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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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23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21.14
页数: 2
页码: 533-534
摘要: 刑事审判工作执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和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审判机关 中国

内容

刑事审判工作执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和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
  1986年,全力参与“严打”斗争,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件62人。
  1987年起,开展专项斗争,先后进行“打击流氓滋扰”、“打击强奸、盗窃、拐卖妇女儿童”、“打击盗窃油田物资”、“打流窜、打团伙”、“扫除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赌博、拐卖人口、贩毒吸毒,以及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活动。到1988年,依法审判147名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
  1989一1994年,刑事案件发生118件199人,涉及21个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153人。
  1995年起,先后在农村、油区进行集中整治;在城镇开展街容市貌“二反五打”斗争。1998年,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减少为67件85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的要求,案件审判质量居全市首位。
  2001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审结刑事案件89件118人。2002年,受理刑事案件74起,其中公诉案件68起,自诉案件6起。案件类别为:交通肇事17件17人,故意伤害12件17人,盗窃15件25人,贪污9件11人,受贿6件6人,抢劫5件7人,强奸2件2人,强迫卖淫1件3人,放火1件3人,敲诈勒索l件8人,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合同诈骗、妨害公务各1件1人。全年追缴涉案脏款30.09万元,追缴罚金4.2万元。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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