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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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12
颗粒名称: 第十二节 老干部工作
分类号: D05
页数: 3
页码: 420-422
摘要: 本节分为机构,管理范围,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评选先进。
关键词: 政党 共产党 利津县

内容

机构
  中共利津县委老干部局,成立于1984年9月,其前身是县委组织部老干部服务科。1986年10月,成立老干部休养所,归属老干部局管理(后于1995年撤销)。县直有7个部门设老干部干事,其他部门均由办公室负责老干部工作。全县各乡镇均设一名老干部干事。
  1993年机构改革,县委老干部局与县老龄委合并为“中共利津县委老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老干部和老龄工作。各乡镇均成立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1995年11月,恢复“中共利津县委老干部局”名称,仍兼管县老龄委办公室工作。
  2002年,县委老干部局与县老龄委办公室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有干部职工7人。各乡镇设老龄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县直10个单位专设老干部股(室),其他单位均配兼职工作人员。
  管理范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老干部离退休制度有关规定,检查督促并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县内退下来的老干部和由外省市来利津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做好“两项待遇”(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实。按照国务院和中组部文件界定,凡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都属于离休干部范围。1982年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查档、核实和更正,确认全县符合离休条件(含退休改办离休和在职符合享受离休待遇)的计有495人。后经落实政策,又接收军转离休干部187人。至2002年底,全县尚有离休干部283人,其中,离休党员干部216人。按参加工作时期分,抗日战争时期69人,解放战争时期214人;按机构性质划分,党政机关129人,事业单位76人,企业78人;按行政级别划分,正处级2人,副处级74人,科级38人,一般干部169人。离休后异地安置14人,其中省外安置4人,省内市外安置10人。
  政治待遇
  政治待遇主要包括党支部建设、政治学习、文件传阅、情况通报、报刊征订、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等。为使离退休党员干部按时过好组织生活,对离休后仍居住在原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回原籍乡村的,纳入当地党支部和党小组;党员人数比较集中的,单独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向老干部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邀请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定期召开座谈会,向老干部通报情况。全县各级均建有老干部定期学习制度。每年都根据当时的学习重点,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报告会等。1985年起,开始组织离休老干部外出参观旅游。1994年起,每年都组织县级老干部考察全县的工农业生产、招商引资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倡导老干部为利津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生活待遇
  离休干部发全额工资,每遇工资普调,离休干部与在职人员同样调升。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实行全额据实报销。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由县财政负担,企业离休干部由企业负担。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合称“两项经费”。公用经费标准为厅(地专)级干部每年400元,其他干部每年200元;特需经费离休干部每人每年150元。1994年起,“两项经费”由县委老干部局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老干部健康查体,生病探望,死亡花圈费,购置春节慰问品,刊物征订等项开支。此后“两项经费”不断提高。至2002年底,“两项经费”标准分别为466元和566元。
  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1986年为每月45元,此后逐步提高,2002年,全县离休干部的护理费标准均提高到每月200元。
  全县离休干部的离休费,2002年起全部由劳动、人事部门统筹解决,其护理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补助等全部纳入统筹,医疗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得到妥善安置。
  文体活动
  1987一1988年,县直部门和乡镇均建起适合老干部活动的场所,1990年,组织老干部参加“东营市老干部文艺汇演”和市老干部书法美术展览,均获奖励。1994年创建老干部之友京剧活动中心,1996年将其改办成老年大学戏曲班,,并配备器材,组织演出活动。1997一1998年,建立凤凰广场活动中心,设立老年活动辅导站,全县形成以凤凰广场、宾西绿地、影院广场、城南水库、工人文化宫和老年大学为依托的活动阵地。
  2001年9月,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翌年,又投资21万元购置活动器材,新建门球场4个,地掷球场2个,使其成为设施配套的综合性活动场所。此外,还在县城公用场所建立老年文体活动辅导站6处,组织各类文体活动队伍20多支。1993-2002年,县老干部门球队坚持每周组织活动两次,经常组织门球赛、象棋比赛和气功表演。建有气功、门球、象棋、太极拳(剑)、健身操、舞蹈等活动小组十几个,参加人数400多人。期间,在参加市、省比赛中,曾获得东营市老年象棋赛团体冠军、老年门球赛第一名,全省老年太极拳比赛优秀奖。
  社会公益活动
  县委老干部局积极协调和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发挥其政治优势和作用,为党和人民做贡献。1986-1990年,全县有189名老干部参与乡村各项中心工作,有的担任村里的职务,有的做调解工作,有的帮贫致富、推广科学技术,有的行医为群众治病,有的担任校外辅导员,有的参加编史修志。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中,不少老干部被聘请为宣讲员。
  1990年底,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全县老干部发展庭院经济,发挥余热。到1991年,全县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等服务项目20个,参加庭院经济开发的老干部300多人,当年总收入15万元。1992年,成立利津县老干部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全县300多名老干部共创办各类经济实体15个。1993年总收入80余万元。
  1998年,长江、松花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全县老干部积极捐款、捐物。共为灾区捐款1.8万元,棉衣棉被700多件。
  1999年起,县老干部局组织全县老干部为招商引资出谋划策,每年都组织老干部视察外来投资项目,召开座谈会,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评选先进
  1986年,全县评出6个先进集体,29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1988年,汀河乡党委被评为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离休干部丁培迎被评为省先进个人,并在全省老干部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1990年有7个先进集体,2名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有16名离休干部获市级先进个人奖。1995年,离休干部石继常受到省委组织部、省老干部局和省人事厅联合表彰。1996年,县委老干部局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1998年,县老干部局被评为全省老干部信息库建设先进单位。2000年,有4名老干部获全市“老有所为奉献奖”,有10名老干部受到市委组织部、市老干部局和市人事局表彰。
  2001年7月,在全省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上,县老干部局撰写的《欠发达地区发展老年教育的初步尝试》一文,获省二等奖,并入选《全国老年教育优秀论文集》。10月,县老干部局被评为“全省老干部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并在全省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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