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物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6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市场物价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177-179
摘要: 本节从建区前到1997年,记录了物价水平上升和物价的调整。
关键词: 东营 物价 管理

内容

建区前,境内社会购买力水平低,绝大部分商品为国家定价,市场物价稳定,以1980年为基期,1981~1983年的市场零售物价指数分别是1.8%、0.9%、0.5%。
  1984年,计划部门遵照“稳定物价、搞活经济”的方针,开展物价管理工作。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日益活跃,城乡社会购买力增长较快。农业生产资料及部分副食品供不应求,价格逐渐上升,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较上年上升2.6%,其中:城市上升1.2%,农村上升3%。
  1985年,进行价格改革,按照活跃城乡经济“放调结合,稳步前进”的方针,在严格控制市场物价上涨的前提下,年内全区社会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7.1%,其中:城镇居民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升8.9%,农村零售价格指数上升6.6%。
  1986年,根据省政府提出的“放宽物价和加强物价管理”的9项规定,贯彻“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物价指导方针,采取管理、控制、定期检查的措施,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4.2%,居民生活费用价格上升5%,农民生活费用价格上升4.6%。
  1987年,由于农副产品供求关系调整,受异地涨价影响,辖区市场吃、穿、用商品及农资价格普遍上涨,涨价幅度较大的商品集中在食品类。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8%,其中:城市上升9.4%.农村上升7.2%。
  1988年,经济出现过热,供求失衡,流通秩序混乱。7月,以放开名烟名酒价格为“导火线”,市场出现商品“抢购风”和“涨价风”,大到彩电、冰箱,小至食盐、火柴,均为抢购对象。通货膨胀严重,市场物价总水平呈直线上升趋势,与上年同期相比,1~12月上升幅度分别为9.6%、10%、11%、11.2%、13.2%、16.9%、19.8%、23.1%、24.9%、26.5%、27%、28.1%。全区市场商品零售物价总水平比上年上升18.3%,其中:城市上升21.2%,农村上升16.5%。
  1989年,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狠抓稳定市场秩序和市场物价。在宏观经济逐步趋向宽松的大气候影响下,市场物价由上年的全面暴涨而逐渐回落,形势明显好转,全年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17.1%,其中:城市上升15.2%,农村上升18.4%。
  1990~1991年,按照“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指导思想,积极进行治理整顿,大力推进价格改革,市场物价得到有效控制,农产品、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明显回落。市场物价继续保持稳定,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2.9%。
  1992年,进行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放活放开粮食、钢材等部分商品价格,市场物价总水平总趋势呈波浪式上升,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指数为10.1%。
  1993年,市场物价总水平上升为19.8%,个别品种如钢材、蔬菜涨幅达到50%以上。
  1994年,通货膨胀再度发生,物价水平逐月攀高,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比上年涨22.8%。
  1995年,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对主要的副食品零售市场实行明码标价和适度灵活的差率控制。全区1~12月零售市场物价总水平上升14.5%,实现了控制在15%的物价调控目标。
  1996年,全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当年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7.5%,实现9%的物价控制目标。
  1997年,市场价格涨幅趋低,涨势平缓。1~12月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1.5%,其中农副产品价格的大幅度回落,对稳定市场物价起到主导性作用。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