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层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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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3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基层政权
分类号: D033
页数: 1
页码: 457
摘要: 1984年8月,进行农村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乡镇相继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正式建立乡镇政府。其人员编制为:乡镇设乡镇长、副乡镇长和分管民政、司法、财政、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生产建设等项工作的干部,计17-19人。同时,乡镇还设有人民武装部和公安派出所。乡镇政府建立后,取消原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改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5人。全县改建为3镇14乡,509个村民委员会。1998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将原3镇14乡调整为5镇7乡,即利津镇、北宋镇、盐窝镇、陈庄镇、汀罗镇、南宋乡、明集乡、北岭乡、虎滩乡、集贤乡,傅窝乡、刁口乡。2001年2月再次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形成5镇4乡,即利津镇、北宋镇、盐窝镇、陈庄镇、汀罗镇、明集乡、北岭乡、虎滩乡、刁口乡。各乡镇均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3-7人。2002年,全县共有5镇4乡,510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4个居委会。
关键词: 政权政协 国家政治制度 利津县

内容

1984年8月,进行农村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乡镇相继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正式建立乡镇政府。其人员编制为:乡镇设乡镇长、副乡镇长和分管民政、司法、财政、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生产建设等项工作的干部,计17-19人。同时,乡镇还设有人民武装部和公安派出所。乡镇政府建立后,取消原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改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5人。全县改建为3镇14乡,509个村民委员会。
  1998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将原3镇14乡调整为5镇7乡,即利津镇、北宋镇、盐窝镇、陈庄镇、汀罗镇、南宋乡、明集乡、北岭乡、虎滩乡、集贤乡,傅窝乡、刁口乡。
  2001年2月再次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形成5镇4乡,即利津镇、北宋镇、盐窝镇、陈庄镇、汀罗镇、明集乡、北岭乡、虎滩乡、刁口乡。各乡镇均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3-7人。2002年,全县共有5镇4乡,510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4个居委会。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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