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制度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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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05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制度建设
分类号: D033
页数: 2
页码: 384-385
摘要: 东营市粮食局围绕规范粮食执法行为,按照执法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督检查环节制定并完善工作规程,确保粮食执法规范运作。
关键词: 粮食局 执法人员 情况表

内容

东营市粮食局围绕规范粮食执法行为,按照执法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督检查环节制定并完善工作规程,确保粮食执法规范运作。
  一、明确职责,公开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粮食局进一步划分各个具体执法岗位,包括行政许可岗、监督检查岗、行政处罚岗、规范性文件管理岗、行政复议岗、行政处罚听证岗、行政应诉岗等执法岗位。
  对每一个执法岗位都制定了详细、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项执法工作制定详细的流程图,并把执法规程和制度汇编成册,发给执法人员和有关单位,使粮食执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市粮食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市粮食局制定了《东营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并以市局正式文件下发,对粮食监督检查人员在执法中的具体要求做出规定,特别是对监督检查中需要严格遵守的程序、基本行为规范等进行了明确,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执法文明、服务规范。
  二是规范执法文书。全市统一印制了规范粮食监督检查行为的行政执法文书,并就如何填制执法文书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在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地填写执法文书,及时送达检查对象,确保执法程序的严格规范,不出问题。
  三是完善粮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制定《东营市粮食局行政复议细则》《东营市粮食局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制度》,规范了执法工作中产生问题的处理办法和相应程序,有效解决复议和应诉问题。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督约束。市粮食局制定了《东营市粮食局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经常对市局内部执法机构和各县区粮食局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监督,行政执法投诉、控告和举报受理等内容。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各执法机构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还制定了《东营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粮食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职权时,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由相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进行更有效、更严格地监督。通过这几个方面的监督和约束,有力地规范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五是严格执法考核。制定《东营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明确对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的标准和细则,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执法形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
  六是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先后制定了《东营市粮食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东营市粮食局执法证件管理制度》《东营市粮食局粮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东营市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注重提高执法的日常管理水平,全方位提高东营市粮食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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