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特别消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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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40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特别消费
分类号: C913.3
页数: 1
页码: 665
摘要: 本文描述了利津县观光旅游,雇佣保姆,请家教。
关键词: 居民生活 社会生活 生活管理

内容

观光旅游
  1992年前,旅游只是以单位组织集体出游,游览地点以本省为主,有的单位也仅是以培训、休养之名由上级部门分配名额,所需经费大部分由单位报销,全县各单位用于旅游的支出很少。
  1998年后,国务院颁布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时间延长,自费旅游成为时尚,每年逢“五一”、“十一”放长假时,经济收入较高的家庭以旅游度过假日。
  2000年家庭旅游仍以火车、汽车为交通工具,乘飞机者已出现。到2002年,家庭购车者渐多,有的富裕户驾驶自己的汽车全家旅游。每次旅游几千元至万余元不等。多数农民对旅游消费持消极态度。但经济较好的小康文明村,组织妇女(三八节)、老人(老年节)集体外出旅游的渐多。
  雇用保姆
  1990年后,一些有企业的农户、有条件的富裕户和一些城镇居民家庭,为照顾有病老人和未入托孩子而雇用保姆。据县妇联1996年统计,全县雇用保姆200余人。雇用者大都免费供给食宿,离县城远者中午饭也在雇主家中吃,雇主还在节日给保姆礼物,有的赠送应季衣物。
  2002年全县中产收入家庭(年收入在60000元),已有760户家庭雇用保姆。
  请家教
  20世纪90年代,全民重视教育,有些人因自己子女学习不是太好便聘请教师和高中优等生做家教,每晚付给家教者10-50元不等的家教费。这一消费在县城经济好的户已成为一种新时尚。
  另外,有少数私营企业主雇佣护院保安人员。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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