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施政方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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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3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施政方式
分类号: D033
页数: 2
页码: 451-452
摘要: 本节描述了政府职能,领导职责, 工作制度,主要会议形式(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 ,县政府专题会议)会议制度。
关键词: 政权政协 国家政治制度 利津县

内容

政府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政府行使以下职权: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措施和命令,根据法津、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指示;依照法津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全县的经济、城乡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计划生育、财政、人事、劳动、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监察、民族事务等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保障宪法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职责
  县人民政府领导职责: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副县长实行分工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县长主持县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并向县长负责;县政府发布的决定、指示、命令和颁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省政府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人事任免事项,由县长签署;副县长按照分工或受县长的委托,做好工作,遇到涉及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副县长分工的工作,要主动协商处理。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县长汇报;对于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县长、副县长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决定、指示、命令和行政法规、规章,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检查监督;要充分发挥县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作用。
  工作制度
  县长、副县长要有明确分工,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县长与协助县长抓日常工作的副县长一般不要同时外出。县长外出时,由抓日常工作的副县长主持工作,并搞好衔接。副县长外出时,应将出发时间、地点及主要任务向县长和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县长汇报。县长、副县长外出活动安排和在外地的活动情况,由随行人员及时告知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由县长或分工副县长主持,其他副县长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专业会议和举行的礼仪性活动,确需县长或分工副县长出席的会议和活动,部门应提前报告县政府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部门不要直接向县长、副县长发出邀请。
  县长、副县长要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倾听群众意见,发扬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和防止官僚主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廉洁从政。
  主要会议形式
  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召开,由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席,县长或县长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各乡镇、县政府直属部门及中央、省、市驻利津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会议。总结和部署县政府一个时期的工作,要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列席。县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县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人大的重要指示和决议,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和总结县政府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研究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需要由县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和办公室主任出席,县长或县长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有关问题的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时,邀请县政协常务副主席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县长或副县长提出,由县长确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指示、,决议等;听取县长、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和县政府部门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审定向省政府、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问题的报告;通过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定的议案;讨论县政府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算等;制定县政府的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县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讨论重点乡镇建设规划、县政府部门的直属单位机构设置以及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安排意见;讨论需要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出席,县长或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必要时请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有关问题的讨论。县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县长、副县长交流重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分析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安排一个阶段的政府工作;处理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报请县政府解决的重要问题;讨论县长、副县长的重要讲话稿;决定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县政府专题会议由县长、副县长或委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召开,研究、协调和处理各自分工范围内的重要问题。
  会议制度
  县政府根据需要召开全县政府工作会议,县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乡镇长参加,研究部署政府工作。县政府召开的专业会议,需乡镇长参加的,由分管县长提出意见,经县长批准;县长、副县长首先服从县政府的集体活动安排,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时与会人员一般不要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分管文牍工作的副县长审查,由县长确定。县长、副县长在职权范围内能决定的问题,不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凡需经县政府集体研究确定的议题,事先必需由分管副县长或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提出明确意见,形成简明的文字材料;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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