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代表联络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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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3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代表联络工作
分类号: D033
页数: 2
页码: 444-445
摘要: 本节描述了代表选举, 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联系, 代表活动(评先树优,民主评议)。
关键词: 政权政协 国家政治制度 利津县

内容

代表选举
  1987年4月至1998年1月,利津县先后经历4次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县划分若干选区,民主推荐代表候选人,召开选举大会,由选民参加无记名投票,实行差额选举方法,直接选出县人大代表。
  代表资格审查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议。此后,历届人大常委会均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对下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调查处理代表大会期间发生的有关代表资格方面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大会审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有关代表资格提出的质疑;对新补选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历次人民代表大会之前,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都对出席大会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对出现空缺的代表人数,由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选民在选区补选产生。
  代表联系
  1986一1995年,代表联系主要是通过召开会议、走访座谈、接待来访等方式进行。
  1996年12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利津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规定按乡镇和部门分工联系代表,每年至少两次,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了解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2000年始,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定期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于每年7月集中走访人大代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呼声和要求;征求对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意见。
  代表活动
  评先树优1986年至90年代初,县人大常委会主要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总结经验,培养典型,评选先进。1994年6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为振兴利津经济建功立业”活动的决定》,年终,对获得“优秀人大代表”称号的100名代表进行表彰。1999年5月,在全县人大系统广泛开展“评先树优”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层层民主推荐,评选出3个人大工作先进单位、1个支持人大工作先进单位、16个先进代表小组、51名优秀人大代表、15名人大先进工作者。2000年3月,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对评选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民主评议1995年8-9月,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城建委、农业局、林业局、土管局工作进行评议。82名代表参评,共提出意见、建议500余条。1996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80名县人大代表对工业委、财政局、地税局、邮电局、广播电视局、文化局工作进行评议。共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各被评议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写出整改报告。2000年始,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每年7月确定为“代表活动月”,组织召开代表议事会,集中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听取审议乡镇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2002年8-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工商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10个招商引资服务部门进行集中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议部门,监督招商服务部门抓好整改,促进了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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