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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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3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卫生防疫
分类号: R185
页数: 6
页码: 609-614
摘要: 卫生防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传染病防治法》。17年间,计划免疫和部分传染病防治先后顺利通过省级、国家级达标合格验收。
关键词: 卫生防疫 利津县 疫情管理

内容

卫生防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传染病防治法》。17年间,计划免疫和部分传染病防治先后顺利通过省级、国家级达标合格验收。
  疫情管理
  疫情管理工作由卫生防疫站防疫科和乡镇卫生院防疫人员共同负责。各医疗单位设责任疫情报告人l—2名。
  1986年后,实行疫情旬报、年报和按年龄、性别、职业分类报告。每两年县防疫站组织一次传染病调查。
  1996年,改变以往的报表方式,采用山东省统一使用的“传染病报告卡”,按时逐级上报。到2002年,全县主要疫情有9种,其中病毒性肝炎和细菌性痢疾发生较多。
  病毒性肝炎:发生最高年份为1989年,全县844例;发生最低年份为1996年,共发生26例。
  细菌性痢疾:发生最高年份为1988年,全县发生956例;发生最低年度是2002年,发生58例。
  伤寒:1995年和1998年最高为6例,其它年份l—2例,有4个年份无疫情报告。
  麻疹:2002年最高为22例,1993年13例,其它年度1—2例,有9个年份无疫情报告。
  流行性出血热:1999年最高为57例,1990年一1995年无疫情报告。2002年发生32例。
  布鲁氏杆菌病:1986-2001年全县无疫情报告,2002年发生4例。
  斑疹伤寒:1986-1993年无疫情报告。2001年最高为39例。
  乙性脑炎:1994年和1997年各发生1例。
  狂犬病:1988年发生6例,1989年4例,1990年l例,1991-2002年无疫情报告。
  计划免疫
  1980年起全县实行计划免疫接种。
  1986年,对1980年后出生的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卡、预防接种证制度。当年统计脊髓灰质炎疫苗应种15397人,实种14035人,接种率91.15%;百白破三联疫苗应种7049人,实种6482人,接种率91.69%;麻疹疫苗应种17097人,实种15627人,接种率91.4%。建卡建证率达到100%。年内,有7个乡镇新上冷链设备,并正常运转。
  1987年,执行《山东省儿童免疫程序》,接种后登记,实行双卡(正卡、副卡)制度。同年,全县各乡镇均配备冷链设备。
  1989年,全县统一实行一卡(接种卡)、一证(接种证)制度。是年3月,利津县顺利通过省政府检查团1988年度第一个计划免疫85%目标验收。
  1991年3月,全县计划免疫工作顺利通过1990年度第二个85%目标,被省政府命名为“计划免疫先进集体”。
  1995年,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达到98.7%。利津县代表省级通过国家级计划免疫目标合格验收,率先实现以乡镇为单位达到第三个85%的目标和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考核验收。
  1998年,在全市率先实施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定时定点接种。冷链运转8次,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三联、麻疹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平均达到97.4%。同时积极推广乙肝、甲肝疫苗接种,乙肝疫苗新生儿接种率达到95%以上,15岁以下儿童甲肝疫苗接种率县城达80%,农村为50%。
  2001年,全县“四苗”接种率96.25%,完成预防接种74288人次。其中,基础免疫36309人次,加强免疫37979人次,乙肝疫苗接种率达100%。
  2002年,冷链运转11次,完成预防接种13.3005万人次,其中基础免疫47690人次,加强免疫62969人次;四苗基础免疫:卡介苗3170人次,接种率95.57%,脊灰疫苗10605人次,接种率99.67%,百白破9782人次,接种率97.91%,麻疹疫苗3253人次,接种率97.51%,乙肝疫苗9943人次,风疹疫苗3272人次,接种率97%;加强免疫:脊灰疫苗3673人次,接种率97.55%,麻疹疫苗12655人次,接种率97.27%,百白破三联3975人次,接种率95.69%,白破二联8505人次,接种率95.61%,乙脑疫苗13370人次,流脑疫苗21008人次。建成省级预防接种门诊l处,市级接种门诊7处。
  传染病防治
  1986一1990年,全县共发生法定传染病12种5607例。其中流脑8例,百日咳92例,猩红热7例,麻疹3例,流感500例,痢疾3312例,伤寒6例,肝炎1601例,斑疹伤寒3例,出血热61例,狂犬病11例,淋病3例。
  1991-2002年,猩红热、流感、狂犬病无病例发生,全县共发生法定传染病12种4601例。其中流脑4例(仅在1991年发生),百日咳9例,麻疹43例,痢疾2051例,伤寒26例,肝炎1356例,斑疹伤寒202例,出血热199例,布氏菌病4例(仅在2002年发生),乙脑2例,淋病20例,肺结核685例。
  霍乱病防治早在20世纪30年代,霍乱病已被根治。工作重点是进行防治。
  1986年起,县乡两级每年于4月15日前成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和“霍乱技术领导小组”,负责专业人员培训,按时上报疫情。县防疫站备好疫源检索、疫情处理所需的检验用品和消毒药品、器械,各医院组建机动队,配备抢救病人急需药品、器械、交通工具及防护用品。各级医院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设腹泻病门诊,专室、专桌、专人负责,24小时应诊。可疑病人检验观察和隔离治疗。对城镇自来水和农村集中供水进行消毒和检测,防止霍乱水型暴发。加强对熟食摊点、饮食类和大型聚餐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霍乱食源性暴发。对饮用水源、海产品、食品定期抽检,检索量每年150份以上。1986-2002年全县无疫情发生。
  病毒性肝炎防治病毒性肝炎主要传播途径为医源性传播。
  1986-2002年,全县每年都有病例发生。1989年病毒性肝炎844例,为最高发生年。
  县防疫站对病毒性肝炎进行重点防治。每年对防治情况和各医疗单位隔离消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饮食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对肝炎临床病症出现及肝功能改变者进行治疗。病毒性肝炎高发期,防疫部门强化预防和控制措施,对所有病人隔离治疗。在易感人群中服药或注射丙球蛋白预防,对病人家庭彻底消毒,对饮用水源进行消毒。
  1997年后,全县病毒性肝炎病例明显减少,2002年发生59例均及时给予治疗。
  布鲁氏杆菌病防治布鲁氏杆菌病俗称“羊瘟”,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杆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传染病,被国家定为乙类传染病。利津县因购进我国大西北羊群带入布氏杆菌,1956年发现布病患者4例。1964年进行普查,查出布病患者4例。经过防治,到1976年达到人无新发布病,畜无布病扩散的要求。
  1987年,县防疫站组织大批医务工作者开展布病调查,全县无新发病例。以后,逐年对人、畜进行疫情监测,均未检查出布氏杆菌。1991年,利津县通过省级验收,达到卫生部关于基本消灭布病的标准。
  2002年5月31日,接到东营市卫生防疫站反馈山东省防疫站自然疫源科信息:利津县陈庄镇前进二村发现布氏杆菌病人2例。县防疫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6月3日,帮助省卫生防疫站自然疫源科3位专家采集人血标本15份,羊血标本13份,检验后确诊布病2人,有11份羊血标本呈现阳性。防疫部门先后对前进二村周围5千米以内村庄的畜牧人员进行筛查,投放药品500公斤对各村水库进行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服药,发放四环素1万片,复方新诺明0.5万片,有效地控制了布氏杆菌病的蔓延。
  麻风病防治麻风病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疾病。建国后县人民政府组织专人管理和防治。1956年普查出患者26例,实行免费治疗,到1985年,全县仍有麻风病人7例。
  1987年治愈2例,死亡1例。1988年治愈2例。到1990年有病人2例,(傅窝乡l例,集贤乡l例)。同年11月,山东省卫生厅、东营市卫生局联合对利津县麻风病防治工作组织考核验收,主要流行病学指标、患病率、发病率均已下降到0.5/万以下,达到卫生部颁布的基本消灭麻风病防治指标。
  此后,全县无麻风病例发生。
  结核病防治1994年,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在利津启动,陈庄、盐窝、利津镇、北宋、集贤5个乡镇率先实施。
  1995年结核病控制项目在全县启动,人口覆盖率100%。同年7月,利津县通过山东省卫生厅《全国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中期评估和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考核。
  1997年,线索调查1068人,发现结核病人108例,治愈率100%。痰检培养252份,被国家列入“耐药菌监测点”。同年免费治疗病人64例。
  1999年,接诊可疑结核病人1000人,发现病人92例。同年3月24日,结合“世界结防日”活动,组织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散发各类宣传品3000余份,义诊可疑患者200余人。
  2002年,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全面完成东营市下达的任务。同年接诊可疑肺结核病人1058人,痰检率85%,确诊肺结核病人156人,其中新发涂阳69人,新发涂阴56人,复治涂阳31人。经对病人进行规范治疗和及时督导,初治涂阳阴转率为98%,复治涂阳阴转率为95%。
  地方病防治
  利津县地方病主要有地甲病和地氟病。1976年8月在店子乡北于村首先发现2例地甲病人。1977年开展地甲病调查,发现病患者126例,区域分布在饮用深机井水的徐集、北宋、明集、店子、南宋5乡14村。经化验,机井水含碘1.96毫克/升,含氟4.2毫克/升,均超过规定含量标准,长期饮用深机井水是致病的原因。
  1980年普查,发现地甲病458例,地氟病652例,防疫部门对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县乡两级政府号召群众停止饮用深层机井水,兴修水利存蓄黄河水。1985年调查,病患者大部分康复,基本控制了病情发生。
  1986-1987年,组织专业人员对地甲、地氟病进行调查,再未发现新病例。此后,主要是预防,重点措施是改良饮水和加强水源监测。
  职业病防治
  1985年,对金属、印刷、木材、皮革、食品、棉油加工、纺织、麻纺、缝纫、化肥、建材和工艺生产等12个行业中17家接触尘毒物质作业的920名工人进行普查和体检。
  1986年后,贯彻执行《尘肺管理条例》、《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实行许可证制度,严格使用防尘、防毒、防射线防护用品,对职业病进行综合性社会调查,加强监测预防工作。
  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县防疫站会同卫生局、安监局、总工会在全县45家生产企业中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发放《职业病防治法》135份,明白纸2000余份,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同年,组织45家生产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完成申报35家。是年11月,聘请东营市职业病防治专家对县内生产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1986-2002年,全县无职业病例报告。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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