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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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7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C913.7
页数: 4
页码: 493-496
摘要: 本文描述了社会福利的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福利企业,福利彩票。
关键词: 保障体系 社会福利 利津县

内容

五保供养
  五保供养的对象是社会上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实行集中供养(入住敬老院)或分散供养,保吃、保穿、保住、保烧、少保教老保葬(即“五保”供养)。1986年全县17个乡镇中9个乡镇建有敬老院,集中供养78人,年供养经费3.7万元。供养费由乡镇统筹。1991年发展到16处,集中供养人数增加到130人,年供养经费7.53万元,分散供养215人,供养标准每人年315元。1995年,为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在全县开展农村五保普查工作。经普查,确定五保对象789人,其中集中供养243人,占31%,年供养费19万元。分散供养每人年供养标准提高到490元。1999年,乡镇敬老院由16处调整合并为11处,开始实行等级管理,敬老院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北宋镇、汀罗镇两处敬老院通过省一级验收。2001年,乡镇敬老院调整为8处,其中一级2处,二级3处,三级3处,集中供养410人,集中供养率47%,年供养经费70万元。2002年,8处敬老院集中供养430人,供养标准每人年1800元,供养经费77万元。分散供养367人,供养标准每人年790元。
  1986-2002年农村五保供养情况表
  敬老院建设
  1986年,全县建有乡镇敬老院9处,共收养78人。1991年,全县(刁口除外)16个乡镇都建起敬老院,收养130人。1992一1997年先后扩建8处乡镇敬老院,全县累计投资300多万元,总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建有饮食、娱乐等配套设施,还有庭院喂养、种植等项目,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1998一1999年,由于区划调整,全县敬老院由16处合并为11处。先后有汀河、北宋、集贤、虎滩、陈庄等乡镇敬老院实施搬迁改造、扩建改建工程。全县敬老院实现通电、通水、通路、通话、通信、集中供暖。在乡镇敬老院评定中,评出一级4处,二级4处,三级3处。其中北宋、汀罗敬老院通过省一级验收。2001年投资27万元对乡镇敬老院改造。敬老院由11处调整为8处。2002年起,对全县8处敬老院进行扩建,总投资483万元,其中市投入206.8万元,县投入40万元,乡镇投入236.2万元(翌年完成)。全县敬老院占地面积228亩,建筑面积13830平方米,房屋503间,床位721个,固定资产1200万元。共收养430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有管理服务人员62人。敬老院建设向着管理制度化、服务优质化、设施齐全化、生活营养化、环境优美化的五化标准迈进。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中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社会救济制度,全县从1997年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1998年开始实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年11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通知》。正式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保障金120元,补500斤口粮。所需资金县乡财政各负担50%,列入县财政预算,由民政部门半年发放一次。12月,县财政局共为869户、1477人下拨1997年12月至1998年11月一年的保障金88620元。2002年起,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00元,补足粮食500斤。保障金由市、县、乡分别负担80元、60元、60元,保障粮县乡各负担一半。1997-2002年,县发放保障金98.98万元。保障粮198.9万斤,保障人数8736人。
  利津县老年服务中心
  1997-200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表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998年7月开始,全县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县直单位由县财政负担,乡镇人员由县乡各负担50%。当年保障27户59人,投入保障金3万元。1999年7月起,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50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城市义务兵待安置期间,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县从2001年12月起,县乡所有保障对象的保障金统由县财政负担。年末城市保障对象238户644人,投入保障金16万元。2002年6月起,城市居民收入核算办法由原来的应得收入核算改为实际收入核算。1998-2002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总计628户1674人,投入保障金62.3万元。1998-2002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表
  福利企业
  利津县福利企业起步于1984年。大赵乡玻璃钢厂为利津县第一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1985年,县民政局筹建福利公司。1988年,在社会保障网络建设中,大赵乡建立福利石油化工厂、福利综合加工厂、福利玻璃钢厂、福利玻璃纤维布厂,北岭乡建成福利丝织厂。到1989年,全县福利企业发展到7处,实现年产值172.3万元,利润25.25万元。
  1993年,县福利公司办起屠宰牲畜加工批发站、五金建材门市部、旅馆、饭店等经营项目。大赵玻璃钢厂由建厂初期只有几间厂房、几千元固定资产的小厂发展到厂房50间,固定资产120万元,年产值260万元,创利润32万元,拥有职工60人,其中残疾职工12人。年内,该厂加入中国玻璃钢工业协会。
  1994一1996年,县民政局加快福利企业发展,先后建起福利印刷厂、利通达福利鞋厂、东营市福利铝钢门窗厂、汀河食品厂,并将县福利包装装璜厂改建为民政局直属企业。新建福利企业年产值120万元,安置残疾人45人。1997一1998年,批准新建陈庄福利装饰材料厂、前林福利纸箱厂和姚刘立新造纸厂,安置残疾人16人。全县福利企业年产值600万元,创利税40万元。
  1999年,利通达福利鞋厂转产更名为东营市金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立利津县康健面粉加工有限公司和利津县城建花木栽培有限责任公司。随着社会福利企业的改革,企业性质、生产经营都发生了较大变化。2002年,全县共有福利企业2家,年产值210万元,利税10万元。共安排残疾人92人。
  福利彩票
  利津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经历3个阶段。1987- 1993年,为传统网点式销售;1995-1999年改为即开型“大奖组”销售方式;2000年5月后设投注站,以电脑福利彩票为主,即开型彩票为辅。
  20世纪80年代,县残联利用秋季物资交流会和集市开展有奖募捐活动,销售即开型奖券,设实物奖。1995年后,国家将有奖募捐券改为福利彩票,开始了即开型“大奖组”福利彩票的销售。购买者在一个销售点上一次完成购票和兑奖,彩票为揭开式、撕开式和刮开式等不同封奖形式。1998一1999年,国家发行“98抗洪赈灾专项募集”彩票和“虎年同乐”即开型福利彩票。2000年,全县设置投注站5处,与全省福利彩票发行网络系统联网,开始发行“齐鲁风采”电脑福利彩票,认购者从选定号码到投注彩票均由计算机自动处理。2002年全县共有投注站12个,电脑福利彩票销售445万元,即开型销售2万元。
  1991一2002年社会福利彩票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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