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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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482
摘要: 本文描述民政从1984-2002年的发展情况以及下属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行政管理 民政局 利津县

内容

1984年,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优抚股、安置股、社会救济股;下属事业单位有烈土陵园、火化场。全局共有行政干部17人,事业人员6人,临时工25人。1986年成立利津县福利公司。1988年10月,设立利津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990年1月,地名工作归口民政局,为行政副科级单位。8月成立利津县残疾人联合会,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隶属民政局。是年,设立烈土陵园管理所。1992年11月,成立利津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隶属民政局。同年民政局设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1993年机构改革后,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社会股、优抚安置股(含安置办)、基层政权股、社团登记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18人。下属单位有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烈士陵园管理所、火化场、福利公司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撤销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改设为区划地名股。撤销残疾人联合会,其业务归民政局管理。1994年恢复残疾人联合会。1997年9月,残疾人联合会与民政局分离。年内成立利津县婚姻登记处,与社会股合署办公。1999年5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划归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0年,成立利津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2002年机构改革后,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股(挂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和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牌子)、优抚安置股(挂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牌子)、救济救灾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股与其合属)、社会事业股,定编18人。下属单位有: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烈土陵园管理所、火化场、福利公司。共有干部职工41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26人。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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