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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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09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贷款
分类号: F830.5
页数: 5
页码: 384-388
摘要: 本节描述了贷款政策,贷款种类及规模,贷款利率调整,回收陈欠。
关键词: 贷款 借款 利津县

内容

贷款政策
  1986-1988年,县人民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稳中求松、紧中有活、区别对待”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货币信贷政策,努力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持辖区金融业稳定发展。
  1989年,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县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金融监管、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控制信贷总量,努力增加存款,扩大货币回笼,重点控制“经济过热、物价上涨”。
  1990年后,针对市场疲软,企业商品积压,产品涨库,资金紧张的经济运行局势,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效益为中心,优化贷款投向,严格信贷管理,筹措融通搞活资金。
  1993-1994年,执行“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稳步推进金融改革,严格控制金融总量,切实加强金融监管”的金融工作方针和“从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面向市场,转换机制,提高效益”的货币信贷政策。
  1995年后,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信贷政策。主要管理措施为强化金融监管,改善金融服务,扩大融资质量,盘活资金存量,优化贷款投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999-2002年,执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健”的货币信贷政策。主要措施为立足当地实际,深化各项改革,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贷款种类及规模
  1986年,贷款种类主要分为工业贷款、农业贷款、商业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四大类。工业贷款主要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业和物资供销企业;农业贷款包括国营农业贷款、合作农业贷款以及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贷款等,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乡村集体贷款逐步减少,专业户、种植大户等和各种形式的农村经济联合体的贷款逐步增多;商业贷款包括对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外贸企业和城镇集体、个体工商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指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主要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地方经济开发贷款等。1996年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利津县支行后,增设了粮棉油等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扶贫贴息贷款、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贫穷县县办工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财政贴息农业贷款以及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贷款。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利津县各项贷款规模不断加大。1986年末,全县各项贷款余额为11744万元。1996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67600万元。2000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85792万元,2002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29138万元。详见1986-2002年利津县各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情况表。
  贷款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分类计算,1985一1990年的种类主要有金融机构贷款、专项贷款和人民银行内部联行往来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分为年度性贷款、季节性贷款、日折性贷款、基数贷款、铺底资金贷款、再贴现贷款和逾期贷款;专项贷款分为地方经济开发贷款、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性贷款、扶贫贴息贷款、金银专项(生产设备)贷款。
  1991-2002年贷款利率的计算与过去不同。按时间划分主要有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两大类。短期贷款的期限为六个月以内、六个月至一年;长期贷款的期限为一年、一年至三年、三年至五年、五年以上;再贷款和农村信用社再贷款的期限均为二十天以内、三个月以内、六个月以内、一年,按政策划分主要有优惠利率贷款,分为粮棉油贷款、福利工厂贷款、老少边穷贷款、贫困县办工业贷款、民贸民品生产贷款、扶贫贴息贷款。
  回收陈欠
  1986年后,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规模逐步扩大,随之不良贷款也逐年增多。为盘活不良资产,充分运用政策、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使不良贷款逐年减缓。2002年全县还有不良贷款余额35226万元需要回收。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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