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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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58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环境管理
分类号: X32
页数: 2
页码: 159-160
摘要: 本节对环境管理制定了责任制和考核制,对环境监测和排污收费问题作了监督管理。
关键词: 东营 环境 管理

内容

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报环境保护部门,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建设,并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区域开发项目实行“三同时”(环境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1990~1997年,共对132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理、论证,批准符合条件的121个,拒批能耗物耗高、污染重的项目11个。以上建设项目中用于环保设施投资1866.51万元,占建设总投资额42349.63万元的44‰。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92%。
   环境目标责任制1989年后,省、市、区逐级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把执行环境保护作为各级领导的行为规范,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同年10月,市、区签订1989~199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991年9月13日,签定1991~199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993年5月5~11日,在市政府组织的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验收中东营区名列首位。同年11月17日,市、区签定1993~1997年度东营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此后,区政府与10个区直部门、单位签定1993~199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并顺利通过省、市的考核验收,在全市名列前茅。
   环境污染治理 1990年始,在城区和城镇逐步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把城市环境作为一个系统、一个整体,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采取多功能、多目标、多层次的综合战略手段和措旌,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规划、综合管理、综合控制,以最小的投入换取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做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1995~1997年,先后制定下发《东营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东营区建筑(安装)施工噪声管理办法>、《东营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东营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东营区部分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职责》等规定、办法,依法治理环境污染。1990~1997年,共投入环保治理资金230多万元,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989年,对区属及乡镇工业污染源进行系统调查统计,建立污染源档案。1995年对辖区内的饮食服务业进行全面调查登记。1996~1997年,对辖区内各单位外排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有毒化学品进行申报登记,健全污染源档案。1997年,对全区乡镇工业企业进行调查,摸清污染状况,完善污染源档案,建立污染源动态档案,完成5万多字的《东营区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报告》,为实现污染源总量控制和集中控制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被省、市检查团评为第1名。
   1989~1992年,采取联片供暖及推广使用消烟除尘设备等措施,取缔污染严重的立式锅炉及小型茶水炉共40多台,大气质量明显改善。先后建设烟尘控制区3个,共25.6平方公里,其中:西城18.6平方公里,东城5.O平方公里,胜利新村2.0平方公里。1995年11月~1996年1月,对3个烟尘控制区进行扩建,达到40.2平方公里。至此,城区全部成为烟尘控制区。根据省、市监测的大气环境质量结果,东营区列全省前四位。
   1996年,区政府对6家污染严重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均如期达标,通过验收。
   噪声的治理始于1992年初,对16个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降低噪声污染,共建成噪声达标区7.75平方公里,其中:西小区(居民文教区)4平方公里,东城(一类混合区)3.75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27.7%。1994年底,新建成西城(二类混合区)环境噪声达标区4.04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总面积达到11.79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45.3%。1995年,新建西城工业集中区环境噪声达标区18.58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总面积达到30.37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75.5%。二类混合区、道路两侧、工业集中区的环境噪声值下降较明显。商业集中区和居民文教区由于人口密度增大,商业摊点增加,噪声值仍呈上升趋势。
   环境监理与排污收费1993年始,开展排污调查申报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制度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饮食、建筑、工业企业的排污进行监督管理,对胜利油田在勘探、开发过程中的落地原油、外溢泥浆等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污染蔓延。
   至1997年,全区排污申报登记的单位346个,其中:工业企业23家,建筑业77家,饮食业246家,年勘查落地原油等污染面积10多万平方米。排污收费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的原则,实行“四级审核制度”。1995~1996年,对拒不执行环保有关规定、拒缴排污费的8家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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