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法纪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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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22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法纪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530
摘要: 法纪检察的主要任务是查办侵权案件和渎职案件,依法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保障国家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经济管理秩序。
关键词: 利津县 检察机关 检察制度

内容

法纪检察的主要任务是查办侵权案件和渎职案件,依法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保障国家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经济管理秩序。
  1986年,采取开座谈会,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法纪案件管理范围和有关规定,广辟案件来源。查出案件线索8条。对县麻纺厂车间失火和控告傅窝医院非法搜查案件作出妥善处理。
  1988年,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受理法纪案件7起,立案3起,结案2起。此后,法纪案件范围不断扩大。1992年,受理法纪案件26起26人。1994年增长到30起35人,其中非法拘禁5起8人,玩忽职守2起3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1起1人,伪证1起1人,全部侦查终结,创建院以来法纪检察办案最高纪录。
  1996年,把法纪检察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加强对侵权、渎职案件的查办,当年受理法纪案件28起,立案查处12起14人。
  2000年,初查法纪案件7起,均涉及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其中,对滨西公安分局滨宋派出所(属胜利油田)涉嫌拘禁案立案侦查。这是自刑法修改后首次对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立案。
  2002年,重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探索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的新途径、新路子。全年受理渎职、侵权案件7件,初查7件,立案2件。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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