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小学、初中招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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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31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小学、初中招生
分类号: G473.2
页数: 1
页码: 584
摘要: 小学、初中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初中实行全县统一考试入学。县教育局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管理学籍。小学学籍由乡镇教育组和县直小学按县规定的序号建立学籍档案,报县教育局备案;初中生学籍,由县教育局普教股统一编号建档,严禁初中毕业生重读,控制留级。
关键词: 招生 义务教育 利津县

内容

1986年小学、初中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初中实行全县统一考试入学。县教育局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管理学籍。小学学籍由乡镇教育组和县直小学按县规定的序号建立学籍档案,报县教育局备案;初中生学籍,由县教育局普教股统一编号建档,严禁初中毕业生重读,控制留级。
  1989年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后,小学入学年龄由原来的7周岁提前到6周岁。当年有7个乡镇6周岁入学,7个乡镇7周岁入学。初中招生,县城入学率95%、乡镇80%以上。1992年县一中不再招初中生,县直学校小学毕业生一律报考县实验学校。初中招生实行毕业会考。1994年小学取消留级制度,1995年初中取消留级,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取消入学考试。1996年建立县第二实验学校,县城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实验一、二校招收。1998年县二中不再招初中生。小学入学年龄县城为6周岁,乡镇为6周岁半。小学和初中招生基本稳定。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升入初中比例在95%以上。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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