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判机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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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2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审判机关
分类号: D921.14
页数: 2
页码: 532-533
摘要: 本文描述了利津县人民法院从1986-2002年设立的机构。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审判机关 中国

内容

1986年,利津县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接待室,全院在职人员50人。下辖陈庄、罗镇、盐窝、店子、利津镇5处派出法庭。
  1988年7月,设立告申庭(接待室并入该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政策研究室。新增北宋、王庄、北岭3处派出法庭。
  县人民法院
  1989年9月设立执行庭、行政审判庭,新增傅窝、明集两处派出法庭(未正式办公)。1994年,王庄法庭并归盐窝法庭。
  1995年,告申庭改称告诉申诉审判庭。年内,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确定利津县法院编制限额为75人,列中央行政编制。
  1997年5月,根据东编发[1997] 18号文件精神,增加中央行政编制5人。
  1998年,设司法警察大队,法警不再由院办公室管理。年内,首次评定法官等级,县法院63名审判人员参加评定,评出四级高级法官4人,一级法官11人,二级法官21人,三级法官15人,四级法官11人,五级法官1人。
  1999年1月,成立司法技术服务站,增加地方事业编制6人,全院编制86人。5月设政工科。12月店子、北宋法庭并归利津镇法庭,盐窝法庭并归北岭法庭,罗镇法庭并归陈庄法庭。是年,在全国、全省开展的“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活动中,县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院”;被山东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
  2000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审判流程管理的要求,临时将告诉申诉审判庭改为立案庭;同时,组建审判监督庭,利津镇法庭回归院机关,组建民事审判第一庭,纳入院机关审判流程管理。
  2001年4月,撤销北岭法庭,组建民事审判第二庭。同年12月,成立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2002年2月,县法院被山东省高院评为“一
  1986-2002年利津县人民法院历任院长名单教育三整顿”活动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8月县法院实行机构改革,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11个机构;下设陈庄人民法庭。其他机构撤销。是年底,全院在职干警77人,其中审判人员39人,法警8人,司法行政人员26人,工勤人员4人。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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