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0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存款
分类号: F830.48
页数: 3
页码: 382-384
摘要: 本节包括对公存款,储蓄存款,外币存款,存款利率调整(活期,定期,)。
关键词: 储蓄 存款业务 利津县

内容

对公存款
  1986年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县对公存款业务不断增加,承办单位有人行、工行、农行、建行等。1993年承办对公存款业务的单位增加了县中行、县农村信用社、县城市信用社。1999年、2000年县工商银行、县中国银行、县城市信用社先后不再承担对公存款业务。1986-2002年利津县对公存款情况详见下表。
  储蓄存款
  银行储蓄存款的种类有:活期存款、定活两便、定期整存整取、定期定额有奖储蓄等。1986-1990年,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别有六个月、一年、三年、五年、八年,1988年增加二年期,1989年增加三个月期。从1988年9月10日起,对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实行保值,后随着物价平稳,贴补率降为零。1991年12月1日起,保值储蓄存款一度取消,1993年7月11日又恢复储蓄保值。
  全县各种储蓄存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增长。详见1986-2002年利津县各项存款年末余额情况表。
  外币存款
  1993年中国银行利津县支行开始办理外汇储蓄存款业务,币种为美元,当年外汇存款余额4.13万美元。此后逐年增长。1994-1999年外汇存款余额分别增长为5.43万美元、8.73万美元、12.80万美元、18.40万美元、22万美元;231万美元,2000年外汇存款余额为254万美元。2000年,县中国银行撤销后,该业务分别由县农业银行和县建设银行接管,至2002年外汇存款余额降为119万美元。
  存款利率调整
  活期 1985年8月1日至1990年4月15日为2.88%;1990年4月16日下调为2.16%;1991年4月21日下调为1.80%;1993年7月11日上调为3.15%;1996年5月1日,下调为2.97%,8月23日下调为l.981%'1997年10月23日下调为1.71%;1998年12月7日下调为1.44%;1999年6月10日下调为0.99%; 2002年2月21日下调为0.72%。
  定期 1986年,存期六个月利率为6.12%,一年为7.20%,三年为8.28%,五年为9.36%,八年为10.44%;利率调整最高年份为1989年,存期六个月为9.00%,一年为11.34%,二年为12.24%,三年为13.14%,五年为14.94%,八年为17.64%,至1992年为逐年下调期;1993-1995年为上调期,存期三个月为6.66%,六个月为9.00%,一年为10.98%,二年为11.70%,三年为2.24%,五年为3.86%,八年为13.68%;1996年停办保值储蓄业务,此后,为逐年下调期,1991年11月开征储蓄利息税,至2002年2月21日起,存期三个月利率为1.71%,六个月为1.89%,一年为1.98%,二年为2.25%,三年为2.52%,五年为2.79%,八年为13.68%。详见1986-2002年储蓄存款利率调整表。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