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优抚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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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6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优抚安置
分类号: D035
页数: 7
页码: 484-490
摘要: 本文描述了优待抚恤(优待,补助,抚恤),安置(退伍军人安置 ,军地两用人才安置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关键词: 行政管理 民政局 利津县

内容

优待抚恤
  对烈、军属和伤残军人优待抚恤,主要采取优待、补助、抚恤3种方式。
  优待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对烈、军属的优待,由优待劳动工分改为优待现金。1985年,各乡镇均实行统一提留优待款的办法,财务专帐管理,由民政部门负责兑现。1986年,全县优待对象1483户,支付优待款48.05万元,户均324元。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优待标准随之增长。1991年,全县共优待1314户,发放优待款63.33万元,户均482元,比1986年户均增长158元。2002年,全县共优待1827户,支付优抚款106.7万元,户均款584元。全县历年优待情况详见下表。
  补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国家定期补助。1986年全县有在乡复员军人1143人,其中抗日战争期间入伍的159人,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671人,建国后入伍的313人,人均月补款16元。在乡退伍军人5386人,享受定期补助56人,人均月补款15元。后经几次调整提高,到2002年,全县1024名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补助120元;在乡退伍军人1062名,享受定期补助的557人,每人每月补助45元。
  1986-2002年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定补情况统计表(一) 1986-2002年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定补情况统计表(二)
  抚恤国家抚恤分为牺牲病故抚恤和伤残抚恤。
  1.“三属”抚恤。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规定:从1985年1月1日起,将革命烈士家属抚恤金,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定量补助改为定期抚恤金,并规定抚恤金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1986-2002年全县定期抚恤金发放及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2、伤残抚恤。国家对伤残人员的抚恤,分为在职和在乡两类,对在职的发放保健金,对在乡的发放抚恤金。国家规定,伤残抚恤对象是:在服役期间因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退出现役的革命军人、参战和执行外勤任务负伤致残的民兵、民工及在县以上统一组织的军事训练中负伤致残的非职工民兵;在服役期间因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退出现役的人民警察(包括武装、边防、消防民警和有军籍的干部);因战因公负伤的国家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列入行政编制的人员,以及部队无军籍的在编人员。伤残等级按照伤残者失去劳动程度分为4等6级,即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国家对在乡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几经调整提高。1985-1987年,因战、因公特等伤残人员年抚恤金额分别为570元、518元;因战、因公一等伤残人员年抚恤金额为498元、464元。1988年因战、因公特等伤残人员提高到1200元、1100元。到2002年,因战、因公特等伤残人员年抚恤金提高到8400元、8240元;因战、因公一等伤残人员提高到6480元、6350元。1986-2002年在乡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安置
  1986-2002年,县内共接收退伍军人和转业土官1767人,其中农村籍1188人,城镇户口398人,转业土官189人,符合安置政策需安置的587人,全部完成安置任务,确保退伍军人的第一次就业。
  退伍军人安置 1987年,接收退伍军人168人。其中农业户口的153人,户口变迁的9人,残废军人4人,志愿兵2人,按照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均进行了妥善安置。对户口变迁的残废军人和志愿兵15人适当安排。1991年共接收退伍军人283人,其中回农村的254人,妥善安置符合政策的29人。帮助43名回农村的退伍军人建房、修房150间。1999年起,实行以档案为主的“五公开、一监督”(打分标准、打分结果、安置政策、分配去向、分配单位公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安置办法,增强安置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公平、公正的要求。1999-2002年,全县共安置退役土兵和转业士官300人。
  军地两用人才安置为做好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1987年民政局设立“两用”人才介绍所,各乡镇成立服务站,建立“两用”人才登记册。安置时实行四个优先,即到乡镇企业招工的优先录用,优先扶持,贫困的优先照顾,参战的优先安排油田轮换工。1987-2002年,共接收军地两用人才1586人,共安置启用1468人。其中,城镇对口安置427人,农村录用1041人。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1987年统计,全县共接收安置离退休干部9人,其中离休的7人,退休的2人。1988年10月,建起军队离退休干部修养所,设所长、会计、服务员各1人。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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