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烟草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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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0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烟草销售
分类号: D912.294
页数: 1
页码: 315
摘要: 利津县烟草市场,属卷烟纯销区,1983年以前,卷烟批发业务由县商业局副食品公司经营,以低档卷烟为主,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年销卷烟6000-8500箱,销售额250-320万元。1984年利津县烟草公司建立后,销售区域为利津县及河口区(至1994年河口区烟草公司成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卷烟销售量呈上升趋势,卷烟档次以低档为主,中、高档烟需求量逐渐增加。1986-1993年,每年销售卷烟都突破1万箱,1993年销售收入达到2773万元。为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1994年在陈庄、罗镇、虎滩、北宋4个乡镇驻地设立批发网点。网点人员送货上门、服务到家,方便了广大经销户。此后,对经销网点又进行调整和增加,并为其配备专用车辆,服务能力得到提高。2000年,撤销农村批发部,投资50余万元,购置4部轿车,6部摩托车,成立配送中心和访销中心。积极推进卷烟零售“一价制”,开展“访送分离”工作,推行目标责任制,使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与销售业绩、目标责任挂钩,调动了公司人员的积极性。到2002年,全县累计销售卷烟15.8万箱,销售额45681万元,实现利税1564万元。
关键词: 市场管理 烟草专卖 利津县

内容

利津县烟草市场,属卷烟纯销区,1983年以前,卷烟批发业务由县商业局副食品公司经营,以低档卷烟为主,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年销卷烟6000-8500箱,销售额250-320万元。1984年利津县烟草公司建立后,销售区域为利津县及河口区(至1994年河口区烟草公司成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卷烟销售量呈上升趋势,卷烟档次以低档为主,中、高档烟需求量逐渐增加。1986-1993年,每年销售卷烟都突破1万箱,1993年销售收入达到2773万元。
  为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1994年在陈庄、罗镇、虎滩、北宋4个乡镇驻地设立批发网点。网点人员送货上门、服务到家,方便了广大经销户。此后,对经销网点又进行调整和增加,并为其配备专用车辆,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2000年,撤销农村批发部,投资50余万元,购置4部轿车,6部摩托车,成立配送中心和访销中心。积极推进卷烟零售“一价制”,开展“访送分离”工作,推行目标责任制,使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与销售业绩、目标责任挂钩,调动了公司人员的积极性。到2002年,全县累计销售卷烟15.8万箱,销售额45681万元,实现利税1564万元。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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