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劳动工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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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6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劳动工资
分类号: C913
页数: 2
页码: 478-479
摘要: 本文描述了工资调整,工资改革,劳动工资计划管理改革。
关键词: 劳动局 社会保障 利津县

内容

工资调整
  1986年8月,根据山东省《关于地方国营企业干部实行职务工资的通知》,全县企业干部实行职务工资,不再实行干部职务补贴或变相职务补贴。
  1987年,按月人均1.8元的增资限额,以一线生产工人、二线技术工人、车间生产管理人员中的骨干为主,调整部分职工的工资。一、二线生产工人的增资人数高于三线和科室管理人员的人数,全县共调升1429人,占全部职工的33%。
  1988年适当提高部分中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全县共78户企业677名职工晋升半级工资,月增资总额3913元,人均5.78元。
  1989年有61户企业3458名职工浮动工资标准,人均增资6元。
  1990年全县71户企业中的3659名职工普遍增加一级工资,同时安排2718名职工再升半级工资。
  1991年粮油价格调整后,将企业单位各类工资标准提高6元。
  1992年将企业浮动升级固定一级工资,全县有94户企业4327名职工固定了一级工资。
  1993年全县企业职工实行年功工资,标准为l元/年,从1993年1月起执行。
  1996年对企业经济效益连续两年递增的,每增长1%,可以给3%已浮动升级的职工固定一级工资,但最高不超过60%。全县有2828名职工固定了一级工资。有77户企业6008名职工实行误餐补助。
  1997年有87户企业8223名职工参加增资,人均增长65元。
  1999年实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全县共82户企业8063名职工参加增资,月人均增长128元。
  2001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布200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全县共有40户企业4756名职工参加增资,月增资总额47.2万元,人均99元。
  工资改革
  1994年,根据省劳动厅文件精神,将企业职工的等级工资统一套改为技能工资。县属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和198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计划内临时工及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劳服企业从业人员、三资企业的中方职工、股份制企业职工均在执行技能工资标准的范围。此次工资改革后,全县共有100户企业5905名职工实行技能工资,月增资总额55.56万元,人均月增资94元。其中,国有企业63户职工3913人,月增资总额36.53万元,人均月增资93元;集体企业37户职工1992人,月增资总额19.03万元,人均月增资额96元。
  劳动工资计划管理改革
  1985-1987年,重点加强企业工资基金的管理,监督劳动工资计划执行,控制工资基金合理使用。
  随着企业改革步伐加快,劳动工资计划管理的重点是进行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改革。从1988年开始,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在县面粉厂、糕点厂两户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试点的基础上,对具备工效挂钩条件的27户企业,推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其他企业按照工效挂钩思路实行年度工资总额包干。劳动工资计划由以管理职工人数为主转向以管理工资总额为主,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1990年5月份开始,在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统一使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1993年开始,对企业不再下达用人计划和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在工资总额弹性计划下,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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