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教师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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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32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教师待遇
分类号: G451.2
页数: 2
页码: 589-590
摘要: 本文描述教师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另外,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利用假期安排教师休假旅游,提高其生活质量。
关键词: 教师队伍 教师教育 利津县

内容

政治待遇
  1986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复议解决历史积案和遗留问题17人次,妥善安置了落实政策人员。建立“教师节”表彰制度,1986-2002年,受国家级表彰的15人,受省级表彰的34人,受市级表彰的164人,受县级表彰的423人。1986年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教育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评选和教师队伍的参政议政工作。到2002年,全县有6人被评选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9人被评选为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获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1人获利津县人民奖章,2人获县市、省劳动模范称号。全县教师队伍中,被选为省党代会代表的1人,市党代会代表的1人,县党代会代表的74人,其中县委委员4人;被选为省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代表12人,县人大代表73人;省政协常委1人,市政协委员9人,县政协委员60人,其中县政协副主席2人。
  生活待遇
  从1984年按政策办理教师家属、子女“农转非”,到1989年为全县教师转非848户、2761口人,并为符合条件的子女734人安置就业。
  教师工资待遇不断提高。1986年增加教龄补贴,1987年增加10%部分。全县教师工资的月平均水平由1986年的65.50元,提高到2002年的1065.40元。
  实施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制度。1986-2001年,实行公费医疗和每人每年40元一50元医疗费包干制度。2002年12月起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住房条件不断改善。1986年专题解决小教三级、中教五级教师住房35户。1995年投资530万元改建扩建教师住房。县直学校开始建设教工住宅楼,乡镇教师开始建设成套小院住房。1996年全县城镇学校教职工人均住房面积7.86平方米,成套率60%;农村教师人均7.55平方米,成套率49.7%。1997年,县政府把教职工住房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全县投资630万元,改建扩建教职工住房面积1万多平方米。到1998年全县城镇教职工人均住房面积12.9平方米,成套率70%以上,农村教职工人均10.5平方米,成套率60%。2000年实施“安居工程”,全县教师基本消灭无房户,住房面积达到人均15平方米,成套率85%以上。
  实行“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制度。自1984年起,省教育厅对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发荣誉证书,1998年开始女教师任教满二十五年的亦可获此证书。获此荣誉证书的教师,退休费按工资的100%发给。
  另外,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利用假期安排教师休假旅游,提高其生活质量。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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