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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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5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劳动就业
分类号: C913
页数: 2
页码: 475-476
摘要: 本文描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劳动合同制的全面推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不仅承担着政府赋予的招工就业工作任务和城镇待业青年的管理与就业服务,还承担着为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培训、指导推荐再就业的职能,以及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与开发。
关键词: 劳动局 社会保障 利津县

内容

1986年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劳动合同制的全面推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不仅承担着政府赋予的招工就业工作任务和城镇待业青年的管理与就业服务,还承担着为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培训、指导推荐再就业的职能,以及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与开发。
  劳动力安置
  1986-1997年,共安置城镇待业人员3334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安置1270人,集体所有制单位安置1154人。共办理各类求职登记手续11210人,交流成功的9576人;开办大型劳务市场,办理劳务团体和个人《劳务许可证》,劳务输出4994人。为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工合同1269人。为649人办理招工手续,为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1404人,通过劳服企业安置从业人员174人。
  1998一1999年,办理求职登记3606人,用工登记3249人,交流成功2635人,农村劳动力登记1773人,劳务输出1426人,其中劳动部门输出326人,乡镇输出1100人。有2152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劳动部门介绍953人,企业主管部门分流安置463人,自谋职业736人。办理外出人员就业卡440人,办理外来人员就业卡747人,向温州输出务工人员440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扩大夜市规模,为下岗职工提供经营场所,到夜市经营业户有400个,下岗职工占90%以上。为巩固下岗职工再就业阵地,社会筹资218万元建设光彩事业一条街,有24户下岗职工进入经营;与县供销社投资80万元新建面积1440平方米、容纳摊位130多个的宫宵商城,共安置下岗职工266名。组织县直部门200名科级干部与下岗职工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
  2000-2002年,强化职业介绍,借助招商引资工作安置下岗职工,鼓励、扶持失业职工靠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共安置下岗失业职工2213人。同时开展劳务输出,先后向北京、天津、广东、浙江、青岛、胜利油田、滨州、东营等地输出务工人员3173人。办理求职登记1228人,用工登记15个单位,交流成功1093人。举办劳动力市场求职用工洽谈会,为企业招聘职工1498人。
  就业服务
  1998年,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职工145人,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91万元。同时,为企业下岗职工开设劳资代理业务,有36人办理了劳资代理手续。
  1999-2000年,办理劳资代理业务,为企业和个人托管人事档案569件(套);举办大型劳动力市场洽谈2次;参加全县劳动用工及交纳社会保险金情况检查;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及部分自谋职业人员档案规范管理等。2002年,共接收失业人员及下岗职工档案3054份。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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