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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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22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济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530
摘要: 经济监察工作行使打击严重贪污行贿、偷税抗税、挪用救灾、抢险、防汛、救济款物,假冒商标等侵犯国家和集体经济利益的犯罪活动的职能。
关键词: 利津县 检察机关 检察制度

内容

经济监察工作行使打击严重贪污行贿、偷税抗税、挪用救灾、抢险、防汛、救济款物,假冒商标等侵犯国家和集体经济利益的犯罪活动的职能。
  1986年,执行中央关于打击经济犯罪“一要坚决、二要慎重”的方针,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起15人(其中1985年积案4起10人),立案3起3人,起诉3起6人,免诉4起7人,作其他处理的2起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3988元。
  1987年,会同审计、公安、纪检等部门,在棉花收购系统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挖出盐窝棉站的经济犯罪团伙,查获犯罪金额37758元。1988年,配合整顿经济秩序,重点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和偷税、漏税犯罪行为;查处基层干部、企业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l3起20人,立案8起1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4.25万元。
  1990一1993年,查处万元以上经济大案9件,涉及县级干部2人。
  1996年6月,反贪污贿赂局成立后,经济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8件20人,挽回经济损失201.5万元。税务检察办理各类涉税案件166件,从中立案查处6件,挽回经济损失100.9万元。
  1998年,把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起19人,其中立案查处了城建系统、县医药公司受贿案等多起有影响的案件。
  1999年,查办县粮食、县石油化工厂、县印刷厂等3起职务犯罪案件,推动了全县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2000-2001年,本着“稳定办案数量,集中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提高大案比例,保证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的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查处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大案6件8人。特别是对中国银行利津支行贪污、挪用公款窝案的查处,在全县引起较大震动。
  2002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办案工作要实现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果的战略调整”的要求,宣传群众积极控告、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明确主攻方向和查办重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立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15件16人,其中大案9件10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60%。在侦查终结的15起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已有12起13人起诉到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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