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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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07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交通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3
页码: 369-371
摘要: 本节描述了路政管理,车辆管理,运输管理,公路规费征收(养路费征收 , 交通规费征收)。
关键词: 交通工程 交通管理 利津县

内容

路政管理
  1986年,路政管理工作无专门机构,县公路站设1人管理。1988年7月,实行路政分级管理,干线公路由公路局负责,县乡公路由交通局负责。1990年8月,交通局设立县乡公路管理所,定编3人。1991年5月,县公路局增设路政股,定编2人。路政管理以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畅通为重点,依法查处各种违章行为。
  1992-1993年,县公路局会同交通局、土地管理局与干线公路各乡镇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对公路用地进行地基调查和确权登记,明确用地范围。对113.6公里干线公路埋设了公路界桩,并全部完成路面划线。1999年,对全县干线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内的建筑物和障碍物进行调查统计,并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和障碍物。是年涉案61件,查处60件,索回公路损失赔偿费17.17万元。1997年,结合全省干线公路标准段的建设,县公路局以建设“路政管理达标县”为动力,联合工商、土管、城建和公安等部门,对公路两侧,尤其是穿越村镇路段集市贸易的脏、乱、差现象实施综合治理。清理公路违章建筑6处,清理非公路标志276块,更新公路标志117套。沿线店铺前实施“一低三化”(地面低于路面,场地硬化、绿化,边沟混凝土化)1.19万平方米,路政巡查5.86万公里,巩固干线公路标准段80公里,刷漆喷字龙门架3处,新喷划公路标线116.6公里。全年依法处理涉路案件160件,追回公路损失赔偿费20.25万元,路产收回率90%以上。1998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路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到2000年,境内干线公路达到了线型顺直、路面平整、边坡适度、构造完好、绿化清洁、安全畅通的标准,被省公路局授予“全省路政管理先进县”。
  2002年,县公路局有路政管理人员8人,交通局设专职路政管理人员4人,配备路政巡查专用车1辆,购置了摄像机、照像机等取证器械。路政管理人员一年四季工作在第一线,严格路政巡查,坚持依法行政。被省交通厅评为全省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
  车辆管理
  县交通局监理站主管全县的车辆管理,局下属的利城、陈庄、罗镇、盐窝、集贤、王庄和北宋7处乡镇交通管理站,负责各乡镇的车辆管理。日常不定期进行路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审。车辆年审由交通监理站、公安局和县农机局组成联合年审小组,对全县的机动车辆集中审核。年审前,安排各单位对所有车辆检修维护,组织司机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规则,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核发驾驶与行车牌证,不合格者不予核发。1986年共审机动车1126辆,换牌508个。其中有货车395辆、19750吨位。各种运输拖拉机1024台,2670吨位,参审合格率90%。路查车辆15734辆,纠正违章车3833辆。
  1987年初,增设店子、北岭2处交通管理站,全县统一改称为“乡镇交通管理所”。4月,县交通监理站整建制转为利津县交通警察大队,并移交给县公安局领导。从此,车辆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由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1994年机构改革,乡镇交通管理所合并为利城、陈庄和北宋3个,实行分片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车辆验审,对营运资格、经营行为、规费缴纳进行审验检查。
  1997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共审验机动车1767辆。其中营运车1466辆,非营运车301辆,审验合格率98%。在车辆审验中,对无证无牌照强行运营的严肃处理,对车辆易主的全面登记,对公管私营车辆进行了清理整顿。同时,对机动车辆维修厂家负责审批,严格监督,规范其经营行为。2002年,实施新牌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共审验换发车辆证3000多个,参审发证率95%以上。
  运输管理
  1986年,全县运输管理工作与路检路查紧密配合,采取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常年上路检查,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年内,分南北两片向广大群众和驾驶员宣传交通运输政策和安全知识,组织放录像33场。通过审车,在县直各大系统建立交通运输安全联络组19个,在乡镇建立联络组108个。
  1989年,为提高汽修质量,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加强了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将全县58个汽车维修厂家全部纳入了正规化管理。
  1990年,突出抓运输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除组织运管人员参加市公路局统一组织的岗位培训外,每月安排时间,专门组织路查人员学习交通运输法令法规,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全年路查车辆2.65万车次,补缴各种交通规费10.1万元。
  1992年,在深化改革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交通运输秩序管理,按政策征收运输管理费32.3万元,上路查车16734辆,纠正违章1800余次,补缴交通规费16.4万元。
  1996年,上路查车28864辆次,处理违规违章现象2500余次,补缴各种交通规费35.4万元。
  1997年,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过街横幅、标语以及组织有奖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山东省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人们的交通运输法律意识。结合全省交通运输管理大检查,对不按站点停靠、垄断客源、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巡回稽查的方式,对“甩客、宰客、抢客、倒客、乱停乱转、漫天要价”等不正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查处违章违规客运车50余辆,对90名司乘人员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为提高驾驶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县交通局在市交通局驾驶员培训处的指导下,对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上岗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1012人次,一次性考试合格率95%,合格者换发了由省交通厅验印的上岗证书。
  2001年,县交通局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秩序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了宏观调控。为扩大运输量,相继开通了县城到乡镇的21条公交线路,架设起黄河浮桥3座。
  2002年,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根据群众要求,调整好客运和班次,加强对停车点、汽车站、停车场、货物集散地的建设和维护,理顺了汽车维修、货物搬运装卸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挂靠关系,成立了东营天运市政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危险品车辆挂靠公司。年内,与工商、公安交警和城建部门密切配合,对交通运输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打击非法经营。查出无证经营车辆1500部、异地经营车辆100余部,均按交通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对那些划地为牢、强装、强运、强卸、超员超载的不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净化了运输市场。
  公路规费征收
  养路费征收养路费是用于公路修建、养护和改善公路的事业费。省交通厅规定汽车养路费由公路管理部门组织征收,农用车以下的车辆养路费由县交通局负责办理。根据“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在银行设立养路费专户统一管理。
  1986年,县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养路费票据管理制度和车辆征收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征收。此后,全县所有缴费车辆纳入微机管理程序,做到连续、系统、全面反映各类车辆注册的实况。对车辆报停、应征、实征等方面相互验证,使其应征不漏、应免不征、计征合理准确。2002年,县公路局设立公路规费征收办公室,有征收员7人,配稽查车l辆。1986-2002年,全县累计征收汽车养路费10.3亿元,80%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和改造。
  1986-2002年养路费收支一览表
  交通规费征收交通规费的征收项目主要有养路费(农用车以下车辆征收)、客运基金、货运基金、管理费、路港费、道安费等。均由征收办公室和乡镇交通管理所组织征收。车辆购置附加税由县交通局财务股代征。1986年征收额为271.5万元,2002年,征收额为705万元。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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