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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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2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司法机构
分类号: D916
页数: 1
页码: 540
摘要: 本文描述了利津县司法局始建于1980年10月。1986年,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调解股。另设公证处、法律顾问处。县普法办公室与司法局合署办公。除刁口乡外,全县16个乡镇均建立法律服务站,由司法助理员兼任站长。
关键词: 司法局 司法行政 利津县

内容

利津县司法局始建于1980年10月。1986年,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调解股。另设公证处、法律顾问处。县普法办公室与司法局合署办公。除刁口乡外,全县16个乡镇均建立法律服务站,由司法助理员兼任站长。
  1991年,县法律顾问处更名为利津县律师事务所。
  1993年撤销普法办公室,法律宣传教育股更名为普法股。
  1996年县律师事务所改称东营市津正律师事务所。
  1999年,普法股更名为普法办公室。同年6月,设立利津县148法律服务中心。
  2000年1月,东营市津正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民顺国华律师事务所。8月,设立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合署办公。
  2002年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工作股(挂安置帮教股牌子)、法律宣传教育股(挂普法办牌子)、法律援助中心,下设公证处、“148”法律服务中心,全局在职:1.部职工17人,其中干部14人,工人3人。各乡镇撤销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设司法科员,在职司法科员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0人。山东民顺国华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更名为山东利华益律师事务所。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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