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勘测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营市黄河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035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勘测规划
分类号: TV856
页数: 8
页码: 258-265
摘要: 河口地区勘测规划随着三角洲资源开发,社会经济发展和对河口演变规律的探索揭示而不断深化和完善。晚清、民国时期虽有初步查勘、规划,多未具体实施。建国初期,为根治黄河水害,开发黄河水利,多次查勘河口。六十年代后,黄河三角洲石油工业兴起,为保护和顺利探采油气资源,保护工农业生产建设,先后查勘规划整治河口。通过分期实施和探索试验,已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 河口地区 勘测规划

内容

河口地区勘测规划随着三角洲资源开发,社会经济发展和对河口演变规律的探索揭示而不断深化和完善。晚清、民国时期虽有初步查勘、规划,多未具体实施。建国初期,为根治黄河水害,开发黄河水利,多次查勘河口。六十年代后,黄河三角洲石油工业兴起,为保护和顺利探采油气资源,保护工农业生产建设,先后查勘规划整治河口。通过分期实施和探索试验,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神仙沟行水期间
  1952年9月,黄委会、山东河务局派徐德元、陈允恭等9人组成河口查勘队,首次对河口变迁、潮汐、通航及三角洲淤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搜集资料。1954年2~6月,水利部副部长李葆华、燃料工业部副部长刘澜波、黄委会主任王化云率黄河查勘团到河口查勘,10月完成《黄河综合利用规划技术经济报告》,将博兴县王旺庄枢纽列为干流最末一级拦洪工程,直接控制河口地区防洪、防凌、灌溉、航运和发电。1960年因故停建废弃。河口治理仍以维持自然改道为前提,进行堤防加培、加固。
  六十年代,黄河三角洲地区探明油气储量可观,建设步伐加快,河口流路增加了新的制约因素。其后,围绕油田及工农业建设和黄河防洪安全等目标,进行多次查勘和规划。1963年10月,由黄委会秘书长陈东明率黄委会专家查勘河口后认为:现实可行的办法是利用河口淤积、延伸、改道的自然规律,在河口延伸至防洪许可限度时,因势利导,进行有计划的改道,把小面积的淤积、沙嘴延伸,变为大面积的扇面延伸,以减缓河口延伸的速度。
  二、刁口河行水期间
  1966年,水电部《关于黄河下游防汛及保护油田问题的报告》提出:在利津县五庄临时破堤分洪,以保南岸石油生产,汛前修筑部分避水台工程。国务院同意后,山东河务局和惠民修防处会同地方政府查勘,制定了无坝分洪规划。1967年11月,惠民军分、地革委组织人员对利津、滨县、沾化三县共975平方公里的分洪区再度查勘,并按有坝分洪方案制订相应规划。为分洪和淤地改碱结合,1969年10月,惠民地革委生产指挥部与山东河务局一起组织惠民修防处及其所属修防段会同有关单位、利津、沾化两县组成120余人的查勘规划队,于1970年1月制订五庄分洪放淤工程规划。后因南岸展宽工程立项开工,五庄分洪规划停止实施,仅完成避水台及堵缺截串土方60余万立方米。
  1967年丰水丰沙,刁口河流路出现高水位引起各方关注。10月中旬,由惠民军分区、地革委组织惠民修防处和地直有关单位,有关县及国营农牧场,并邀请北京水科院、黄委会、济南军区、山东河务局、九二三厂(胜利油田)、山东省水科所、设计院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和指导,组成128人的查勘规划队,在河口2300余平方公里范围内调查研究,编制的《关于黄河河口地区勘查情况和近期治理意见的报告》指出:刁口河流路由于淤积严重已近晚年。为争取主动,需要有计划的进行改道。经比较后选择清水沟为行水河道,并作了初步设计。建议将尾闾河段堤防设计标准由8000〜9000立方米每秒提高到11000立方米每秒。并建议将修筑避水台作为今后河口地区营建的方向和主要项目之一。山东省革委生产指挥部于11月底以(67)第170号文《关于黄河河口泥沙堆积威胁石油基地和下游安全迫切要求治理的报告》呈报国务院,请求在1968年实施改道清水沟计划,实现石油部门“确保重点地区开发、兼顾友邻地区开发,照顾勘探地区”的要求。惠民地区黄河河口治理指挥部又于1968年1月17日报送《关于黄河河口清水沟改道工程扩大初步设计的报告》,提岀开挖引河、培修堤防、河道截流、滩区群众迁移安置等实施项目。水电部军管会以(68)水电军规字第13号文《关于河口改道工程的请示报告》呈报国家计委。国家计委以(68)计农字第058号文复函同意列入1968年水利建设计划。惠民地区黄河河口治理指挥部旋即组织实施(详见第三章第四节)。
  在山东省革委改道清水沟意见中,还恳切要求有关部门对河口治理做出较为长期(10〜20年)的统筹规划。国家计委和水电部指示以黄委会为主、山东省参加制定长期规划。黄委会遂于1968年1月召开黄河下游工作座谈会,设立河口规划组按15年考虑讨论河口规划问题。4月初又在北镇召开河口规划工作会议,确定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规划范围。由中科院地理所、地化所、海洋所、北京水科院、山东省及惠民地区有关部门、黄委会所属有关部门等30多个单位250余人参加,查勘了麻湾以下、小清河以北、徒骇河以东地区,并完成小清河口至洼拉沟口近海区的十万分之一地形图。6月11日提岀《积极充分利用现行河道的紧急建议》,认为刁口河流路仍有一定行河潜力,提岀以西河口10米水位作为改道的临界水位,在此范围内不作改道考虑。7月底,完成 《黄河河口治理规划汇报提纲》、《黄河河口规划改道安排意见》、《黄河河口防洪防凌规划意见》、《黄河河口水利规划意见》、《黄河罗家屋子以下现行河道调查报告》等文件及附件。
  以上规划进行期间,由于对刁口河行水能力认识不同,改道与否意见分歧。九二三厂(胜利油田前身)又在大孤岛探明优质自喷油井,要求推迟改道时间。山东省革委综合考虑后提出近期安排意见,要求石油部门在1969年汛前将清水沟地区的油田勘探清楚,以便在汛期实施改道清水沟,将这一地区淤高,为石油开采创造条件。3〜5年后,根据淤高情况和油田勘探开发需要,再改回到刁口河。到现行河口不能利用时,为保证油田开发,应向前延伸大堤,使三角洲向前推进。9月30日,国家建委、水电部军管会以(68)水电军规字第114号文《关于黄河河口问题的报告》上报国务院,转报了山东省革委提的意见及国家计委、建委同水电部、石油部、山东省、黄委会两次会议研究的意见,基本同意山东省的改河和回河设想,但对三角洲顶点下延问题意见不一。10月19日,石油部和水电部军管会联合以(68)石军生字第58号、(68)水电军规生字第123号文致山东省革委会,转达国务院《关于黄河河口问题的批复》,同意山东省革委领导改河回河的意见。惠民地区河口治理指挥部遂按大河流量300〜500立方米每秒制定带流截堵改道计划报送山东省革委及山东河务局,获准后,省革委组建山东省黄河河口治理工程指挥部,并进行截流备料、迁移安置和堤防培修的实施。
  期间,九二三厂又在神仙沟附近发现油田,提出将北堤延长以便保护神仙沟两侧的东方红(孤岛)油田的要求。山东省革委同意将北堤延长34公里(包括防潮堤10公里),并上报水电部、国务院。1969年3月27日,水电部军管会以(69)水电军生字第49号文《对黄河河口改道工程安排意见》批复山东省革委,同意清水沟南北大堤培修、延长及河道疏通等工程于当年进行,截流改道工程于1970年汛前完成。
  1969年7月29日,九二三厂以(69)第63号文《关于黄河河口问题的报告》提岀东方红油田需在1971年方可完成全面生产建设规模,如按原计划改道清水沟,将影响和推迟开发计划,要求将改道时间推迟到1973年以后。在此期间万一发生自然改道,也要求改回现河道。同时要求修建东大堤,以保护东方红油田。1969年8月30日,惠民地区革委会向山东省革委会呈报的《关于目前黄河河口地区保石油的建议报告》提岀:建议采取南展北分、疏通河口的措施减轻凌洪威胁;对东方红油田的保护不宜采取筑堤,而应采取油井筑台和地下输油措施进行开发。由于分歧意见较大,水电部副部长钱正英在1970年5月亲赴河口查勘研究,广泛听取汇报,征询意见。在向山东省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及惠民地革委、九二三厂负责人参加的汇报会议上,提出维持现行河道分而不改的原则;同意以罗家屋子站水位10米(大沽基点)为控制线,超则分洪;在治理上采取南岸展宽、北岸分洪、修建东大堤三项措施,保障油田开发的安全。此后,东大堤工程于1971年6月完成;南展宽工程于1971-1977年基本完成(详见第二篇第四章);北分洪工程议而未决。上述工程完成前,为确保河口渡汛安全,1970年6月经水电部批准开辟一千二(渔户)村临时分洪口门。
  继东方红油田之后,黄河口两侧又发现多处油田。山东省革委于1972年组织有关单位对河口治理、油田开发及三角洲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等问题再度进行综合规划。除修做河口防潮堤、利埕公路外,拟开挖挑河、修复北大堤。黄委会于同年11月向水电部报送《关于修建黄河河口北大堤的报告》。山东河务局于1973年8月拟定十年(1974〜1983年)规划汇报提纲中提出修建方案,经水电部批准,于1974年完成。修建防潮堤、开挖挑河、利埕公路等工程由地方水利部门完成。
  1973年12月,黄河治理领导小组在郑州召开黄河下游治理工作会议,向国务院报告提出:“河口治理,建议水电部、燃化部会同山东省专题研究解决”。1974年3月,国务院以国发(1974)27号文批转。
  1975年10月,利津站洪峰流量6500立方米每秒时,一千二村分洪口门分流1000立方米每秒,罗家屋子水位仍接近10米,达到改道清水沟界线。早在1974年汛期,河口曾两次向西出汊摆动,对埕东油田造成严重威胁。为此,1975年12月,河南、山东两省和水电部在郑州召开的黄河下游防洪座谈会上提出:1976年汛期实施改道清水沟,保留刁口河河道作为以后的备用流路。经国务院(1976)41号文批复同意,于1976年5月完成改道任务。
  在上述几次大型规划期间,还穿插配合进行过一些专题性规划或阶段性规划:(一)、1967年11月由惠民地区组织有关县、场、公社及部门对十八户流路改道和分洪放淤方案进行查勘规划;(二)、1968年对清水沟地区移民安置进行查勘调查;(三)、1970年进行南展宽方案查勘,并多次进行南分洪及北分洪查勘规划;(四)、山东河务局及所属处、段编制“四五”(1976〜1980年)规划、十年(1974〜1983年)规划;(五)3977年进行“三堤两河”查勘规划。这些规划的内容有的在前述大型规划中被结合实施;有的在黄河修防年度计划中分期实施;有的内容受条件限制仅有论证分析而未实施。三、清水沟行水期间清水沟流路经过几年的游荡摆动,淤滩造床,至1980年逐步形成单一顺直比较通畅的河道。但河口淤积延伸如故。为争取主动,山东河务局和黄委会在《堤防加高加固及河道整治十二年(1984〜1995年)规划》及《黄河下游第四期堤防加固河道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分别提出了黄河河口近期流路规划:近期内尽量利用清水沟流路,争取多走几年,在1990年后视情况适时改走十八户流路,之后再往北改走挑河或其他流路。
  1983年东营市建制后,为促进黄河三角洲经济全面发展,制订出一系列综合开发规划。1984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胜利油田,并提出把胜利油田建成为第二个大庆。对黄河河口治理提出更高要求,迫切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安流局面。东营市委、市政府多次邀集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考察河口,研讨论证清水沟流路稳定30〜50年的可能性,促进了黄河河口治理规划工作的步伐。
  1984年10月,黄委会向水电部报送《流路规划意见》,认为在来水来沙得到有效控制前,长期固定流路比较困难。根据海域容沙能力和河口来沙淤积情况测算,三角洲南部还有20年左右的行水年限(包括清水沟和十八户流路)。如果来水来沙有利,还可能多走几年。此后的黄河入海流路还必需向三角洲北部发展。黄河入海流路如何与油田开发建设协调,建议国家计委组织有关部门尽快进行统一规划。11月又提出河口治理分两步走,第一步尽量利用清水沟流路,第二步制订比较长远的治理规划。
  同年12月,水电部在(84)水电计字第525号文《关于加强黄河河口段研究规划和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应在尽量减少油田开发损失和保证黄河下游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河口段适当变动,事前做好规划设计和工程准备,做到有计划的改道”。据此,山东河务局于当月下旬召开各方面专家、教授参加的河口治理研讨会,又在1985年1月组织力量对十八户流路、挑河流路及清水沟流路防洪工程进行现场查勘,并向胜利油田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1985年3月6日正式提出《黄河河口近期流路安排意见》,认为清水沟流路尚可行水4〜6年。其后的预备流路选定为十八户流路,预计行水10年左右。改道十八户流路所需工程项目为:新修和加培堤防54公里,拦河截流坝长7公里,开挖引河2.5公里。此外还有破除旧堤及新河道内行水障碍、排水与供水布局改造、群众搬迁等,共计土方1811万立方米,石方1万立方米,投资约8912万元。十八户流路运用到2000年以后,黄河入海流路仍需向北转移。在对北部可供选择的四条流路(新合村、甘草窝子、挑河、刁口河)进行比较后认为,挑河流路对油田影响较小,流路较短,地形、海域条件较好。由于时日方长,情况多变,建议在1995年前后酌情编制改道设计工作。
  1985年9月24日,国家计委副主任徐青主持会议,研究黄河河口问题。根据国家计委意见,黄河河口治理规划的任务以水电部为主,石油部配合,先提出一个最近两三年的治理意见,再搞一个较长期的全面规划。按照会议要求,黄委会先后制订《1986年黄河河口工作计划及今后的河口规划意见》、《黄河河口规划任务书》、《黄河入海流路规划任务书》,经国家计委国土局、水电部、石油部研究认为:入海流路是黄河河口治理及黄河三角洲建设布局的关键,决定由黄委会和胜利油田共同协作进行入海流路规划,纳入黄河治理规划中。1987年2月26日,国家计委计土发(1987)321号文《关于黄河入海流路规划任务报告的批复》同意其规划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水电部和石油部将批复分别转发黄委会及胜利油田,开始规划入海流路。
  1988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中国民主同盟和山东省政府共同主持,在东营市召开黄河三角洲经济技术和社会发展战略研讨会。根据会议结果,东营市政府于8月12日向省政府呈报《关于黄河入海流路整治意见的报告》,认为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稳定清水沟流路30年以上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可行的。并提出以下主要整治措施:一是加高加固延长两岸大堤,把流路摆动点控制在清7断面以下,西河口改道水位提高到13.00米;二是对利津王庄以下河道进行系统整治,稳定单一河槽,改善边界条件,增大现有河道输水排沙能力;三是有计划的导沙入海造陆,变浅海石油开发为陆上开发,同时达到面型推进,研究打通拦门沙,增大排沙入海量;四是用沙减沙,实施淤背固堤,分洪放淤,有计划的将三角洲半数以上面积抬高3米左右,不仅可以改良土壤,优化生态环境,而且可以减缓河道淤积。实施上述措施共需修做土方工程1.38亿立方米,石方328万立方米,混凝土33万立方米,总投资23.35亿元。可排沙用沙96.11亿立方米。建议国家计委在中央防洪基建投资中设立黄河河口治理专项经费。油田浅海石油开发变陆地开发后,可节省巨额资金,应从中提取一部分用于河口治理。

知识出处

东营市黄河志

《东营市黄河志》

黄河三角洲的开发日益引起世人瞩目,《东营黄河志》的诞生,为根治黄河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也为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阅读

相关人物

徐德元
相关人物
陈允恭
相关人物
李葆华
相关人物
刘澜波
相关人物
徐青
相关人物
陈东明
相关人物
钱正英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