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机构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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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54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机构与管理
分类号: C92
页数: 2
页码: 106-107
摘要: 机构建区前,境内各公社均设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84年6月26日东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9月26日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管理80年代后期,年度人口出生计划由各级计生部门制定,严格人口计划管理,实行生育证制度,对落实的生育指标张榜公布。建区初,各乡镇、村实行“一档四簿”制度(一档即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卡,四簿指出生登记簿、死亡登记簿、结婚登记簿和四种手术登记簿)。
关键词: 东营 人口 情况

内容

机构建区前,境内各公社均设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84年6月26日东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9月26日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同年7月牛庄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10月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两区合并后,成立东营区计生委,设办公室、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各乡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各村配备不脱产的计划生育专职主任,全区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32名。1991年区计生委增设计财股。1992年,增设宣传教育股、技术股、政策法规股、人口规划统计股、人口调查队,计财股更名为财务股,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更名为东营区计划生育服务站。1994年9月,针对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的状况,增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同年,撤销宣传教育股,成立计划生育宣传发行站。至1997年底,设办公室、技术股、政策法规股、人口规划统计股、人口调查队、财务股、药管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计划生育宣传发行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等股室,有工作人员50人。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有专职工作人员219人。
  管理80年代后期,年度人口出生计划由各级计生部门制定,严格人口计划管理,实行生育证制度,对落实的生育指标张榜公布。90年代始,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对人口计划指标和各种工作指标予以详细规定,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标准。依照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及奖惩标准,区计生委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的计划生育执行情况,每半年初查一次,年终全面考评,并实施跟踪调查、离职审计、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1990 -1997年,每年召开计划生育工作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责任人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奖励;对成绩差和违规的个别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分别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
  建区初,各乡镇、村实行“一档四簿”制度(一档即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卡,四簿指出生登记簿、死亡登记簿、结婚登记簿和四种手术登记簿)。1990年后,实行“出生报告单”制度,各村配备计划生育专职主任,成立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小组。1995年始,建立和完善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始使用微机管理计划生育基础信息。
  1991年后,国家、省相继颁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3年区政府颁布《东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各级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1994年,东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成立。1996年,辛店镇、胜利镇、海河办、泰安办、东城办等流动人口集中地,分别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将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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