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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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4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2
页码: 663-664
摘要: 本文描述了县统计部门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每户年食品支出,城镇居民用于食品消费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关键词: 居民生活 社会生活 生活管理

内容

收入
  据县统计部门抽样调查,1986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为917.28元,1990年增长到1748.47元,1995年为3306.09元,2000年为6347元,2002年增长到7301元。
  1986-2002年利津县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
  广场健身
  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收入占70%,其它收入占30%。从不同家庭的收入看,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其中行业差别明显,收入较高者有电信、电力、金融、保险及教育等行业,再就是兼职、兼业、离退休再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大户等。低收入者一般是弱势群体和破产企业职工。20世纪90年代后有部分离退休干部职工和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收入较高,部分“能人”承包企业、搞房地产开发,进行房产租赁。至2002年,居民收入呈多元化趋势。
  支出
  1986年城镇居民家庭每户年食品支出1012元,服装支出237元。日用品支出425元。1991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242.7元,比1990年增长19.3%,生活费支出增长幅度超过生活费收入8.4个百分点。年人均食品支出640.63元,其中副食品支出人均293.29元。年人均衣着支出195.25元,高档消费品每百户拥有彩电66台,电冰箱40台,洗衣机76台,照像机8架,组合家具30套。1995年后,城镇市民食品消费趋向营养化,人均食品支出1081,71元;衣着消费趋于成衣化,讲究品牌档次,人均衣着支出为555,77元;日用消费趋向个性化,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245.33元;交通及通讯支出64.05元,文化教育娱乐及服务支出人均322.10元。城镇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据县统计局城调队调查,每百户居民拥有洗衣机98台,电冰箱(柜)88台,彩电94台,收录机、组合音响70台;照像机20架,中高档乐器6件。
  2000年,城镇居民用于食品消费支出人均1106.85元,衣着消费人均为613.19元,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452.59元,交通和通讯支出263.35元,医疗保健支出292.67元,娱乐文教服务支出778.0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2元,人均用于人情支出683元。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108台,电冰箱82台,洗衣机88台,照像机32台,摩托车28辆,影碟机24台,淋浴热水器48台,每百户有空调6台,电脑6台。
  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671元,每人食品支出1331.41元,衣着支出729.38元,交通通讯支出433.08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031.45元,居住支出178.22元,医疗保健支出330.82元。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摩托车46辆,自行车230辆,彩电122台,电脑26台,空调52台,淋浴热水器68台,普通电话106部,移动电话104部。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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