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债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81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债券
分类号: F8
页数: 1
页码: 358
摘要: 建国后,为安定民生,恢复发展国民经济,于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募集和通本付息,以实物为标准。
关键词: 财政 金融

内容

建国后,为安定民生,恢复发展国民经济,于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募集和通本付息,以实物为标准。1954 --1958年,为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共发行5期经济建设公债。主要是向国营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以及地方政府分配发行,城乡富裕居民亦可适当认购。1982年,改为向城乡居民和集体单位发行,年息为单位4%、个人8%。1981~1984年,国债从发行后的第6年起分5年5次还清本息。1985年,东营区完成全年国债发行任务9万元;牛庄区提前完成全年任务21.9万元。1986~1990年,国库券年息单位购买的为6%,个人购买的为10%。偿还期限:1985~1987年的发行后的第6年一次还清本息;1988~1990年,将单位购买的国库券改为特种公债。1989年,另外发行保值公债,保值公债的政策除同国库券外,在兑付时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保值率付给保值利息,使认购者不因物价上涨而受经济损失。1992年,市分配给东营区1300万元,全部与专业银行签订承购保销合同。
  1985—1996年,共承销国债3513.2万元,其中:特种国债35.3万元,国库券3423.9万元,保值公债54万元。1991年,全区推销国库券520万元,完成上级分配任务的7.5倍;1992年,完成国债推销任务1300万元,占全市总任务的50%。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