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征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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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征兵
分类号: E125
页数: 2
页码: 514-515
摘要: 依照宪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每年征兵工作的命令下达后,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报名,踊跃应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征兵领导小组,从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同县人武部一起组织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兵员征集从思想发动人手,根据新的形势,进行征兵宣传教育,同时把进行思想教育与解决个人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使教育工作发挥应有的效能
关键词: 兵役法 兵役制度 利津县

内容

依照宪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每年征兵工作的命令下达后,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报名,踊跃应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征兵领导小组,从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同县人武部一起组织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兵员征集从思想发动人手,根据新的形势,进行征兵宣传教育,同时把进行思想教育与解决个人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使教育工作发挥应有的效能。
  根据新《兵役法》的规定,对入伍的新兵均进行政治审查。2000年前,由公、检、法和县人武部的干部组成征兵政审组,负责应征青年的政审工作。之后,根据征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改由县纪委、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和县人武部的干部组成征兵政审组,在县征兵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其政审工作由公安部门负总责。
  征兵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革,形成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如“五见面制度”(本人、家庭、村领导、学校和派出所)、纵横审查制度、县乡村三级联审制度、政审统计制度、文化测试制度、廉洁征兵制度和集体会诊制度等。由于坚持以上行之有效的制度,1986-2000年间,无出现因政审不合格而退兵的现象。
  征兵体检,每年从卫生部门抽调思想作风好、技术水平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奖惩制度,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县人武部和卫生部门的领导任站长,直接抓体检工作。体检的最后一关是复检,复检后双人签字,同时,市征兵办公室还对部分条件兵进行抽查,这些措施有效地把住了新兵入伍的身体关。
  审批定兵,贯彻“择优定兵”的原则,坚持条件,全面衡量,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由征兵领导小组的成员、乡镇主要领导、接兵部队人员集体定兵,优先把政治思想好、身体强壮、文化素质高、家庭负担少的适龄青年送到部队;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对严重违反政策的给予纪律处分,确保兵源纯正。
  被批准入伍的新兵,按确定的时间全部在县人武部集合,接送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有一名部领导带队护送到火车站或接兵部队的集结地,确保新兵运送安全顺利。1986-2002年全县共征集新兵3343人,无一人退兵。
  利津县的征兵工作,多次得到东营市和上级表彰,1987年8月,国防部授予利津县“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89年受到济南军区的通报表彰。1995年11月,东营市征兵工作表彰大会在利津县召开,省军区副司令员冉龙泉、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的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利津县政府等6个先进单位,县人武部长王玉明等13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同时,市委和市政府做出了“关于开展学习利津县征兵工作先进经验活动的决定”。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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