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任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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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83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事任免
分类号: D033
页数: 1
页码: 395
摘要: 本节概述了区人大常委会,依照有关法律,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区政府组成人员、区法院审判人员、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通过的其他人员进行任免。先后制定《东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制度》、《东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程序》等文件,用以规范任免提请、表决、行文、批复、立卷归档等一系列工作程序,人事任免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关键词: 政权 政治 理论

内容

区人大常委会,依照有关法律,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区政府组成人员、区法院审判人员、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通过的其他人员进行任免。先后制定《东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制度》、《东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程序》等文件,用以规范任免提请、表决、行文、批复、立卷归档等一系列工作程序,人事任免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1984~1997年,任免干部1016名。其中:东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4名,区政府组成人员21名,区法院审判人员45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30名;牛庄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8名,区政府组成人员29名,区法院审判人员27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12名;牛庄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5名;东营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9名,区政府组成人员38名,区法院审判人员71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52名;东营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8名,区政府组成人员58名,区法院审判人员21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18名;东营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8名,区政府组成人员129名,区法院审判人员241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162名。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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