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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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22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页码: 530-531
摘要: 控告申诉检察依法对刑事、经济、法纪、民事等案件进行监督和查处。
关键词: 利津县 检察机关 检察制度

内容

控告申诉检察依法对刑事、经济、法纪、民事等案件进行监督和查处。
  1986年,控告申诉检察列入院党组议事日程,建立检察长轮流接访制度。
  1988年,受理人民来信54件次,人民来访72人次,信访内容有揭发控告类、申诉类和刑事、经济、法纪、民事等案件。直接答复的68件次。
  1989年3月,成立经济、法纪罪案举报站,在陈庄、利津城等地设立4个举报箱,分发宣传提纲2500份。全年提供经济、法纪线索57件,初查立案19件,判刑的3件5人,免诉的5件8人。
  1995年,接待来访38人次,处理来信96件,初查举报线索3件,从中立案2起3人,妥善处理一批集体上访案件。
  1998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举举报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举报工作体系。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7件次。涉及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7件,法纪案件2件,自行初查举报线索9起9人。
  2001年,控告申诉检察科为反贪局提供案件线索13起,自行初查案件46起,立案5起5人。
  2002年,参加全县政法机关涉法案件“联合接访日”活动,受理群众来信75件,接待来访60人次,自行初查案件线索81件,立案11件。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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