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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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28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制度改革
分类号: G420
页数: 1
页码: 569
摘要: 1992年前,毕业生实行计划分配,由计划和教育部门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由教育部门按统一计划分配,合理使用。强调计划的严肃性,不得改变分配计划。 1993年开始,把毕业分配改为毕业生就业安置。按国家计划招生的毕业生仍执行由国家负责安排就业的原则,师范类毕业生安置到学校任教,其他毕业生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办法安置就业。 1995年实行市场调节与指令性计划相结合的原则安置就业,师范类毕业生一律安置到学校,县直学校用人,通过考选择优安置。 1997年除安置师范类毕业生外,还通过考选招收80名非师范类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学校。 1999年后运用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手段,合理安置毕业生,建立起毕业学校与有关部门推选,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师范类毕业生仍安置充实基层学校,除本科生外,县直学校用人,采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通过考察和文化考试,择优录用,体现“优生优分”的原则。
关键词: 教学改革 教学研究 利津县

内容

1992年前,毕业生实行计划分配,由计划和教育部门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由教育部门按统一计划分配,合理使用。强调计划的严肃性,不得改变分配计划。
  1993年开始,把毕业分配改为毕业生就业安置。按国家计划招生的毕业生仍执行由国家负责安排就业的原则,师范类毕业生安置到学校任教,其他毕业生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办法安置就业。
  1995年实行市场调节与指令性计划相结合的原则安置就业,师范类毕业生一律安置到学校,县直学校用人,通过考选择优安置。
  1997年除安置师范类毕业生外,还通过考选招收80名非师范类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学校。
  1999年后运用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手段,合理安置毕业生,建立起毕业学校与有关部门推选,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师范类毕业生仍安置充实基层学校,除本科生外,县直学校用人,采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通过考察和文化考试,择优录用,体现“优生优分”的原则。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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