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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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85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05
页数: 2
页码: 419-420
摘要: 本节记录了建区前,农村“五保户”(无子女赡养的老人由村里保吃、穿、住、医、葬)实行分散供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关键词: 政党 政治 理论

内容

建区前,农村“五保户”(无子女赡养的老人由村里保吃、穿、住、医、葬)实行分散供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兴办社会福利事业。1985~1988年,全区社会筹集资金437.5万元,新建8处敬老院,占地86.4亩,建房375间,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分布于各乡镇,收养“五保”老人142人,占“五保户”总数的30%。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其主要任务:统一计划,筹办、管理敬老院和分散五保户的供给工作;以敬老院为主体,检查、监督、落实五保政策,形成五保服务体系。全区实行五保供养经费乡镇统筹,供养率为100%。1994年国家颁发《五保条例》后,省、市、区各级每年拨入保事业经费20万元,用于敬老院医务室、康复室、娱乐室等设施建设。1984~1997年,累计收养五保老人389人。1997年,集中供养五保老人255人,分散供养341人。1989--1992年,辛店镇、牛庄镇、史口镇、龙居乡敬老院,先后被省老龄委、省民政厅授予“文明敬老院”称号。1997年,辛店镇、牛庄镇敬老院,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模范敬老院”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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