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单位与行业创建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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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3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单位与行业创建活动
分类号: B824
页数: 3
页码: 651-653
摘要: 本文描述了利津县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
关键词: 精神文明建设 乡规民约 利津县

内容

文明单位
  1984年起,全县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县委制定了评选县、乡、村三级文明单位的标准,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县直各部门建立“党员之家”、“老干部活动室”、干部职工“游艺室”、“读书室”、“读报栏”等,利用节假日、周末或晚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文体活动。1984-1986年,全县评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58个,其中县邮电局、县农行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县食品厂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1986年,中共中央十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下达后,县委按照《决议》要求,制定了新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1989年起,全县推广“十大行业优质服务”竞赛,年内进行了两次评比,评出县级文明单位5个,优质服务单位11个,县第二人民医院被评为“市级明星单位”。此后,在全县商业、金融、粮油、供销、邮电等十大行业中,相继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1997年,在县城开展“百店无假货”活动,收到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998年,对各级文明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整顿文明单位61个,取消县级文明单位4个,摘掉过期文明单位文明牌13块,对保留的5个省级文明单位、13个市级文明单位和27个县级文明单位统一填写《文明单位登记表》,并建立档案,推动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2002年,全县建成省级文明单位39个,经过验收保留7个。市级文明单位经过验收保留37个,县级文明单位经过复查验收保留31个。
  文明村镇
  1986年,县文明办印发了《利津县创建文明村镇的标准》,把争创五好家庭、文明户和评选好媳妇、好婆婆活动纳入全县精神文明活动建设的总体布局。全县96%的村镇开展了创建活动。当年有58个村被评为文明村。1987年在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中突出抓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改革婚丧旧俗,提倡新事新办,在全县推广汀河乡裕后村建立“民务理事会”的做法和经验,评选“模范村民”,创建文明村庄。
  1989年,县委、县政府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出各村建好文化大院,设党团活动室、图书室、人口学校、老年活动中心。要求广泛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户评选活动,到1993年全县各级文明村已发展到121个,文明户1200户。市级文明村16个,省级文明村5个。
  1994年,在全县农村开展“讲文明,比科技致富,建文明村镇”和争创“十星级文明家庭”的活动。翌年,县委确定用3年时间在全县农村全面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基础工程,即每村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建成一个综合性文化大院;制定一套村级工作和村民管理制度。
  1996年,全县510个村已有404个村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十星”是致富星、文教星、计生星、法纪星、团结星、新风星、勤俭星、卫生星、道德星、五爱星)评选活动。评选活动以农村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坚持评选标准、评选方法、评选结果三公开,达到一年一评选。
  1997年,全县实施的“三个一”工程在全市名列前茅。到年底,全县建农村文化大院498个,508个村进行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并将村级文明户的申报表、验收表和各村“三个一”工程的建设资料专门建档。
  1998年,在创建文明乡(镇)村活动中,重点抓改厕、改灶、乡村规划、整修和庭院居室净化、绿化、美化。
  1999年,县政府制定下发《1999年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及考核办法》、《利津县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村”活动的意见》,要求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达到定量指标数字化,定性目标具体化,增强了目标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2000年突出抓整治村容村貌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普及科技知识,确定3个文明示范乡镇,5个文明示范村,实行以法治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广北宋镇前林村思想政治工作“八到家”经验,坡韩村依靠科技、调整产业结构治穷致富的经验,,崔林村整治村容村貌、创建良好生活环境的经验。组织“千人宣讲团”深入全县农村开展爱党、爱国、爱家乡教育活动。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2002年,全县农村组织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创建文明信用村6个,文明信用户817户,文明信用企业2家,文明信用工商户169户。全县文明村镇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文明行业
  1995年,组织全县商业、金融、供销、粮油、邮电、物资、保险、电业、医药卫生、交通等十大行业开展百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县文明委邀请县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担任竞赛活动监督指导员。131个参赛单位、千余名职工围绕服务语言、服务规范、服务环境、服务效率四个方面,制订服务规范化细则,推行文明用语,改善服务环境,推行优质服务、限时服务等措施。涌现出文明窗口130个,好人好事744件,收到顾客表扬信3000件,致谢电话5000个,致谢匾牌56块,锦旗31面。
  1996年5月,县工商局召开全县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命名表彰和经验报告会,推广文明窗口优质服务先进经验。1997年5月,在电力、邮电、卫生、商业、供销、粮油、物资、建委、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金融以及接待等14个行业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新风活动,围绕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内部管理、环境面貌四个方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1998一1999年,县文明委先后制定文明行业9个方面的标准条件和《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意见》,组织30个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对待业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000年,县文明委制定《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行业民主测评表,参评窗口单位扩大到38个。
  2001-2002年,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过程中,重点进行诚信教育和“信用利津”宣传活动。各行各业制定“诚信守则”和“诚信承诺制度”,营造了“讲文明,重诚信,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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