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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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2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制宣传
分类号: D916
页数: 2
页码: 540-541
摘要: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的要求,组织实施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简称“一五”普法)。全县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单位、企业、各乡镇及行政村普遍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全县形成组织网络。各级制定五年普法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同时征订、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培训普法工作骨干分子,全县普法教育全面铺开。
关键词: 司法局 司法行政 利津县

内容

1986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的要求,组织实施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简称“一五”普法)。全县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单位、企业、各乡镇及行政村普遍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全县形成组织网络。各级制定五年普法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同时征订、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培训普法工作骨干分子,全县普法教育全面铺开。
  “一五”普法期间(1986一1990年),主要学习内容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十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县里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办宣传栏,出黑板报,举办“法制与道德”专题广播节目,举办报告会,县剧团巡回进行法制文艺演出,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农村开展70天普法会战。全县18万普法对象,99%参加学习,97%参加考试,合格率98%。全县30个单位、28人被评为省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五”普法期间(1991一1995年),全民普法与依法治县同步进行。创办起全市第一所“法律业余学校”。实施《利津县依法治县总体方案》,借鉴章丘依法治理乡村的经验,相继推进单位、企业、乡村依法治理。1995年,全县依法治理的村占65%,企业占70%,学校占80%,顺利通过省市“二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五”普法期间(1996-2000年),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强化领导干部普法培训考核。创建“普法一条街”、“普法一条路”、“普法一面墙”和宣传橱窗;开展“普法宣传月”、“普法宣传日”活动;设立“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辟法律进入千家万户的宣传新形式。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落实普法考核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举办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多次组织普法统一考试。县普法办公室加强基层普法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及时推广普法先进典型,推动年度普法任务完成。每五年阶段普法结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比、‘表彰活动,部署新的五年普法任务,确保全民普法活动持久深入开展。
  2001年,“四五”普法(2001一2005年)全面铺开。2002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坚持科级干部听法制课和参加普法考试制度,县、乡两级建立学法日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学习《担保法》、《合同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青少年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县人大常委会颁发第三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实施《利津县村级规范化管理规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延伸到农村家庭。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普及面,县直机关、单位、乡镇达到100%,企业达到95%,农村达到98%,学校达到90%。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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