车辆管理市粮食局建局初期,车辆比较少,只有一辆北京吉普车和一辆130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1984〜1987年,局机关先后添置1台三菱面包车,2台上海760型轿车,淘汰了北京212吉普车和130车。1991〜1996年先后添置2台奥迪100,2台桑塔纳,1台桑塔纳2000,1台广州云豹面包车,1台重庆五十零车,淘汰1台三菱面包车和2台上海760型轿车。2001年添置1台“风神”,1台“别克君威”。机关用车比较紧张,除保证局领导和局内特殊情况用车外,其他一般不安排用车。
  2005年底至2008年上半年,先后淘汰6部旧车,更换4部新车。在车辆安排上,采取车辆跟县级领导包科室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车辆调度和办事顺畅的难题。
  在车辆管理工作中,历年都是按局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执行机关车辆管理规定,做到驾驶人员有病不上车,车辆有病不上路,对车辆及时维修保养,科学合理调度,严格要求和教育驾驶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从调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杜绝了各类责任事故发生,保证了机关正常公务用车。
  三、接待管理接待工作是市粮食局后勤事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形象。
  接待工作分为会议接待,日常事务性接待,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重大活动接待。接待程序为:接到局领导通知后及时了解被接待人员的职务、人数、活动时间等,然后制定接待方案,根据方案确定活动内容、接待地点、接待标准、安排住房和就餐。安排就餐由接待负责人填写用餐申请单,报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批,生活服务站安排,经办人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凭就餐单按标准就餐。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来局检查工作,需报请市政府安排接待。在安排就餐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审批手续的,办事人可电话请示有关领导,经同意后安排就餐,事后3日内补办报批手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客宾和陪餐人员掌握在3:1以内,一般情况下,由业务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陪餐。生活服务站和财务审计科对就餐费用每月结算1次,对不按规定发生的就餐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环境管理工作、生活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市粮食局的形象,也会影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市粮食局1999年制定《办公楼卫生管理规定》,2000年制定《生活区卫生管理规定》,对会议室、接待室、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明确标准,划分责任区,由机关各科室负责清扫,生活服务站检查通报。市粮食局2002年4月被市卫生局、市人事局授予“创建全国灭鼠先进城市先进集体”称号,12月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卫生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被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五、绿化管理市粮食局从1983年到2008年5月,先后投资100多万元用于环境绿化建设。1999年市粮食局搬到东城新址以后,投资80多万元搞机关院内环境建设。大院总体布局错落有致,乔灌树木、花草相间,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幽雅的环境令人赏心悦目。机关占地面积17624.7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8900平方米,绿化率50.05%, 绿地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
  市粮食局2005年7月被市建委授予“花园式单位”,2007年8月被省建设厅授予“2005〜2007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
  六、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包括生活区物业管理和办公区物业管理,对办公区、生活区的设施及时维修和养护,保障了办公和生活的需要。2000年机关家属区集中搬到曹州路6号院内,共3栋宿舍楼56家住户。市粮食局先后制定了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做到供水、供电、供暖安全畅通,院内路面平整洁净,环境幽美宜人。
  2007年为解决职工后顾之忧,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给职工办理了住宅土地证和房产证。2007年末和2008年初,对机关办公楼进行装修,使机关办公环境和条件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八节计划生育东营市粮食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市粮食局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均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1997〜2001年,东营市粮食局计划生育工作由东营市直机关计划生育办公室管理。市粮食局共管理包括直属单位在内的已婚育龄妇女703人,执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东营市市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意见》等有关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严格执行无早婚早育、无大月份引产、无计划外生育的“三无” 计划生育工作标准,严格结婚登记、准生证发放程序,严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避孕节育措施率达98%,计划生育率、统计合格率均达到100%。
  2001年《计划生育法》颁布,与之配套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实施,取消生育一胎准生证制度,夫妻自行决定生育一胎的时间,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同年,东营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计划生育工作归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属地管理。市粮食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部纳入当地社区管理,按照直属单位所在社区,分别于2001年11月和2002年3月移交给辛店街道办事处、文汇街道办事处、黄河街道办事处和东城街道办事处,共移交已婚育龄妇女687人。至2007年末,市粮食局只管理局机关已婚育龄女职工及男职工家属16人。
  1997〜2007年间,市粮食局计划生育管理范围内,共出生婴儿205人,其中:男99人,女106人,男女性别比为0.93。
  2001〜2007年,市粮食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在东城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领导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认真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规划。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相应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政策,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生育高峰。积极开展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等优质服务,每年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1次,到站率100%。市粮食局计划生育率、晚婚晚育率、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100%。2004〜2007年,市粮食局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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