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执法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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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051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执法宣传
分类号: D912.112
页数: 3
页码: 393-395
摘要: 东营市粮食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在全社会普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知识,营造良好的依法管粮环境,进行多种形式的执法宣传活动。
关键词: 执法宣传 执法管理

内容

东营市粮食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在全社会普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知识,营造良好的依法管粮环境,进行多种形式的执法宣传活动。
  2005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周年,市粮食局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方案,确立“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宣传主题,把宣传粮食法规与粮食企业统计摸底等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粮食行政执法及社会粮食统计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粮食法规和粮食政策,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网络有字”,宣传效果明显。
  宣传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7月份结束,分为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5日〜6月5日,为宣传阶段。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传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按照属地原则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手册,送到粮食经营者手中。在宣传同时摸清底数,将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是否注册、有无粮食行政许可、住址、电话等予以登记。三是深入粮食经营企业开展统计咨询活动。四是组织重点企业举办统计培训,帮助企业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二阶段:6月6日〜6月25日,为告知阶段。通知未办行政许可的粮食经营企业,到当地粮食行政执法机关办理行政许可,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并按规定准确、及时、全面、系统的上报粮食统计报表。第三阶段:6月26日〜7月1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定的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收购者《粮食收购许可证》所登记的内容有无重大变化;粮食收购者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粮食经营者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建立台账。第四阶段:7月11日〜7月15日,为总结阶段。对整个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为今后的宣传活动奠定基础。在2005年的宣传活动中,先后在东营电视台、东营食品药品安全网等媒体发表文章6篇,播放电视滚动字幕30天;在《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报》开辟专栏,进行为期1周的“粮食执法知识问答”宣传;编印《粮食流通管理知识指南》1140本,免费发放给全市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启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006年,市粮食局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为立足点,确定“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依法管粮,服务百姓”宣传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5月26日上午,全市组织6辆宣传车辆在市区主要街道、各县县城及主要乡镇进行沿街巡回宣传,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循环广播《条例》主要内容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6日在《东营日报》刊登市政府副市长张秀香和市粮食局局长李福杰署名文章各1篇,题目分别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和《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责》,介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市电视台从5月220~31日连续10天,每天3次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行使粮食行政管理职责,维护粮食流通秩序”。5月.24日~28日,在东城主要路口府前街、胶州路上悬挂横幅进行宣传,同时在市政府网和市粮食局网上进行宣传。
  2007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3周年之际,市粮食局鉴于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确定宣传主题为“依法经营粮食,维护消费安全”。以粮食经营者为主要宣传对象,重点宣传粮食经营规则,以增强粮食经营者从原粮收购到成品粮销售各环节合法经营的意识,规范粮食市场秩序,维护粮食消费安全。5月10日召开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会议,会上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3周年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确定本着节俭、实效的原则,着重向社会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5月25日在东营日报上刊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宣传提纲,重点宣传粮食行政执法内容。东营电视台从5月23日〜5月29日连续1周在《东营新闻》前播出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主题标语。在东营市政府网站和市粮食局网站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活动信息。在市区主要路口及市、县区粮食局办公场所悬挂横幅15条,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粮食局组织宣传车在县城及粮食企业巡回宣传,进行法律咨询。垦利、利津两县利用县城大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邀请县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参加。在宣传活动中全市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2008年,全市按照“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宏观调控”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市局5月26日在《东营日报》发表局长薄官和文章《贯彻落实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推进粮食流通工作》,在东营电视台滚动播放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主题,在市区主要路口和办公场所悬挂横幅,在市粮食局网站开辟宣传专栏,举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知识测验,张贴宣传画等。各县区粮食局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饶县粮食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县雷锋广场举行大型粮食执法宣传活动,出动粮食执法车一部,制作宣传图版7个,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县人大副主任李长舟、政协副主席延惠英及广饶县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到街头进行现场宣传。利津县粮食局在枣园大集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免费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人大副主任刘建民、政协副主席高荣贤及县粮食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进行现场宣传。垦利县粮食局在县集贸市场组织现场宣传活动,东营区粮食分局组织有关企业安排宣传车辆进行沿街巡回宣传,河口区粮食分局制作粮食专题片在电视台进行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为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管理创造了良好氛围。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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